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09 04:05:22作者:小平头
1968年4月30日,由广西军区统一组织,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南宁专区革委会常委贾焕雨和广西军区施鸿相(作战处副处长)亲自指挥,调动部队八个连兵力和"联指"武装民兵,对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县上石分部(简称"上石农总")进行武装围剿。(1)
围剿原因
南宁地区宁明县的"上石农总",是在广西形成两大派(保守派)"联指"和造反派"四.二二")组织后,在广西"四.二二"指挥部刘锡荣等人的指挥下,于1967年9月成立。下设作战、组织、宣传、后勤等部。下属十七个分团,一个武装连。参加人惫?00多人,领导成员16人。
文革之初,毛泽东利用造反派进行宫廷权力斗争,号召民众造反,向着他和他的小集团之外的整个官僚层发起了冲击,如批"资反线",斗"走资派"等。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对共产党早有怨气的平民造反派则趁机造反,利用宫廷斗争来追求自己的人权,其具体表现为"踢开党委闹革命",追查"资反线"整群众"黑材料"的造反派冲击学校、工厂、机关的人事、保卫和党委办公室,打砸保险柜。抢走"黑材料"的档案,在这场反政治歧视、反政治迫害,谋平反、争人权的文革反抗运动中,极大地冲击了中共原有的统治秩序。
"上石农总"成立后,为对付广西"联指"的武装镇压,于1968年2月22日,在南宁县抢走了上石、马洞、练江、油隘、板旺、哨平等六个大队民兵枪支64枝,子弹2400发。同年,4月8日,他们又围攻油隘派出所和袭击支持"联指"的解放军边防部队,打伤部队战士和民兵各一人。并抢走了油隘派出所一批公私财产及机要文件档案等。
对于"上石农总"的行为,宁明县武装部副部长阎凤奎授意夏石公社武装部李荣华,通过上石大队党支部劳振成、陆美花等人搜集"上石农总"的活动材料,然后交由宁明县武装部政工科干事马明才综合整理,由宁明县武装部上报,定为"反革命组织"(2)
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革筹和"广西军区"对广西"四.二二"正苦于无从下手,得到宁明县上报的"上石农总"问题材料,如获至宝,终于可以有借口打击镇压广西"四.二二"了。
3月15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给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报告《关于宁明县》"上石农总"问题"。
报告说,上石"农总"是一个"坏人"当权和聚集的组织。十二名领导成员中、有地主分子一名、坏分子二名、劳改管制分子一名、投机倒把否则三名、"四清"下台干部一名、有政(治)历(史)问题被清洗回家三名、杀父之仇一名。
上石"农总"的罪名是:攻击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公开诬蔑"四清"运动,大搞资本主义,猖狂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1,"农总"后台陆崇勋指着毛主席像说"他下台我们就好过了,可以吃饱饭了"。
2,把"四清"运动诬为"强迫插队青年清"、"口粮全家清"、"无理压人清"、"贫下中农被打击清"。
3,大搞资本主义复辟,头目刘深海在社员动员大会上公开说:"谁想多开荒、吃得饱就来开会"。
4,"抢夺"民兵机枪一挺、冲锋枪四枝、步枪五十一枝。
5,制定反革命纲领,要在今冬明春实现"四大自由"、"八项任务",公开叫喊"贺龙元帅万岁!"污蔑支援越南和守边部队是贺龙的部队。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的意见是:
1,派部队武装包围,强行收缴武器弹药。
2,取缔组织,严办首恶分子。(3)
4月16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上石农总"分部调查报告》的电报。
电报冠以上石"农总"的罪名是:
1,组织人员非常复杂,其中"五类分子"26人,"反革命分子"9人,"坏分子"6人,有政治侍獾娜?人,杀父之仇2名。投机倒把犯2人,共计124人。
2,一些骨干分子极端仇视革命委员会,反对解放军,攻击毛主席。
3,公开提出在农村中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以及"八大纲领"。
4,污蔑攻击伟大的"四清"运动。
5,该组织的头头企图逃亡越南。
6,敲诈勒索,强奸妇女。
我们的意见是,用二二0师直属营一个连,独立一师一团二营五、六连、凭祥总站勤务连共四个连的兵力和直属营全部,以迅速、突然的动作歼灭这股反革命土匪武装。尔后留下少量部队抓革命促生产,回复秩序。(4)
围剿经过
1968年4月30日晚上,广西军区调动崇左驻军650部队、凭祥边防部队、宁明驻军6881部队、宁明机场部队等八个连队,以及"联指"武装民兵包围"上石农总"。
