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2-03 23:59:37作者:
近期成都锦江区住户向纪委监查机关举报一起旧城改造弊案。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市拆迁管理处、区市政府领导、法院等官法商游走政策灰色地带,将近14亿的大型商业地产专案发给资本额仅2200万且立项前一天才成立的中强开发公司,14亿国有土地资产就这样被套走。
“以旧城改造名义进行商业开发”钻制度夹缝
锦江区地处成都市城区东南部,是成都市的中心城区,而从盐市口到天府广场近40亩地则是成都市超级黄金地段,好比北京王府井。东御街和染房街正好处在这个地段。
据查,东御街地段在2004年市价约每亩二千多万元,当时中强开发公司以协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出让金是每平方米750元(49.5万∕每亩),土地用途是“商业开发”,光出让金就使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了至少5亿元。
据拆迁户李玉贞所述,区政府于2001年4月4日签发“旧城改造”专案立项的批覆;2002年3月11日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登记的建设内容则改为“旧城改造、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品住宅、地下室、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因此已包含有独立的商业开发项目。
3月28日市国土局签发《出让土地意见书》名称正式明确为“成都国际商城”,这就属于纯粹的房地产开发,是商业用地专案。而“旧城改造”是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62岁老妇维权被女法官用法槌打
而涉案公司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是2001年4月2日成立,当时并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到2003年1月24日才正式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证书。中强公司为什么早在2002年就能够取得《拆迁许可证》,但直到2004年才拿到《出让合同》?
李玉贞认为《拆迁许可证》的签发是不合法的,于是针对市房屋拆迁管理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李玉贞请邻居陈先生担任她的法律代理人,主审法官陈跃峰要求李更换代理人否则就休庭,当时与一名法官康永红(女,30岁)发生了口角。惨遭康用法槌击打头部、用脚踢腹部,当场昏倒地上。
李玉贞醒来后,要求打人法官出来对事情做出解释,但等了近两个小时,法院方甚至没有人出来接待一下。
李玉贞现年62岁,是铁路局退休职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5年7月27日凌晨5点派来数百人强拆她的住房。她说:老百姓的生存权就是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土地使用权还在我手中,他们却用强买强迁的手段公然犯法。
在终审判决完毕后,原告要求法官依法释疑,但法官释疑时并没有举证判案的适用法律。青羊区人大信访办主任在调查该案一审审判法官赵宇红时,赵宇红亲口承认说:“该案是上面打招呼,我也没有办法”。
暴力强拆居民流离失所
从东御街到染房街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及400余家住户。中强不仅暴力强拆所有住户住房,甚至把2002年才竣工建成的邮政大厦这座价值上亿元的新楼以及近几年才建成的工商银行大厦爆破成一堆破砖烂瓦。
这400 家拆迁户大都是下岗工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现在也没了房子,仅剩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陈姓拆迁户说,长达5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多起泼粪、放蛇、放火、恐吓、打人、断水断电断电话、非法恶性暴力强拆住户房屋,甚至有黑恶势力的参与,现在我们都在外流浪,有的借住朋友家。
他表示,政府用公权力来对付老百姓,实在无法理解,他们唯一的诉求,就是“还我们房子,赔偿我们损失”。
拆迁户周中涛,现在也是到处流浪,他还有一个孩子在上大学,就靠借贷过日子,他说,“现在我们有的就各自维权,地方告不成就告上中央。”
找不到负责的单位
记者打电话到锦江区拆迁科,听到是要问东御街拆迁案,马上挂了电话。
记者给锦江区房政法规科打了电话,接电话的说是不归法规科管,要找管理处谢科长。而房屋拆迁管理处谢科长的电话则一直接不通。
再打到国土资源局,则要记者打到信访办,再打信访办又要记者再打另一支电话,
最后这号码虽然接通了,却也被挂了电话。政府单位一个推一个,这整个事件找不到一个负责的单位。
