杨春林案移交检察院半月终许见律师

发表:2007-10-2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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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龙江富锦失地农民维权并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佳木斯市工人杨春林案已移交到检察院近半个月,星期二,主管杨春林的法官终于答应律师李方平星期三可以到佳木斯会见杨春林。

按照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一旦移交到检察院就预示着案件进入检察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就不应受任何限制,但是,已移交到检察院半个月的杨春林案却被佳木斯检察院拖延律师会见杨春林,在此期间,杨春林的家人及律师多次联络杨春林案的主管于处长,但都无法联系上。直到星期一,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再次到检察院,终于见到于处长,之后北京律师李方平打电话给杨春平才让于处长不得不接听了李律师的电话,确定了星期三律师面见杨春林的日子。

星期二,杨春平对本台表示,“周一我去检察院了,他问我干什么来了,我说,律师打电话你不接,我打电话你也不接,我母亲非常着急要求律师能见一下看我哥了解一下他的情况,之后那里边有一个人跟于处长说了一句话,那涉及到国家机密吧,那意思好像是够呛能让看,但律师打电话他不得不接,他挺无奈的接起来了,之后就说,来就来吧。”

而杨春平对于检察院于处长允许律师星期三会见杨春林感到怀疑,她表示,“那天看到国保大队的徐队长,我想问我哥在里面的情况,他说什么也不能跟我说,他说我现在还给他做工作呢,就是他们现在极力的让我哥承认错误,我看律师来也不一定能让见,但是他们答应了,就看他们怎么做吧。”

而李方平律师星期二对本台表示,他们星期三上午就会到佳木斯,他表示,案件已被拖延了半个月,当事人面见律师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他说;“姓于的检察官讲,你们周三周四过来都行。法律的规定任何人在这个阶段都不能干扰律师的介入,因为这不是要求他的批准,只是我们在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可以随时要求会见的,虽然他们要求我们推迟两周过来,我们考虑到可能是因为十七大的召开,过来不太方便。”

李方平表示,他们这次过来除了见杨春林外还要进一步了解杨春林案的详情,希望检察院官员能够配合。他说;“我们会看一下起诉意见书,见一下杨春林,跟检察院做一些沟通,案件的审查进入到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大致什么时候移送法院起诉,包括这个案件是否需要退回侦查,这都要了解清楚。”

佳木斯工人杨春林为帮助富锦失地农民维权,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警方在七月六号逮捕了他与另两名富锦农民维权代表王桂林和于长武。虽然他们两人目前已被释放。但当局对他俩严加看守,不准他们接听外国媒体电话,更不准他们离开富锦。星期二,一位知情者对本台表示:“反正是不让他们走,在富锦就行,管片儿民警要求他用公用电话给他打电话,看到市富锦号就知道他没走,有时一天一遍,有时隔一天一遍,十七大结束后,派出所不给我们来电话了,也不用往那里打电话了。”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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