在南宁军分区副司令贾焕雨和广西军区作战处副处长施鸿相亲自监督下,许鹏(宁明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为总指挥,阎凤奎(宁明县武装部副部长、县革委常委),郑旭春(上石公社革委会主任)为副总指挥。
5月1日攻打下"上石农总",所抓获的俘虏四十人全部关押在上石旧粮站仓库。(5)
5月4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解决上石"农总分部"问题的进展情况报告》的电报,透露了这次围剿的情形。
电报说,5月1日凌晨四时前,对各据点形成包围圈,尔后逐步压缩,控制高地,封锁要道,进行了搜索,当地"民兵"(即"联指"武装)在大部队到来以前,已与他们发生了几次冲突,双方都有伤亡。这次部队和"民兵"包围后,先后抓捕了62人,瓦解自首56人,打死9人,总共127人。缴获轻机枪2挺,步枪27枝,手枪2枝。("农总"成员有一部分是持枪民兵)。
该组织主要头头都已逮捕,如分部政委赵心兰(所谓"中国青年党"员)、农浩哲、幕后指挥赵魁堂、参谋长黄日尚(所谓"投机倒把犯")、作战部负责人农志业(被清洗回家干部)、刘海深、岑立舒(所谓现管反革命分子)、政治部主任赵必禄("走私犯")、组织部长钟巨倍(富农崽)及部分骨干分子张机笑、农振烈、黄国栋、谢仁、陆崇然、李忠兴、李南甫、赵必福、余光权等18人均已逮捕归案。(6)
广西军区派部队围剿"上石农总"26天以后,于5月27日开始撤离。
区革筹、广西军区给中央、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的报告说,根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指示,我们即组织部队分批归建。220师直属营二、三连已撤离上石抵达南宁,空军高炮十五师四十四团二营回宁明,凭祥总站勤务连回凭祥。独立一师一团二营五连回上石火车站,指挥所于(5月)29日返回南宁。留下独立一师一二营六连率两个排驻上石、练红、三塘,继续追捕外逃的三个坏头头,由宁明县武装部政委许鹏指挥。(7)
冤案炮制过程
广西军区围剿"上石农总"后,开始有步骤、有计划地罗织"上石农总"的罪名。其过程一一罗列如下:
6月30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央发出《关于解决上石"农总"分部问题的情况报告》的电报。
电报说,我们用八个连的兵力,于5月1日凌晨,对广西"四.二二"宁明县上石"农总"实行武装封锁包围,经一个月的工作,部队除留下一个连外,其余七个连已撤回。
根据揭发材料证明,"上石农总"是受广西新"四.二二"南宁郊区"农总"操纵的一个借革命造反之名,行反革命之实的反动组织。政治上大量事实证明是反动的,组织成员大多数是"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子女、劳改分子、走私、兵痞和"四清"下台干部。他们的基本群众287人,经常参加活动的143人。这次包围抓获40人。(8)
6月15日,许鹏(宁明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宁明县革委会常委会议,研究捕判"上石农总"人员。
出席会议的有:李盛南、阎凤奎、温福连、吕錦德、农威丰、方锦易、徐庆元、梁兴才。
会议通过同意县军管会上报中央审批枪毙赵魁堂、农浩泽、刘深海、赵必兰(死缓两年)、岑立舒、陆毅六人。判处赵必禄、岑振然二人无期徒刑(9)
6月28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再次向中央发出《关于公布上石"农总"为反动组织的情况报告》的电报。
电报宣称:经过对其进行了武装包围,逮捕了首恶分子若干名,整个组织已经解体。反复调查后,我们认为"上石农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动组织"。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揭露敌人,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我们拟于适当时机在全区范围内公布"上石农总"是"反动组织"。其领导集团是一伙国民党反动派的残渣余孽和新生的"反革命分子"。
成员中经常活动的142人,其中有四类分子39人,劳改犯11人,伪"军、政、警、特、宪"人员4人,流氓3人,参加过"反革命组织"24人,"反属"4人,直系亲属被杀的8人,"四清"下台干部2人,"反革命组织青年党"和"右江游击队"的27人。其行动计划是"先攻占县城,开往十万大山,再打通南宁,与广西"四.二二"指挥部会师,解放全广西"。…….(10)
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当局打击政治对手的一贯伎俩就是:罗织罪名,上纲上线,再无情镇压。文革中广西众多冤案如"反共救国团"、"广西地下党叛徒"等案,就是如此同出一辙炮制出来的。
下面这封从北京发回广西的电报,就可从中看出端倪。
5月29日,广西革筹小组成员韦国清(区党委书记、广州军区第一政委)、魏佑铸(广西军区政委)、焦红光(空七军政委)上北京向中央文革汇报"当前广西阶级斗争问题"。他们在北京期间,与坐镇广西的其他领导电报、电话往返,遥控指挥授意。(11)
