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19 23:19:15作者:管成子
年年两会,不是断路就是管制的,北京人不胜其烦,异见纷呈,有人说现在通讯工具早已现代化了,视频会议都能开了,为什么还要聚在北京吃吃喝喝?有人建议,前些年为了世妇会在怀柔建会场花了几个亿,用过一次就不用了,这两会为什么不能挪到那里去开?有人质疑,说是人代会,真正的人民有几个?其实早成官代会了,不然的话,为啥里三层外三层地戒备森严,让人民代表和人民接触的机会都没有?除去这些不满和牢骚外,北京街头还有绝妙的一景,那就是戴着治安保卫红袖箍、满大街巡逻的老太太们。据北京市政法书记强卫透露,两会期间,六十万人的“小脚侦缉队”功不可没,明年奥运期间,北京的“红袖箍”将达到八十万。
中国政府天天喊公开透明,但两会的耗资开销,至今不曾披露过,网上有人推测是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未得其详,可能这也属于国家机密吧。但六十万“红袖箍”十几天的吃喝拉撒,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我家这个小区更是可笑,退休老太太不够用,居然让收废品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戴上这红箍充数,而且一戴袖箍,好像身份就变了,就可以颐指气使,神气的不得了,两眼放光,专盯着路人看看谁像是坏人。可见为了稳定压倒一切,中共是不计任何成本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强卫还说,北京市的“红袖箍”是别的国家办不到的。但严格说来,这“红袖箍”的行为方式,也是从当年的红卫兵、工人造反队一脉相承、相沿下来的。政府今天所谓的“群防群治”,颇有些当年“无产阶级群众专政”的文革遗风。依照法理来说,作为一个自然人,地位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你一戴上那三寸红箍,就可以干涉别人的自由或是指挥别人的行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维护社会治安或是干涉别人不良行为的,应该是国家授予警察来干的事情,作为政府,凭什么能赋予一些人这样的法外特权?想当年那疯狂的岁月,一些人就是戴上红卫兵的袖箍,或戴上工人造反队的袖箍,就可以抄家打人,为所欲为,制造出一轮又一轮的“红色恐怖”来。令人费解的是,四十年过去了,“红袖箍”依旧在中国北京这政治文化中心发挥着它的“法外作用”,这的确也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所办不到的。
按理说,两会期间正是检验政府行为、强化法制法规的好日子,可怎么没代表问问这“红袖箍”现象是怎么回事?不按法理出牌的政府行为,还能延续到什么时候?有打油诗为证:
文革遗风今可见,满街红箍走老太;
小旗一挥路能断,原是代表车队来。
中国政府天天喊公开透明,但两会的耗资开销,至今不曾披露过,网上有人推测是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未得其详,可能这也属于国家机密吧。但六十万“红袖箍”十几天的吃喝拉撒,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我家这个小区更是可笑,退休老太太不够用,居然让收废品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戴上这红箍充数,而且一戴袖箍,好像身份就变了,就可以颐指气使,神气的不得了,两眼放光,专盯着路人看看谁像是坏人。可见为了稳定压倒一切,中共是不计任何成本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强卫还说,北京市的“红袖箍”是别的国家办不到的。但严格说来,这“红袖箍”的行为方式,也是从当年的红卫兵、工人造反队一脉相承、相沿下来的。政府今天所谓的“群防群治”,颇有些当年“无产阶级群众专政”的文革遗风。依照法理来说,作为一个自然人,地位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你一戴上那三寸红箍,就可以干涉别人的自由或是指挥别人的行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维护社会治安或是干涉别人不良行为的,应该是国家授予警察来干的事情,作为政府,凭什么能赋予一些人这样的法外特权?想当年那疯狂的岁月,一些人就是戴上红卫兵的袖箍,或戴上工人造反队的袖箍,就可以抄家打人,为所欲为,制造出一轮又一轮的“红色恐怖”来。令人费解的是,四十年过去了,“红袖箍”依旧在中国北京这政治文化中心发挥着它的“法外作用”,这的确也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所办不到的。
按理说,两会期间正是检验政府行为、强化法制法规的好日子,可怎么没代表问问这“红袖箍”现象是怎么回事?不按法理出牌的政府行为,还能延续到什么时候?有打油诗为证:
文革遗风今可见,满街红箍走老太;
小旗一挥路能断,原是代表车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