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6-09 03:56:30作者:
留辫本是女真人的风俗,满清入关后,多尔衮于顺治二年下达剃发令:“今者天下一家,君犹父也,父子一体,岂容违异,自今以后,京师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后,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吾国之民,迟疑者,为逆命之寇”。此后便开始了剃发留辫运动及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
二百年后,到了1840年的时候,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人的装束打扮时曾鄙夷地说道:“真夷俗也”。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亦是充满费解与鄙夷。英国人伶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人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毁行的脚,长期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直到今天,辫子仍然是国外漫画家丑化中国人形象的素材之一。
最早提出革除辫子的是太平天国,与满清入关相似,太平天国将剪辫视作是否归从其的政治态度,施行了严厉的剪辫留发运动,其推行过程可以说是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鸦片战争之后,大批中国人或自愿,或被拐卖到南洋及其它地方做苦工,一些出洋的天朝上国臣民终于发现辫子的不便,但由于害怕清政府对其归国设置障碍,剪辫易服仍属个案,直到1898年,才有新加坡华人在报上公开提议剪辫,此举在海外华人社会引起极大震动和争议,赞成者指出辫子的种种不便及不雅之处,反对者则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剪辫后会被清政府视作异类,对其归国及与清政府驻外机构打交道设置障碍,此次辩论以反对者的胜利结束,直到两年后,即1900年,新加坡华人才开始成批剪辫。此间,孙中山等人所在的同盟会组织于1895年开始剪辫。
国内最早提出剪辫倡议的是康有为,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未被光绪接受。
1900年的庚子国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此后清政府威信扫地,对各地控制力削弱,地方势力开始坐大,在各地租界以及东北等地,清政府已经不能有效行使主权。在此国家民族危亡关头,一些海外留学生在同盟会等组织的鼓动之下开始剪辫,与清政府决裂,而国内的《湖北学生界》也在1903年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
1903年以后,随着留学生的归国,在满清中央政府控制较弱的南方各省,少量青年学生开始剪辫,清政府建立新军后,为了便于戴军帽,部分士兵也剪去辫子,为此清政府于1907年5月6日下达命令,严禁学生军人剪辫,一经查出,分别惩处,但此时由于满清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已经今非昔比,此令并未在各地得到严格执行,清政府无奈,对此只有采取默认态度。
1910年,在第一届资政院会议上,有议员提出剪辫易服议案,遭致部分满洲贵族的激烈反对,有贵族言:“发辫亡,中国虽不亡,大清国亡。”,但此时剪辫已是大势所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始实行强制剪辫法令,孙中山下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然此时Q字发型已深入民心,各地抵制剪辫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在上海这样这样最开化的城市,依然是“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辫子仍未除净,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豫,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在偏僻地方,抵制事件更是多见。在此局面下,一些激进学生和军人走上街头,强行剪去行人发辫,多有争斗流血事件发生,各地也先后出台了各种剪辫法令。从此之后,多数民众已剪去辫子。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百姓纷纷四处寻觅假辫是一个有趣插曲。
1928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下达的《禁蓄发辫条例》是最后一个政府禁辫条例。
张勋是去辫史上不能不提的一个人物,张勋其人视辫如命,其部驻徐州时,有士兵外出时遭人戏弄,辫子被剪去,张勋得知后,大怒,将这几个士兵斩首。1913年,段琪瑞派人劝辫帅及其部下剪去辫子,张勋怒辫冲冠言:“头可断,发辫决不可剪!”,来人惊惧仓惶而逃。复辟失败后,辫帅逃到荷兰大使馆,为了便于逃跑,在荷兰大使的建议下终于剪去辫子,剪辫之时,张勋对其妾言:“我过去不剪,是不忘故主,不降民国的表示,今天要剪,是要去入外国籍了”。
二百年后,到了1840年的时候,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人的装束打扮时曾鄙夷地说道:“真夷俗也”。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亦是充满费解与鄙夷。英国人伶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人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毁行的脚,长期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直到今天,辫子仍然是国外漫画家丑化中国人形象的素材之一。
最早提出革除辫子的是太平天国,与满清入关相似,太平天国将剪辫视作是否归从其的政治态度,施行了严厉的剪辫留发运动,其推行过程可以说是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鸦片战争之后,大批中国人或自愿,或被拐卖到南洋及其它地方做苦工,一些出洋的天朝上国臣民终于发现辫子的不便,但由于害怕清政府对其归国设置障碍,剪辫易服仍属个案,直到1898年,才有新加坡华人在报上公开提议剪辫,此举在海外华人社会引起极大震动和争议,赞成者指出辫子的种种不便及不雅之处,反对者则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剪辫后会被清政府视作异类,对其归国及与清政府驻外机构打交道设置障碍,此次辩论以反对者的胜利结束,直到两年后,即1900年,新加坡华人才开始成批剪辫。此间,孙中山等人所在的同盟会组织于1895年开始剪辫。
国内最早提出剪辫倡议的是康有为,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未被光绪接受。
1900年的庚子国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此后清政府威信扫地,对各地控制力削弱,地方势力开始坐大,在各地租界以及东北等地,清政府已经不能有效行使主权。在此国家民族危亡关头,一些海外留学生在同盟会等组织的鼓动之下开始剪辫,与清政府决裂,而国内的《湖北学生界》也在1903年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
1903年以后,随着留学生的归国,在满清中央政府控制较弱的南方各省,少量青年学生开始剪辫,清政府建立新军后,为了便于戴军帽,部分士兵也剪去辫子,为此清政府于1907年5月6日下达命令,严禁学生军人剪辫,一经查出,分别惩处,但此时由于满清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已经今非昔比,此令并未在各地得到严格执行,清政府无奈,对此只有采取默认态度。
1910年,在第一届资政院会议上,有议员提出剪辫易服议案,遭致部分满洲贵族的激烈反对,有贵族言:“发辫亡,中国虽不亡,大清国亡。”,但此时剪辫已是大势所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始实行强制剪辫法令,孙中山下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然此时Q字发型已深入民心,各地抵制剪辫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在上海这样这样最开化的城市,依然是“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辫子仍未除净,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豫,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在偏僻地方,抵制事件更是多见。在此局面下,一些激进学生和军人走上街头,强行剪去行人发辫,多有争斗流血事件发生,各地也先后出台了各种剪辫法令。从此之后,多数民众已剪去辫子。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百姓纷纷四处寻觅假辫是一个有趣插曲。
1928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下达的《禁蓄发辫条例》是最后一个政府禁辫条例。
张勋是去辫史上不能不提的一个人物,张勋其人视辫如命,其部驻徐州时,有士兵外出时遭人戏弄,辫子被剪去,张勋得知后,大怒,将这几个士兵斩首。1913年,段琪瑞派人劝辫帅及其部下剪去辫子,张勋怒辫冲冠言:“头可断,发辫决不可剪!”,来人惊惧仓惶而逃。复辟失败后,辫帅逃到荷兰大使馆,为了便于逃跑,在荷兰大使的建议下终于剪去辫子,剪辫之时,张勋对其妾言:“我过去不剪,是不忘故主,不降民国的表示,今天要剪,是要去入外国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