7月16日晚,董坤(支左人员,原部队保卫干事)从北京发来电报说,经在京几位领导研究,有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清理敌伪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继续抓紧进行。已查出的"叛徒"、"特务",应抓紧核实如有厅局级以上的应先搞清报上几个来。
2,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及其罪恶。"上石农总"问题也可以公布一批。
3,广播电台目前在广播中不要提到"七.三"布告及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问题。
4,覃家修(原凤山县副县长,支持"四.二二")的材料要继续核实。核实后的材料如够点名批判的即由家里领导讨论决定。(12)
得此授意,广西当局紧锣密鼓地罗织"上石农总"的罪名,并向全广西公布。
8月5日,韦国清调动广西军区部队和"联指"武装围剿南宁的广西"四.二二",使"四.二二"全军覆没。
8月9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及时抛出《关于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地区分部的反革命罪行公告》。
公告说破获了反动组织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县上石分部,农总上石分部设作战部、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下属十七个分团,一个武装连,农总分部共240人,经常活动的有143人,是一个"反革命组织"。
《公告》印发广西各地,号召"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开展"三查一清"(即一查"走资派"幕后活动,二查""叛徒、"特务"活动,三查地、富、反、坏、右的活动,清理流窜人员)运动,认真清理阶级队伍和"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地进攻,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迎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胜利诞生"。(13),
冤案结局
“上石农总”一案株连宁明、凭祥两县(市)共五个公社十八个大队五百多人。在围剿,清查中,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有4人,在劳改和关押中病死4人,被枪杀和斗打、迫害死的107人,总共死亡11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有期徒刑22人,公安机关宣布管制1人,拘留6人,另被斗残1人,外逃下落不明8人。(14)
"上石农总"冤案的炮制给韦国清为首的广西当局打击政治对手广西"四.二二"一个口实,将其定性为"反革命组织",从而在政治上抹黑广西"四.二二"。
同时该冤案对韦国清们也是个启发,此例一开,韦国清驾轻就熟地祭起"阶级斗争"这个法宝,顺着毛泽东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的思路,接着制造出更大的"反共救国团"冤案,在广西全境镇压广西"四.二二"。
从1980年6月25日开始,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明县公社公检法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查。认为"上石农总"是在广西"四.二二"刘锡荣的指导下和布置下,按照广西"四.二二"指挥部的组织机构,以派性建立起来的。绝大多数成员是以派性出发,加入该组织的。这组织没有制定什么反革命计划和行动纲领。因此,对"上石农总"不应定为反动组织,应定为群众组织。
经报广西高级法院核准,于1981年7月27日以(80)刑监字第149号文批复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撤消1976年元月22日革保刑复字(68)第43号批复,给予"上石农总"受害人员改判或平反。
对原枪决的四人中属于冤杀的三人(赵魁堂、赵必福、陆毅)、错杀一人(刘海深,犯有惯偷和强奸罪),三人改判或免刑(刘锡荣、农建和免刑,岑振烈犯盗窃罪,由20年改判为12年)。其余人员无罪释放。(15)
完稿于2006年4月18日
注释:
(1)中共南宁地委整党办公室机密档案(1987年5月11日编印)《南宁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6-1976》第51页。
(2)同注1,第52页。
(3)中共广西整党办公室机密档案(1987年编印)《广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8年》第19页-20页。
(4)同注3,第41页
(5)同注1,第52页
(6)同注3,第45、46页
