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几乎是杀身之祸的无妄之灾突然降临。因为这段时间东莞市底下各镇查外来工暂住证查得很紧,黄才在那站一小会,横岗管理区的两名治安员就过来查他的暂住证、身份证,黄把齐全的证件拿给他们看。
其中一名队员突然说:"你为什么抢别人手机?"这时路对面一发廊里突然钻出一高一矮两男子,喊着说:"就是那个人抢了我的手机和摩托车,"黄明高争辩说:"你们认错人了吧?我没有偷过东西",转头就走。
一高一矮两人与两治安员扭住黄明高就打,一时引来很多村民围观。
治安员先给黄反臂上了手铐,然后用铁脚圆凳、木板与拳脚,殴打黄。在殴打过程中,又来了两名治安,一起六人对黄殴打施暴,前后持续了约一个多小时,直到黄失去知觉昏死过去。
期间,有横岗村民看不过眼,多人上前劝解制止,但施暴者根本不听。直到黄被打成假死状。
我在调查时,村民们和横岗村外来打工者反映说:横岗村的治安经常打人,对待外来人员颇有歧视,动辄打骂,象家常便饭一样。但没有一个肯对着镜头指证当日治安打人。
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横岗村支书袁旺仔对此有一种说法:"我们本村人才2700多,外来有15000多人,治安混乱,作案的又都是外地人,所以平时治安队管理的时候,不得不对外来人狠一点……"
黄在昏死之后,发生了很多围绕他的"大故事"。但他本人却是在"死而复生"后才知晓。
12月1日上午约8时许,良平派出所上屯治安队四组组长钟兆平和另一名队员巡逻时,在寮步镇上屯管理区公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仰天躺倒在树荫下草丛里、形同死人的黄明高。由于天下大雨,气温降到只有4度多,是广东当年最冷时,黄浑身湿透,面色青黑,嘴里还被塞了大把泥沙,再用毛巾捂捆着,手用绳索反绑。
钟兆平他们起先以为发生了凶杀案,立即报告了上级良平派出所。该所刘副所长闻迅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才发现尸体尚存一息。由于黄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在无法确认重伤者身份的情况下,派出所将黄送往寮步医院抢救。
寮步医院的护工说,他当时所见的黄浑身是血,给他换衣时浑身冰凉,他从黄嘴里挖出了一捧泥沙。据调查,最先发现黄"尸体"的良平派出所钟兆平说,黄被发现时是仰天躺着的,嘴外还捆绑着毛巾,这分明是故意人为的。意在制造黑帮火拼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据我现场驱车测量,从打人现场到发现黄"尸体"的现场,约有15公里,而且恰好跨镇区警力治安辖地(从茶山镇到寮步镇)。
一直到12月2日的下午,黄才苏醒过来。良平派出所的警员才从他嘴里得知情况,并立即通知了黄在东莞的哥哥黄明生、弟弟黄明雄。
黄明高和其兄、弟说,因为人几乎被打得失忆,黄明高半天才能回忆起一件事,很久才能说一句话,警方录口供,从当天下午一直进行到当晚半夜,才艰难地完成。
良平派出所刘副所长即时通知了横岗治安队所在辖区的京山派出所。钟兆平他们这才回忆起,早在发现黄明高之前,他们就见到横岗村治安队的标有治安巡逻字样的车在他们辖区经过。当时还很奇怪对方怎么这么早(早上6点多)就出来巡逻,而且还巡到了他们的地界上。原来那就是运假死的黄明高来"抛尸"。
京山派出所一陈姓警长带着三个人(其中两人为横岗村治安队的人)过来。在双方通报了案情后,治安队长袁晃祺当场承认是该队员所为。
黄明生揭露说,后来该治安队人员对其行为的认识与解释是:"我们错就错在不该'抛尸'"。
