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廖(音译,Liao)在一家大型电子公司工作,去年,他因表现优异获得公司的奖赏。但这不足以挽救他的工作。在12月,公司的体检发现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廖被人力资源部经理告知:“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不适合过集体生活,不适合在工厂和同事共事。”
由于担心被其他雇主拒绝,廖拒绝透露全名。“我认为这不可能的……我不知道我会丢掉工作。”
然而,在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受到歧视不仅是可能的,而且相当普遍。尽管中国人口中至少有10%携带这种病毒,但许多人不了解这种可以攻击肝脏,造成终身感染、肝硬化或肝癌的病毒并不是通过日常接触传播的。
专家表示这种病毒的携带者所面临的障碍是就业歧视。在中国,劳动法没有贯彻执行或自相矛盾。例如,据报道,大学和外交部对申请者抱身高歧视——他们喜欢个高的候选人——而私人雇主通常要中年妇女早些退休,喜欢较年轻廉价的雇员。
出台13年之久的劳动法禁止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歧视,但专家认为这些规定过于笼统。专家认为,在乙肝的例子中,歧视越来越严重,部分是由于这种病毒的危险被促销虚假治疗的广告商和吹捧服务的医疗机构夸大。
这种病毒通过体液传播,主要是血液和精液,但偶尔也通过唾液传播。约90%的病毒携带者是在出生时感染的,而约10%则是后天感染,可以传染给他人。许多中国人是在七十到九十年代的大规模接种肺结核、破伤风和脑炎疫苗的运动期间因重复使用的针头而感染乙肝病毒的。
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还扩展到学校。携带病毒的大学生表示他们被迫生活在隔离宿舍。去年秋天,乌鲁木齐的公立学校驱逐了19名携带这种病毒的新生。该市遭到了一些起诉,但它后来禁止学生带头的组织宣扬这宗案子。
2005年,中国取消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为公务员的限制,但政府仍然禁止他们进入食品行业,专家表示政府正考虑禁止他们从事美容、公共浴室和酒店等行业。
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的在线论坛的主持人卢军(音译,Lu Jun)认为,如果政府拒绝了这些人,那公众也会拒绝他们。
廖在获知坏消息后立即到医院进行第二轮的检查。一位医生确认廖是携带者,但他的肝脏和DNA都正常,像他的情况应该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医生建议他三到六个月到医院检查一次,不要和他人公用牙刷和剃刀。
廖以为把这些告诉公司,公司就不会解雇他。人事部的经理把这些结果给了公司的医生。后来这位医生告诉廖,“我个人不认为这些会影响你的工作,但我不是做决定的人。”
后来公司给了廖三个月的工资,并让他填一张表称自己“不适合这个岗位。”公司否认称歧视廖或任何其他认为自己被解雇的雇员,坚称他们是自愿离开的,或称他们可以在家休息三个月,恢复健康后可以回来。
来源:华盛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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