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总为侵吞1779万巨款 雇凶杀情夫

发表:2007-10-0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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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吞没从情夫那里借来的1700多万元巨款,南京一房产公司女老总花费百万元雇凶跨省追杀情夫。9月30日,该名涉案女老总被一审判死。

据中安在线报导,张晶是南京一房产公司女老总,2004年在南京开办兰海房产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时,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人 黄某某相识后姘居。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张晶陆续向黄借用资金15笔,计人民币1779万余元。

2005年春,张晶又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商 人吴某某相识并购房姘居,双方意欲各自离婚后结婚。当吴得知张晶与黄的关系后提出要张与黄分手。2005年6月,张晶为与黄某某分手并占有其巨额资财产生杀人恶念。
此后,张晶先后找到曾被多次判刑的释放人员成弘、韩洪,和吴孝专一起密谋杀害黄。并预付30万元。韩洪纠集郑诗勇、许晓海等人对黄多次进行跟踪,先后伺机追杀被害人黄至南昌、厦门等地,均未果。

数度险遭杀害却没有引起黄某某的警觉。2005年11月17日中午,黄电话告诉张晶下午将坐飞机由厦门回南京,让张晶到机场去接。张晶立即将情况告诉了正在厦门追杀黄的韩洪。韩洪电话联系许晓海等人,要其听从 张晶指挥到机场劫持。

傍晚6点多,黄随张晶的轿车从南京机场驶入高速公路。6点40分左右,张晶将车停在路边,按其事先与许晓海的计划,两人以车辆刮擦为由佯装争吵。黄不知是计下车劝阻,被许晓海、张洪军绑架。

11月18日下午2点多,张晶在大桥饭店附近与韩洪等人见面,给韩洪40万元,要求韩洪当天把黄某某做掉。 当日晚上,许晓海、张洪军等将黄某某捆绑后拖上车,黄被韩洪、郑诗勇杀害。11月19日中午,张晶再次付给韩洪30万元。

9月30日,滁州市中院对这起跨苏皖两省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晶、韩洪死刑,被告人郑诗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张晶、韩洪、郑诗勇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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