京山派出所陈姓警员当时问寮步医院方要交多少住院费,院方说先交一万,陈当场让治安队的人拿了身上带着的3000元垫付住院费。据12日记者了解,治安队总预交的治疗费用为58000元,已用去约56000元。
因寮步医院抢救治疗能力有限,12月2日,黄明高转院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住院抢救治疗。经全面检查,发现黄右肋2-9的肋骨全部被打断,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右肺实变(功能损坏),脾骨骨折,颅骨破裂。
12月1日当晚在寮步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5日进入深度昏迷,在东莞人民医院进入了特别监护室抢救,一直抢救到13日才告苏醒。
警方调查人员对黄的兄、弟交代说:"你们不要离开黄明高,他随时有生命危险。"直到一个多月后,黄才进入了稳定康复期,但时常神思恍惚。
转眼20天过去了,黄氏兄弟没有听到一句案情进展的话。
至于"有没有立案"、"立的是民事案还是刑事案"还成了黄氏兄弟一再追问不得而知的难解之谜。
2002年12月底,黄氏兄弟商量后,向警方提出"要求对方赔偿100万"的要求。
这100万索赔的细则是:医药治疗费除开已花用的5万余元外,另赔偿40万元;因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本人与家中老人小孩的抚养费共30万元;误工费5万元;精神与肉体损害费15万,另外有多项杂费10万元。
赔偿方案交给京山派出所后,派出所说是与治安队商量后,三天内给答复。但那以后,一直拖到记者来访前,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直到前不久,因为住院治疗费不够了,黄家人通过派出所催横岗治安队交款,黄明生才在医院见到治安队来交款的出纳。问出纳,出纳说队里认为要价太高,他们只能出2-3万元私了。
到此时,黄明高死里逃生,住院已住了40多天。记者来采访时,他特意到医院的磅秤上磅了一下体重,只有90多斤,比他被打前的130斤体重轻了30多斤。
治伤养伤需要大量的钱来恢复,想向治安队讨要生活费,治安队只肯出15元/天的费用。元月12日,黄弟再去治安队讨生活费,却没有要到一分钱。
我到良平、京山派出所,欲了解目前立案与否、警方的调查结论、办案进程等问题,都遭到了软拒绝。因一直无法确证此严重伤害行为,是否按正常接报警予以刑事立案,黄家人一直四处奔走讨说法,却得不到哪怕是一个稍稍明白些的回答。
我与黄氏兄弟再到横岗村走访,了解到打人的几名治安每天没事一样,仍在正常"上下班"。黄家人为此伤心不已,正准备找律师控告有关人等,用法律替自己讨回公道。
1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闻迅赶到东莞,与我一起,全程对此案件有关方面进行了明查暗访。
1月16日,记者一行(未暴露身份以方便偷拍。对方以为我们是伤者家属找来的律师。)来到横岗村治安队,与黄明高的哥哥一起找到了治安队长袁晃祺。袁先是矢口否认打过人,后又改口说打黄是因为"他抢我摩托车、手机。"
17日,我们与黄明高、其兄一起来到横岗村治安队,再次找到队长袁晃祺。袁这次则称:"我只保证我自己不打人,手下的人打不打人我不知道,我知道也不能说。"
其后袁与记者一行到村委会,找到村支书袁旺仔,村支书承认治安队员有打人的事,记者反问袁队长:"村支书都说你打了人,你还说没打?"袁队长辨称:"那是他反抗,还打我,我就推了他几把,拿凳子打了几下。"
18日,人们一行来到打人现场,一餐馆老板承认:打人当晚治安队队长与几名队员在她那里喝了好多瓶酒,听见那边出事了,就赶过去。但她不肯承认目睹了打人过程,她怕作证。
19日记者就此质证村支书时,袁旺仔承认:"治安队在餐馆喝酒,过去后这个人一拳,那个人一脚的事是有的。"这说明村里人其实知道治安队打人一事的事实。