(7)同注3,第58、59页
(8)同注3,第63页
(9)同注1,第52页
(10)同注3,第82页
(11)同注3,第59页
(12)同注3,第95、96页
(13)同注1,第52页
(14)同注1,第53页
(15)同注1,第54页
围剿原因
南宁地区宁明县的"上石农总",是在广西形成两大派(保守派)"联指"和造反派"四.二二")组织后,在广西"四.二二"指挥部刘锡荣等人的指挥下,于1967年9月成立。下设作战、组织、宣传、后勤等部。下属十七个分团,一个武装连。参加人惫?00多人,领导成员16人。
文革之初,毛泽东利用造反派进行宫廷权力斗争,号召民众造反,向着他和他的小集团之外的整个官僚层发起了冲击,如批"资反线",斗"走资派"等。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对共产党早有怨气的平民造反派则趁机造反,利用宫廷斗争来追求自己的人权,其具体表现为"踢开党委闹革命",追查"资反线"整群众"黑材料"的造反派冲击学校、工厂、机关的人事、保卫和党委办公室,打砸保险柜。抢走"黑材料"的档案,在这场反政治歧视、反政治迫害,谋平反、争人权的文革反抗运动中,极大地冲击了中共原有的统治秩序。
"上石农总"成立后,为对付广西"联指"的武装镇压,于1968年2月22日,在南宁县抢走了上石、马洞、练江、油隘、板旺、哨平等六个大队民兵枪支64枝,子弹2400发。同年,4月8日,他们又围攻油隘派出所和袭击支持"联指"的解放军边防部队,打伤部队战士和民兵各一人。并抢走了油隘派出所一批公私财产及机要文件档案等。
对于"上石农总"的行为,宁明县武装部副部长阎凤奎授意夏石公社武装部李荣华,通过上石大队党支部劳振成、陆美花等人搜集"上石农总"的活动材料,然后交由宁明县武装部政工科干事马明才综合整理,由宁明县武装部上报,定为"反革命组织"(2)
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革筹和"广西军区"对广西"四.二二"正苦于无从下手,得到宁明县上报的"上石农总"问题材料,如获至宝,终于可以有借口打击镇压广西"四.二二"了。
3月15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给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报告《关于宁明县》"上石农总"问题"。
报告说,上石"农总"是一个"坏人"当权和聚集的组织。十二名领导成员中、有地主分子一名、坏分子二名、劳改管制分子一名、投机倒把否则三名、"四清"下台干部一名、有政(治)历(史)问题被清洗回家三名、杀父之仇一名。
上石"农总"的罪名是:攻击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公开诬蔑"四清"运动,大搞资本主义,猖狂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1,"农总"后台陆崇勋指着毛主席像说"他下台我们就好过了,可以吃饱饭了"。
2,把"四清"运动诬为"强迫插队青年清"、"口粮全家清"、"无理压人清"、"贫下中农被打击清"。
3,大搞资本主义复辟,头目刘深海在社员动员大会上公开说:"谁想多开荒、吃得饱就来开会"。
4,"抢夺"民兵机枪一挺、冲锋枪四枝、步枪五十一枝。
5,制定反革命纲领,要在今冬明春实现"四大自由"、"八项任务",公开叫喊"贺龙元帅万岁!"污蔑支援越南和守边部队是贺龙的部队。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的意见是:
1,派部队武装包围,强行收缴武器弹药。
2,取缔组织,严办首恶分子。(3)
4月16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上石农总"分部调查报告》的电报。
电报冠以上石"农总"的罪名是:
1,组织人员非常复杂,其中"五类分子"26人,"反革命分子"9人,"坏分子"6人,有政治侍獾娜?人,杀父之仇2名。投机倒把犯2人,共计124人。
2,一些骨干分子极端仇视革命委员会,反对解放军,攻击毛主席。
3,公开提出在农村中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以及"八大纲领"。
4,污蔑攻击伟大的"四清"运动。
5,该组织的头头企图逃亡越南。
6,敲诈勒索,强奸妇女。
我们的意见是,用二二0师直属营一个连,独立一师一团二营五、六连、凭祥总站勤务连共四个连的兵力和直属营全部,以迅速、突然的动作歼灭这股反革命土匪武装。尔后留下少量部队抓革命促生产,回复秩序。(4)
围剿经过
1968年4月30日晚上,广西军区调动崇左驻军650部队、凭祥边防部队、宁明驻军6881部队、宁明机场部队等八个连队,以及"联指"武装民兵包围"上石农总"。
在南宁军分区副司令贾焕雨和广西军区作战处副处长施鸿相亲自监督下,许鹏(宁明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为总指挥,阎凤奎(宁明县武装部副部长、县革委常委),郑旭春(上石公社革委会主任)为副总指挥。
5月1日攻打下"上石农总",所抓获的俘虏四十人全部关押在上石旧粮站仓库。(5)
