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陆的报刊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吃皇粮”的党报党刊,如《人民日报》和中共各地省市委的机关报。这些报刊的一切费用全由国家财政包干支出,记者编辑均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其所刊登的一切稿件均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无任何空隙;二是不吃“皇粮”的报刊,但主要工作人员均由党组织派遣指定,其大部分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又称合同工)工资待遇很高,不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这些报刊国家不仅不给钱,每年还得向国家(主管单位或所在的报业集团)上交一定的固定利润,各城市晚报均是如此。《成都晚报》就是成都市报业集团的报纸,成都市报业集团直属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主管,是付局级编制;三是部门和行业性的报刊,国家不给钱不给编制,而有些部门和行业又很穷根本无能力承办报刊,通行办法是“内部承包”,即只提供刊号,负责终审,撑握政治方向。实际这内部承包是对向招聘能人承办,只坐收渔利而己。当前一本正式期刊杂志每年承包费不低于五十万到八十万,故不称主流媒体,不为人们所重视。
2000年《成都晚报》是中共成都市委的机关报,总编辑为市委委员,随着报刊制度的改革,报业集团的成立,中共成都市委恢复了原机关报《成都日报》,建立了成都市报业集团,收编了亦公亦私每年广告收入高达两三个亿的《成都商报》,将晚报降格为都市经济报。这样亏本的《成都日报》就有两大经济力量在支持,成为了有实力的报业集团,可以进行多种经营。叫了多年的“党政分家”和“政经分家”,实际是分不了家的。
在我们了解了大陆报刊的运行机制后,再来说说“第14版右下手刊登了一支香烟大小的13字广告”问题。早在十年前中国报刊为了创收,纷纷成立了自已的广告公司,由于体制原因自己的广告公司常常拉不到广告,便采取对外承包的办法,将广告版面卖给社会上有实力的大小广告公司,法律术语叫“经营代理”。《成都晚报》一年要完成上亿元的广告收入,同样也将自已的广告版面卖给社会上有经营权的广告公司。实际这次出问题就出在广告公司上,并非出在《成都晚报》在编的工作人员身。广告公司通常是把征集到的广告排好版,发送到《成都晚报》广告部去,广告部成版后再送印刷厂。在当天报纸付印前由分管版面的编委签字后,值班总编最后签字付印。大家可以想象,一张每天32个版面的八开报纸(有时加张会高达48页)作为总编或分管版面的编委谁会去看“一支香烟大小的13字”的广告?据我核实得知,此广告见报后即有人立报北京有关部门,然后刊发在境外互联网上,引起省市委领导的震惊,立刻派出人前往《成都晚报》进行调查处理。当晚执行总编李少军和分管该版面的编委以及广告部主任均受到暂行停止职务的处理。李少军先生是1980年进入报社的练习生,我在报社工作时见过他,为人诚实,有进业精神,花了二十多年时间,才从一个练习生爬到常务副总编的位职,真是不容易啊!今后是否保持原职务不得而知?那个刊登广告的当事人且前还未被公安部门追究。
从事情全过程的发展过程看,这是一次有策划的恶搞。这个“恶搞”反映了中国人的民心民意,对“6.4.”死难者深怀同情之心,对失去儿女的母亲深表祟敬之意。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中共当局必须承认历史、正视历史,尽早为“6.4” 死难者“平反”,而不应该为“一支香烟大小的13字广告”,去追查谁的政治责任。如果要追查就应追查谁是镇压学生的侩子手!不能舍本求末,更不能再制造新的事端。我作为《成都晚报》老人,呼吁有关当局立即恢复李少军等三人的职务,更不能追究刊登广告当事人的责任。此事用得着中国一句俗话:“一把屎摆起不臭挑起臭”。
中国太悲哀,中共太脆弱,既怕“一支香烟大小的13字广告”,更怕我们七老八十老右为“纪念反右斗争五十周年”聚会的声音,难道血写的历史,可以抹煞、可以叫人忘记吗?看来今后编篡字典的人遇到了一大难题,六与四不能联系在一起,右派两字也不能出现,文化大革命也不能见诸报端,凡历史上有过的灾难统统不准提及,这还叫国家吗?历史的可贵是传承,传承就需要记忆,而今中共当局最怕人民有记忆,此种愚蠢行为能办得到么?真是天方夜谭的天方夜谭!这里到用得着刘禹锡的两句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春天定会来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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