19日下午1时半,我们一行来到横岗村治安队,黄明高在门口墙上贴着的治安队员像片中,指认出两名打过他的队员(袁晃祺、袁灿全)。就在记者拍摄时,袁队长骑着摩托车来了,一见记者在治安队办公室拍摄,袁队长一愣之下,立即加大油门逃走了。记者在后边追边喊:"别走",他仅回了回头,逃去无踪。
在村委,袁旺仔支书这时知道我们是记者的身份后,又见《焦点访谈》记者拿出有央视标志的话筒、大摄像机采访他,竟一改前两天的当面对我们的说法(有偷拍录像记录。)。称是"群众以为是小偷打的。我听说他抢手机、摩托车。"
《焦点访谈》记者黄剑追问:"如果不是你们治安队打的,那为什么村里要赔钱?"袁说:"我们处理这个事,医疗费、赔偿是放在首要的,因为这是属地管理,反正是在我们地头上出的事,以伤者为重,出于人道主义。"
我拉过黄明高,亮出他双腕上淤黑手铐的痕迹,再问袁怎么看?袁说:"看这个印,应该是治安队的人干的。"但他辨称:"当时治安队长问他为什么抢他的手机,黄的脑子有问题,连说七遍'你的摩托车是我的',所以后来才说他(指黄明高)抢他摩托车。后来他就跑,给群众抓住了打的。"
我们与之质证时,袁旺仔又称:"这我都是听来的。"随后袁书记说打不通治安队长手机,关机了,让人去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所以无法接受记者的当面采访。
东莞警方将凶手捉拿归案
因为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要到东莞治下的各级公安机关采访,必须得到东莞市公安局的同意许可。我们于是以公开身份与东莞市公安局联系上。该局新闻科李干事陪同我们一起下来采访。
在镇公安分局派出所,记者想调查此案当时有没有依法。谢所长说有,记者要求查看立案记录,所长推说事的人出去了,而且当天是周末,一般警员不上班,没法联系。记者问:"那如果你的辖区突发重大刑事案件,那你作为所长,到底有没有法子让属下及时赶到办案?"谢所长称:"那当然还是有法子的。"我们要求:"那你就当是你的辖区发生了重大刑事案件,通知管事的人,将立案记录调出来给我们看一看。"
谢所长没办法,苦着脸答应了。他叫来一个人陪着我们,就出去了。约莫过了近一个小时,他手拿着一张纸进来,递给我们说:"这就是当时的立案记录。"
经我仔细查看,发现明显是刚刚伪造出具的假立案记录。说它是伪造的假立案记录,是因为纸上刚写上去的字连墨迹都没干,而下边所盖分局大印连印油都没干,手一擦就可以蹭下一块红色。不可能是几个前做的那份。
我和黄剑商量了一会,一直唱白脸和和气气的黄剑,此时突然变脸了,他很生气拿着那纸问所长:"这到底是不是几个月前的立案记录?"所长当然说是。黄剑质问:"那这笔迹的墨水没干怎么说?这印油没干怎么理解?要不要我们一起送公安部鉴定一下?"所长这时才发现摄像记者的机器早在一边开机拍了半天了,这全过程都录下来了,他实在没话说了,只得低头承认:"是刚刚填写的。"记者问:"那这样做对吗?"所长还在强辩说:"原来是立了案的。现在找不着了。所以才补了一张。"记者追问:"找不见了存根总还有吧?那你把存根找出来看看。"所长讪讪无话。
眼见搞出大事,陪同我们下来采访的东莞市公安局宣传处李干事忙打圆场。所长也疾忙认错。李干事很快将情况汇报到了东莞市公安局高层那里去了。东莞市公安局欧局长与主管刑侦利焕祥副局长,在1月22日知道详情后,当即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
经过两天的摸底后,为了不致激化地方势力强大的村里宗族,1月24日,利焕祥副局长亲自带领20余名特警队员,赴横岗村以开会名义把涉嫌打人"抛尸"的五名村治安队员调到村委一举抓捕归案。通过突审,了解到还有一名邻村人也参与了当日行凶,专案组再赴该村将其捉拿归案。
