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是中国人处世观念及行为的重要特征。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本主义”的伦理型文化或称“德性文化”。在中国文化中,人是“万物之灵”,而人之所以能为万物之灵,就是因为有道德,德性被作为人兽区分的根本,也是人格尊严的体现。中国人因而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之“道”,以及遵循这种“道”而形成的“德”(指作为行为主体的主观的、为我的规范)。孔子倡言“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并以知、仁、勇为“三达德”,建构起中国文化传统中的道德规范体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主张以道德实践为第一要义,由此形成了中华民族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与文化精神。中国人的处世观念及其行为具有浓重的尚德特征,具体表现为两个层面:
一方面,处世做人,贵在有德。中国人的所谓“处世”,首先是要“做人”,故“为人处世”不可分割,“做人”即是立身处世。而“做人”的要义在于,人的行为必须合乎“人”应该具有的道德规范,做人就是以道德律己,以道德待人。对为人“缺德”的评判,是中国社会生活中甚为严厉的谴责。在具体的做人之德上,其主要范畴有“诚实正直”、“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克己奉公”、“言行一致”、“忠厚善良”、“廉正俭朴”等等。这种以“做人”为处世前提与基础的处世观念,体现了浓厚的尚德特征。
另一方面,与人交往,以德待人。中国传统处世之道的尚德倾向,还表现在强调人际交往的道德性,主张人际之间应当是“正其义不计其利,谋其道而不计其功”,与人相处,贵在以德待人。其具体表现为:
其一、宽厚待人。中华民族一向以待人宽厚为美德,日常生活中的“宽容大度”、“宽宏大量”等道德评价,就是这一品德的体现。在人际关系的实际运作中,待人宽厚包括:“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不以己所能病人,不以人所不能愧人”。
其二、让。中国人历来以让为处世美德。在家庭内部,“孔融让梨”式的礼让被极力倡导,妇孺皆知;在名、利面前,古人赞美“君子无所争”的风度和“不贪为宝”的高洁品格;对待人际纠纷,先贤主张“争先的径路窄,退后一步自宽平一步”。一个“让”字,可化解纠纷,和谐人际关系。
其三、以诚相见。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十分看重“心诚”,由此有“待物莫如诚”的古训。而这一点正是“以德服人”的重要内容。故“开诚心,布公道”,往往能化解矛盾,消除成见,沟通感情。
其四、守信用,重然诺。其基本要求是“言必信,行必果”。说话算数,言行一致,讲究信用。“一诺千金”、“一言九鼎”等成语,以及孔子所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名言,生动显示了信用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
“贵和”是中国人处世性格的另一显着特征。“和”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思想范畴,它们虽然具有哲学上的意味,但立足点仍在于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并直接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法与处世观念。
在中国古代的经典论述中,“和”的基本涵义是和谐,古人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特别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就是以和睦、和平、和谐,以及社会的秩序与平衡为价值目标。
以“贵和”而论,中国人把“和为贵”作为待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追求人际之间的和睦、和平与和谐,“和”既是人际行为的价值尺度,又是人际交往的目标所在。以诚信宽厚仁爱待人是为了“和”;各守本分互不干涉是为了“和”;“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也是一种“和”。
总的看来,“贵和”能有效地避免过激或对抗行为,减少人际摩擦与社会内耗,使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带有浓重的人情味,较为稳固持久,对社会具有良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