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论坛》(2007)简要规则

发表:2007-02-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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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权事业,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在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不畏艰险的努力下,在国际正义力量的影响和帮助下,中国人权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与世界文明的差距仍然很大。

随着2008奥运盛会将在中国举办,奥运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也是中华民族对民主、自由、人权的百年追求的映照。

为此,我们借奥运盛会之东风,借当局签署两个人权公约面向世界的承诺,希望中国的人权事业在新的一年里有长足的进步。

本着这一宗旨,各界人士自愿发起了《2007中国人权论坛》。望认同本宣言和论坛规则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广泛加入到我们的行列,共同为中国的人权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努力营造出一个人民自由幸福、国家民主和谐的神州来。

为保证人权论坛的和谐运行,经众多发起人的集思广益,特制定本论坛规则:

一、凡年满18周岁,认同本论坛宣言和理念,并遵守本坛规则的海内外男、女公民,均可申请加入论坛(特殊天质聪颖的未成年人,可给予特别照顾)。

二、申请加入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方能注册。

三、本论坛由其中一些发起人轮流担任论坛的日常管理事务,并对全体发起人负责。

四、本论坛将视情况以地域区划设置1-2名联系人,负责对本地区人权案件的联络、协调和组织开展工作,在需要设置发言人的时候,再商讨设置本论坛的发言人。

五、本论坛成员可在论坛发言,并可对论坛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论坛成员发布的消息和文章,实行文责自负。故意违背论坛规则,经本论坛三次指出仍不悔改者,经论坛管理半数成员同意,取消其成员资格。

六、新加入本论坛的成员,如果对论坛有突出贡献并热心中国人权事业者,经论坛发起人半数同意,可增加其管理权限,以吸收到论坛管理者行列。

七、本论坛的重大事务,需论坛发起人的半数同意方可实施。

八、本规则根据论坛的发展情况及时予以增补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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