5月4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解决上石"农总分部"问题的进展情况报告》的电报,透露了这次围剿的情形。
电报说,5月1日凌晨四时前,对各据点形成包围圈,尔后逐步压缩,控制高地,封锁要道,进行了搜索,当地"民兵"(即"联指"武装)在大部队到来以前,已与他们发生了几次冲突,双方都有伤亡。这次部队和"民兵"包围后,先后抓捕了62人,瓦解自首56人,打死9人,总共127人。缴获轻机枪2挺,步枪27枝,手枪2枝。("农总"成员有一部分是持枪民兵)。
该组织主要头头都已逮捕,如分部政委赵心兰(所谓"中国青年党"员)、农浩哲、幕后指挥赵魁堂、参谋长黄日尚(所谓"投机倒把犯")、作战部负责人农志业(被清洗回家干部)、刘海深、岑立舒(所谓现管反革命分子)、政治部主任赵必禄("走私犯")、组织部长钟巨倍(富农崽)及部分骨干分子张机笑、农振烈、黄国栋、谢仁、陆崇然、李忠兴、李南甫、赵必福、余光权等18人均已逮捕归案。(6)
广西军区派部队围剿"上石农总"26天以后,于5月27日开始撤离。
区革筹、广西军区给中央、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的报告说,根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指示,我们即组织部队分批归建。220师直属营二、三连已撤离上石抵达南宁,空军高炮十五师四十四团二营回宁明,凭祥总站勤务连回凭祥。独立一师一团二营五连回上石火车站,指挥所于(5月)29日返回南宁。留下独立一师一二营六连率两个排驻上石、练红、三塘,继续追捕外逃的三个坏头头,由宁明县武装部政委许鹏指挥。(7)
冤案炮制过程
广西军区围剿"上石农总"后,开始有步骤、有计划地罗织"上石农总"的罪名。其过程一一罗列如下:
6月30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央发出《关于解决上石"农总"分部问题的情况报告》的电报。
电报说,我们用八个连的兵力,于5月1日凌晨,对广西"四.二二"宁明县上石"农总"实行武装封锁包围,经一个月的工作,部队除留下一个连外,其余七个连已撤回。
根据揭发材料证明,"上石农总"是受广西新"四.二二"南宁郊区"农总"操纵的一个借革命造反之名,行反革命之实的反动组织。政治上大量事实证明是反动的,组织成员大多数是"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子女、劳改分子、走私、兵痞和"四清"下台干部。他们的基本群众287人,经常参加活动的143人。这次包围抓获40人。(8)
6月15日,许鹏(宁明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宁明县革委会常委会议,研究捕判"上石农总"人员。
出席会议的有:李盛南、阎凤奎、温福连、吕錦德、农威丰、方锦易、徐庆元、梁兴才。
会议通过同意县军管会上报中央审批枪毙赵魁堂、农浩泽、刘深海、赵必兰(死缓两年)、岑立舒、陆毅六人。判处赵必禄、岑振然二人无期徒刑(9)
6月28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再次向中央发出《关于公布上石"农总"为反动组织的情况报告》的电报。
电报宣称:经过对其进行了武装包围,逮捕了首恶分子若干名,整个组织已经解体。反复调查后,我们认为"上石农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动组织"。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揭露敌人,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我们拟于适当时机在全区范围内公布"上石农总"是"反动组织"。其领导集团是一伙国民党反动派的残渣余孽和新生的"反革命分子"。
成员中经常活动的142人,其中有四类分子39人,劳改犯11人,伪"军、政、警、特、宪"人员4人,流氓3人,参加过"反革命组织"24人,"反属"4人,直系亲属被杀的8人,"四清"下台干部2人,"反革命组织青年党"和"右江游击队"的27人。其行动计划是"先攻占县城,开往十万大山,再打通南宁,与广西"四.二二"指挥部会师,解放全广西"。…….(10)
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当局打击政治对手的一贯伎俩就是:罗织罪名,上纲上线,再无情镇压。文革中广西众多冤案如"反共救国团"、"广西地下党叛徒"等案,就是如此同出一辙炮制出来的。
下面这封从北京发回广西的电报,就可从中看出端倪。
5月29日,广西革筹小组成员韦国清(区党委书记、广州军区第一政委)、魏佑铸(广西军区政委)、焦红光(空七军政委)上北京向中央文革汇报"当前广西阶级斗争问题"。他们在北京期间,与坐镇广西的其他领导电报、电话往返,遥控指挥授意。(11)
7月16日晚,董坤(支左人员,原部队保卫干事)从北京发来电报说,经在京几位领导研究,有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清理敌伪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继续抓紧进行。已查出的"叛徒"、"特务",应抓紧核实如有厅局级以上的应先搞清报上几个来。
