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全国,房价为何虚高,民众购不起房,勉强购房的却是举债,而又数十年成为房奴,将自己每月之微薄收入以供房。
以吾思之,供房实在只是表面现象,深入思考诸位就会发现,实则在供奸商和贪官污吏,同样房奴实为奸商和贪官污吏之奴。何以论之,诸位请听在下说之。
首论土地所有:诸位当知道土地属于国家,那国家当属于谁呢?国家自当属于民众。可是诸位想过没有,民众在自己祖先开荆棘的土地上居住建房还要向政府缴纳费用,这又是那一门子道理?再者说既然按宪法国家属于民众,那为什么民众在自己国家上居住建房还要向政府缴税缴费,如此说来,政府才是土地的主人,政府才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岂不是民众连居住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那所谓的宪法提到的国家属于民众又是何用意呢?
次论税收:就算是政府才真正是国家、土地的所有者,既然民众在购房时就已经向政府缴纳了租金,那为什么还要缴纳别的税赋呢?这不是重复收租,多重压迫吗?表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但诸位试想一下,由于房屋成本提高,最后还不是民众购房单价提高吗?
那最后这些税赋还不是由民众承担吗?这不是巧取豪夺,变相剥削和压迫又是什么?
再论房地产开发商:商人本就是唯利以图,何况由于市场规律变化,盈亏那是常事,且其经营也要向政府缴纳税赋啊!其营利的部分还不是通过税赋形式落入政府口袋中吗?但是由于他们实在是暴利了,所以才会成为民众矛头直接所指的对象,如果他们也能做一个有良心的商人,我想他们的合法经营是值得民众的尊重的,他们的营利也是应该的。
为何我要按以上次序来论呢?其实吾思之,房价虚高的责任大部分在于政府,在于政府的官本位思想,在于政府的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才是土地的主人的思想,在于政府认为他们剥削奴役民众是合理应当的思想。正因为他们有这些思想,所以他们就以各种手段和方式来通过税赋从而间接使房价提高了。吾想任何一个明智的政府都不会希望他的民众没有住所,也不希望民众对自己的怨恨很大,因为这样无非是为自己的倒台和灭亡掘墓。
当然房地产开发商也值得批评,但他们所承受的指责却超他们所做的不良之罪,其实也没有别的办法,民众不敢指责政府,也就只能让他们当替罪羊了。
所以在下愚论,只要政府没有转变自己是国家主人的思想,民众受奴役受剥削是合理应当的思想。即使将来房地产价格合理了,将来也会出第二个房地产现象,第三个房地产现象。
我知道此文章会让政府不高兴,也许会受到相关的迫害和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但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人,我还是要说。因为正义和公理终将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