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伊夫.德.蒙蒂尼,星期四公布了长达80页的裁决。
裁决回顾了赖昌星从2000年6月提出难民申请,到失败后多次上诉被拒,再到移民部去年5月展开遣返程序、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以及赖昌星就这一评估提出上诉的全部过程。
裁决详细列出了今年1月联邦法院开庭审理赖昌星上诉案时双方提出的理由及证据。在那次法庭审理中,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就移民部所说的“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不会面临风险”的结论提出质疑,认为中国官方关于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的保证不可靠,并质疑移民部是在中国官方的压力之下,为尽快遣返赖昌星,作出了不负责任的评估结论。
*法官:理由不足*
法官伊夫.德.蒙蒂尼认为,移民部的风险评估存在漏洞,得出的结论理由不足,因此应该进行司法复核,并在复核时重点澄清四个问题,包括:
移民部长是否在评估展开之前就已经预设立场?对于外国不判处死刑的外交承诺应持什么样的判断标准?如何评估遣返目的地有关酷刑迫害的现状?如果被遣返目的地存在酷刑迫害个案,那么应如何监督并保证被遣返者回去后不会受到迫害?
法官伊夫.德.蒙蒂尼星期四还同时公布了关于赖昌星子女上诉案的裁决,这项裁决同样下令就移民部的风险评估结论进行司法复核。
*移民部上诉?*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和加拿大移民部的代表律师在裁决公布前都曾表示,如果自己败诉,将会就裁决提出上诉。
*解读裁决:三两年内不遣返*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政治系副教授朱毓朝博士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意味着,至少三两年之内,赖昌星都不可能会被遣返回中国。
朱毓朝说:“这至少说明加拿大的司法系统非常复杂,非常繁琐。它是很成型,但它也确实是非常非常慢的。所有的国家和加拿大打这方面的交道,都必须有一定的耐心。这是加拿大的司法程序告诉我们在加拿大已经司空见惯的一种事情。”
*远华案犯曾被处死*
中国指控赖昌星涉嫌走私逃税达800多亿元人民币,并一再要求加拿大把他遣返回中国受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两个星期之前还曾经重申,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将不会被判处死刑。
加中关系问题专家朱毓朝博士表示,多数西方国家,即使是那些仍然保留死刑的西方国家,经济犯罪都不会判处死刑,而中国判处经济罪犯死刑的情况则不时出现,特别是远华案本身就有几名涉案人员被判处了死刑,这让中国争取遣返赖昌星的努力严重受阻:
朱毓朝说:“确实这反映了一个落差,就是中国的司法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司法标准之间的落差。例如经济犯罪是不是判死刑,这也反映了(加中两国)之间产生的问题。”
但朱毓朝认为,这次裁决对加中两国关系不会有太多影响,因为中国应该了解,加拿大政府是不能干预法院裁决的。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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