过了一周左右,欧、利二局长专程派警车到广州请记者再赴东莞,向我通报了办案的最新进程。并表示:在警力不足,外来人口太多,与本地人成6:1的情况下,东莞的社会治安不得不倚靠村、镇与街道治安、护厂队、各单位保安联防。东莞绝不歧视外来人员,东莞的发展与几百万外来务工人员的贡献分不开。此案能从反面起到教育东莞现存有的10余万治安、保安员,可谓坏事变好事。并表示对羊城晚报与央视介入、媒体所起到的舆论监督作用表示感谢。
媒体介入后,东莞公安很快层层问责有了行动,村委也很快赔付给了被打者黄明高伤残补助、生活费、医疗费共40万元现金。这样一笔钱,对于一个农民工来说,意味着是一生的财富与后半生的保障。因为据法医鉴定,由于被打得太过严重,黄明高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了。
黄明高拿到钱后专门给记者打来一个电话,说等他伤好透了,一定要专程来广州谢我,还要送记者一份大礼。我拒绝了。说你还是好好养伤吧,稿子没发出来,但给你解决问题了,我前后十天的工作也算没白费。
这就是有时候记者应该承担的不计发稿与否的工作态度和应有的职业态度。
黄明高此案中,偷拍是我和焦点访谈记者最成功的地方。在采访的前几天,我们利用夹包针孔式偷拍机进行了深入采访和取证,然后再以公开身份拿大机器进行质证采访。各式舆论监督采访对象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在地下隐蔽时和在公开场合采访时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画面给出了真实性和答案。但这类成功从另一方面给记者的职业工作造成了恶性循环:隐性偷拍采访越多,被拒绝正常采访的时 候就会越多;拒绝采访的越多,使用隐性偷拍采访才能成功行使舆论监督、获得新闻。
前不久,央视《焦点访谈》节目制片人在一次座谈会上说:目前他们最大的困难是获取事实之难,因为拒绝接受采访的情况越来越多。在2002年8月的一次研讨会上,访谈的另一位制片人透露,刚刚研究过的一批节目选题中,有2/3要采取偷拍采访。这说明,在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舆论监督媒体的节目里,偷拍正在成为主要的采访手段,这种现象是新闻职业的一种无奈的悲哀。新闻工作者本身不是密探,新闻媒体基本职责是公开报道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实。而现实中的新闻工作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类似公安侦察工作,已局部改变了新闻媒体本身的社会职责。这是新闻的最大悲哀。
是什么造成媒体工作如此困顿的境遇?我认为原因有三:其一,现在各种违法和知法(执法)犯法现象较普遍,有些法不责众,难以真实再现和取证的情况。另一个原因在于,发生的问题通常不是孤立的,由于利益相关,地方各级主管(包括党政部门)的地方保护使公开采访几乎不可能正常实现。其三,受众方饱受此类行为之害却无能为力,因此对之极为痛恨,加上偷窥权力下的隐秘的普遍心理,希望通过直观的画面目睹这些违法现象和恶人坏事被揭露,看到他们丑陋尴尬的嘴脸而大快人心。这是暗访和偷拍逐渐成为《焦点访谈》以及一些媒体主要舆论监督采访非正常采访方法的三方面原因。
(作者:赵世龙,前《南方周末》高级记者,离开《南方周末后》到《广州日报》,继续“揭黑”,因为广州戒毒所的事情受到生命威胁,甚至不得不在网络上留下 “绝笔”。不管怎样,此事为他赢得了更大的名气。2004年10月,湖北知音集团请他到武汉,组阁《新周报》。《新周报》创刊初期猛料迭出。但是,仅仅持续了两个多月后赵便黯然去职......)
来源:赵世龙的Blog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