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22 23:08:58作者:刘飞跃
汪心道是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的退休法官,退休前曾任曾都区法院经济庭副庭长等职。汪心道有一个女儿,叫汪艳。 1995年,20岁的汪艳参加工作后不久,出现话多、对异性单相思等不正常行为。汪心道带女儿到随州市曾都医院治疗时,被诊断为患精神分裂症。后来,汪心道又带汪艳到湖南省精神病院、湖北省人民医院诊治时,被确诊为人格障碍。汪艳在随后的时间里,病情虽然偶尔出现反复与加重,但人基本正常,生活完全能自理。2001年,汪艳从单位下岗后,还做过到街上卖水果等小生意。
2004年2、3月间,汪艳出现情绪急躁等症状,到曾都医院后被告之病又犯了,该院开出氯氮平等治精神病的药物让其回家服用。4月18日凌晨二点半,服药多日的汪艳突然出现口吐白沫、啊啊直叫等症状。根据以往的经验,汪心道知道女儿吃药又中毒了,他当即将女儿送到曾都医院治疗,并与院方约定,这次治疗只输入盐水、维生素、肌肝等排毒、护肝护肾的药,绝对不添加治精神病的药。按照这一方案治疗几天后,汪艳病情明显好转,头脑也清醒了许多。4月22日,主治医生到病房查房时,以汪艳“浑身没有劲”为由,说要加点药。4月26日,在加药几天后,汪艳在吊针滴注的过程中,猛地从床上坐起,嘴巴歪邪。回家后病情迅速恶化,不吃饭,通宵不睡、随地大小便。后又出现严重的精神失常和皮肤过敏现象,整天大喊大叫,要大人买炸弹炸楼房,最后甚至出现毁物打人、自杀自残、脱光衣服蹲到冷水桶里浸泡等行为。
针对女儿的上述症状,汪心道立即将汪艳送到随州市中心医院抢救,被该院诊断为“药物引发的精神障碍”,该院并建议赴省级医院治疗。到湖北省多家医院诊断后,几十位专家一致认为汪艳的上述症状是精神药物的副反应。对于是什么样的药物致人精神骤变和皮肤过敏,教授们均不肯给出一个正式的书面的回答。而在私底下,有一位专家对老汪说:“按你提供的药瓶上的治疗方案(指4月22前只输入盐水、能量等药物),无论怎么样打,打多久,都不会出现那些症状”;另一位专家说:“老汪,你这个鉴定,恐怕省内没一家愿意做,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鉴定,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建议你到北京、哈尔滨等地去鉴定”。
为了搞清楚4月22日以后,曾都医院到底给汪艳添加了什么药物,汪心道买来精神疾病方面的教科书,反复阅读后,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4月22日后,曾都医院至少给汪艳增加了三种药物,一是毒品大麻,二是异菸肼、三是促肾上腺激素。汪心道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汪艳4 月26日后出现的症状,与书上讲的服用这三种药后的症状高度一致,汪心道为此还咨询了有关专家。
为了给女儿讨一个说法,汪心道从2004年起就开始找各个部门要求解决问题。他找到公安部门要求立案调查时,公安机关表示必须凭医疗事故的结论才能立案。2005年11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案件受理了汪艳与曾都医院的医疗纠纷后,直到2006年8月23日,才委托随州市医学会作了一个医疗鉴定,而这个鉴定的结论是:随州市医学会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严重不足,无法进行鉴定。
汪心道在给女儿维权的过程中,又发生了许多令他没想到的事情。在曾都医院提供给他的汪艳的病历中,汪心道发现了许多明显的篡改造假的行为。比如出院通知单,该单记录的汪艳的入院时间是2004年4月18日,可出院时间却是2004年2月29日。
2006年11月16日,汪心道到曾都区卫生局上访时,遭到该局一名通讯员的殴打,头部严重受伤。历经三年,经过无数次的投诉控告,汪心道没得到任何结果。尤其令他愤怒的是,随州市卫生局和随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找出种种借口,拒不对汪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致使案件无法继续进行。迫于无奈,2007年3月1日,汪心道撰写了一封题为《关于对随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违法行为一事给随州市卫生局局长裴再刚的一封公开信》,在公开信中,汪心道写道:“在此奉劝裴再刚、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发现医疗事故不予查处必将受到党级国法的严历制裁”。2007年3月10日,汪心道将打印出来的约五百份公开信张贴到了随州城区的各个角落,不过,公开信很快发现被人撕毁了。
昨日,我们到汪家调查这起案件时,看到汪艳病情仍然很重,整个上午唱、跳不停,实在困了,就抱着一块砖头睡一会(她抱着砖头睡觉说明她对外界仍很恐惧)。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汪家为给女儿治病及上访,已家徒四壁。不过,汪心道表示,若问题仍得不到解决,他打算带着法官证去北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