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版的《法制日报》本周发表一篇有关地方政府为大企业提供特殊优惠的文章指出,中国的地方政府之所以把纳税大企业奉为上宾,给企业主开出种种特定的优惠政策,是因为那些地方政府一味盲目追求GDP增长,为发展经济不择手段。这样做不仅政府越权,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环境。
文章举例说,河北省邯郸市近期给重点企业发放特权车牌;福建省漳州给纳税大户企业主的子女在全国高考成绩中加20分等。
文章认为,这些地方官员缺乏法律意识和民主执政观念,是以长官意志代替依法执政,不但不符合民主决策的原则,程序也不正当。政府如果要动用纳税人的钱为特定人设定某种特权或待遇(如派出警察专门保护),要免除特定人的法定纳税义务(如减免税负),要豁免特定人违法的法律责任(如减免刑罚、行政处罚),必须经过人民代表机关的讨论或同意,否则就有滥用公权之嫌。
美国中文互联网杂志《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先生,就中国各地大肆泛滥的官商勾结现象表示---
伍凡:“现在中国的很多问题是由地方政府造成的,虽然中央有这个命令,那个命令,地方是不听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纪委一再公布要惩治这个,惩治那个,最近宣布上海一个区委书记,原来是陈良宇的秘书,官商勾结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部下判了十几年徒刑。因这个案子有名,所以就公布了,现在很多东西不敢公开,因为一公开就会民怨满天,所以现在把媒体控制得紧紧的。”
海外媒体《亚洲时报》星期四的相关报导指出,中共十七大召开在即,各界都关注中共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的问题。据官方的说法,“科学发展观”也包括“依法治国”。然而,在中国各地发生的给予大企业、大老板特殊优惠的问题,反映出要落实“依法治国”,的确存在不少挑战。
更突出的例子是前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和一批上海官员的案件。其中也涉嫌官员与不法商人勾结,炒作房地产和把社保基金投入股市图利。甚至让涉经济犯罪的商人周正毅在狱中还享受特权。优待这位不法商人的监狱官员已被判刑。在美国的律师刘俊国表示,中国的一党专制制度很难做到“依法治国”---
刘俊国:“胡锦涛想依法治国,都没有办法,因为首先他自己都不遵守法律,最高的法律是宪法,宪法里面给与人民那么多的权利,最重要的一个权利就是言论自由,还有新闻自由,他首先就把它扼杀了。另外一个说要依法治国,政府如果有绝对的权力,人民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没有办法监督政府廉政和依法治国。不管是十七大、十八大,最关键的是中国政府如果不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还依然独裁,专制,不给人民基本的权利,那就根本没有办法施行法制。中国现在的反贪什么的都是共产党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并不是人民有了权力,政府要廉政了。”
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各级官员对大企业、大老板的特殊优待所造成的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歧视,也在助长社会的两极分化。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月份警告说,如果政府不能找到遏制两极分化加速的有效途径,2010年之后,中国的贫富悬殊有可能激发社会动荡。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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