2,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及其罪恶。"上石农总"问题也可以公布一批。
3,广播电台目前在广播中不要提到"七.三"布告及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问题。
4,覃家修(原凤山县副县长,支持"四.二二")的材料要继续核实。核实后的材料如够点名批判的即由家里领导讨论决定。(12)
得此授意,广西当局紧锣密鼓地罗织"上石农总"的罪名,并向全广西公布。
8月5日,韦国清调动广西军区部队和"联指"武装围剿南宁的广西"四.二二",使"四.二二"全军覆没。
8月9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及时抛出《关于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地区分部的反革命罪行公告》。
公告说破获了反动组织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县上石分部,农总上石分部设作战部、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下属十七个分团,一个武装连,农总分部共240人,经常活动的有143人,是一个"反革命组织"。
《公告》印发广西各地,号召"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开展"三查一清"(即一查"走资派"幕后活动,二查""叛徒、"特务"活动,三查地、富、反、坏、右的活动,清理流窜人员)运动,认真清理阶级队伍和"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地进攻,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迎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胜利诞生"。(13),
冤案结局
“上石农总”一案株连宁明、凭祥两县(市)共五个公社十八个大队五百多人。在围剿,清查中,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有4人,在劳改和关押中病死4人,被枪杀和斗打、迫害死的107人,总共死亡11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有期徒刑22人,公安机关宣布管制1人,拘留6人,另被斗残1人,外逃下落不明8人。(14)
"上石农总"冤案的炮制给韦国清为首的广西当局打击政治对手广西"四.二二"一个口实,将其定性为"反革命组织",从而在政治上抹黑广西"四.二二"。
同时该冤案对韦国清们也是个启发,此例一开,韦国清驾轻就熟地祭起"阶级斗争"这个法宝,顺着毛泽东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的思路,接着制造出更大的"反共救国团"冤案,在广西全境镇压广西"四.二二"。
从1980年6月25日开始,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明县公社公检法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查。认为"上石农总"是在广西"四.二二"刘锡荣的指导下和布置下,按照广西"四.二二"指挥部的组织机构,以派性建立起来的。绝大多数成员是以派性出发,加入该组织的。这组织没有制定什么反革命计划和行动纲领。因此,对"上石农总"不应定为反动组织,应定为群众组织。
经报广西高级法院核准,于1981年7月27日以(80)刑监字第149号文批复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撤消1976年元月22日革保刑复字(68)第43号批复,给予"上石农总"受害人员改判或平反。
对原枪决的四人中属于冤杀的三人(赵魁堂、赵必福、陆毅)、错杀一人(刘海深,犯有惯偷和强奸罪),三人改判或免刑(刘锡荣、农建和免刑,岑振烈犯盗窃罪,由20年改判为12年)。其余人员无罪释放。(15)
完稿于2006年4月18日
注释:
(1)中共南宁地委整党办公室机密档案(1987年5月11日编印)《南宁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6-1976》第51页。
(2)同注1,第52页。
(3)中共广西整党办公室机密档案(1987年编印)《广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8年》第19页-20页。
(4)同注3,第41页
(5)同注1,第52页
(6)同注3,第45、46页
(7)同注3,第58、59页
(8)同注3,第63页
(9)同注1,第52页
(10)同注3,第82页
(11)同注3,第59页
(12)同注3,第95、96页
(13)同注1,第52页
(14)同注1,第53页
(15)同注1,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