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7-16 18:23:58作者:一凡
读者:请范医生继续讲解「尖锐湿疣」的治疗。
范医生:上一期我们讲了「尖锐湿疣」可以自愈,但有些病人会由于各种原因经久不愈,个别病案有癌变可能。那么我们再看看「尖锐湿疣」的西药治疗。
「尖锐湿疣」治疗以局部治疗为主。首先治疗诱发因素,如白带过多,包皮过长,淋病,外阴炎及阴道炎。
局部治疗方法有:
(1)20%是叶草酯酊剂直接涂于皮损处。
初次涂药2~4小时后用肥皂水冲洗掉以免烧伤皮肤。涂药后3~4天湿疣可坏死脱落。每隔1~2周治疗一次。
副作用:恶心、呕吐、发热、尿闭或少尿、心动过速、肠梗阻及血小板减少等症。
此药有致胎儿畸形的危险,妊娠禁用。
(2)免疫疗法和全身疗法可咨询西医或专科。
若在妊娠期染上了尖锐湿疣,应及时治疗。否则,可因疣块增大而影响分娩和胎儿通过产道时引起感染。
「尖锐湿疣」患者要特别注意配合医生治疗,因为湿疣发生的部位、大小、数目不同治疗亦有区别。千万不可以任意自行用药,引起意外造成更大痛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