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一早从市区赶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向郑筱萸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
其后,郑筱萸用大约半个小时时间,为亲属立下遗嘱。
10时许,郑筱萸获准同妻子刘耐雪见了最后一面。半小时后,郑被押上一辆死刑执行专用车。最后,他被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结束了生命。12时许,新华社就此发表简要新闻通报。
以此过程看,目前流传于互联网上的“郑筱萸绝笔”当非其亲为。
自2006年12月22日郑筱萸被“双规”算起,至此整整200天。无人能还原郑筱萸此时的心情,能够观察到的是,这200天里,郑筱萸一头黑发转为花白。他为曾经的罪孽和风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其间,郑筱萸案于200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开庭。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后,6月18日,此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仅四天后,二审裁定,驳回郑筱萸上诉,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亦依法核准其死刑。
至此,郑筱萸成为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副部级以上官员。此前三人,分别是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和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其中成克杰亦由北京市一中院执行注射死刑。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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