成都市民曾永康(法律代理人),家住在离天府广场不到一公里处,他表示,“在成都这种房屋拆迁是较普遍的问题,纯粹是政府的超权行为,老百姓铺天盖地的呼唤,到处都是,太黑暗了。”
拆迁户陈先生表示,他对中强公司了解多一些, 2001年成立的本土中强公司,一会变成澳门的洋公司,一会儿又由本土王永生法人变成福建的法人代表林新团,其后又由林新团变成了福建商会会长的儿子陈冬,并带上了外商投资的桂冠,一个骗一个。
在这个案件中,显然有市政府个别高层领导也参与到此事中。利用这个商业地产项目来达到他们洗钱的目的,十数亿国有土地资产就这样在空壳公司的掩护下被套去了。
“以旧城改造名义进行商业开发”钻制度夹缝
锦江区地处成都市城区东南部,是成都市的中心城区,而从盐市口到天府广场近40亩地则是成都市超级黄金地段,好比北京王府井。东御街和染房街正好处在这个地段。
据查,东御街地段在2004年市价约每亩二千多万元,当时中强开发公司以协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出让金是每平方米750元(49.5万∕每亩),土地用途是“商业开发”,光出让金就使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了至少5亿元。
据拆迁户李玉贞所述,区政府于2001年4月4日签发“旧城改造”专案立项的批覆;2002年3月11日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登记的建设内容则改为“旧城改造、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品住宅、地下室、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因此已包含有独立的商业开发项目。
3月28日市国土局签发《出让土地意见书》名称正式明确为“成都国际商城”,这就属于纯粹的房地产开发,是商业用地专案。而“旧城改造”是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62岁老妇维权被女法官用法槌打
而涉案公司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是2001年4月2日成立,当时并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到2003年1月24日才正式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证书。中强公司为什么早在2002年就能够取得《拆迁许可证》,但直到2004年才拿到《出让合同》?
李玉贞认为《拆迁许可证》的签发是不合法的,于是针对市房屋拆迁管理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李玉贞请邻居陈先生担任她的法律代理人,主审法官陈跃峰要求李更换代理人否则就休庭,当时与一名法官康永红(女,30岁)发生了口角。惨遭康用法槌击打头部、用脚踢腹部,当场昏倒地上。
李玉贞醒来后,要求打人法官出来对事情做出解释,但等了近两个小时,法院方甚至没有人出来接待一下。
李玉贞现年62岁,是铁路局退休职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5年7月27日凌晨5点派来数百人强拆她的住房。她说:老百姓的生存权就是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土地使用权还在我手中,他们却用强买强迁的手段公然犯法。
在终审判决完毕后,原告要求法官依法释疑,但法官释疑时并没有举证判案的适用法律。青羊区人大信访办主任在调查该案一审审判法官赵宇红时,赵宇红亲口承认说:“该案是上面打招呼,我也没有办法”。
暴力强拆居民流离失所
从东御街到染房街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及400余家住户。中强不仅暴力强拆所有住户住房,甚至把2002年才竣工建成的邮政大厦这座价值上亿元的新楼以及近几年才建成的工商银行大厦爆破成一堆破砖烂瓦。
这400 家拆迁户大都是下岗工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现在也没了房子,仅剩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陈姓拆迁户说,长达5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多起泼粪、放蛇、放火、恐吓、打人、断水断电断电话、非法恶性暴力强拆住户房屋,甚至有黑恶势力的参与,现在我们都在外流浪,有的借住朋友家。
他表示,政府用公权力来对付老百姓,实在无法理解,他们唯一的诉求,就是“还我们房子,赔偿我们损失”。
拆迁户周中涛,现在也是到处流浪,他还有一个孩子在上大学,就靠借贷过日子,他说,“现在我们有的就各自维权,地方告不成就告上中央。”
找不到负责的单位
记者打电话到锦江区拆迁科,听到是要问东御街拆迁案,马上挂了电话。
记者给锦江区房政法规科打了电话,接电话的说是不归法规科管,要找管理处谢科长。而房屋拆迁管理处谢科长的电话则一直接不通。
再打到国土资源局,则要记者打到信访办,再打信访办又要记者再打另一支电话,
最后这号码虽然接通了,却也被挂了电话。政府单位一个推一个,这整个事件找不到一个负责的单位。
成都市民曾永康(法律代理人),家住在离天府广场不到一公里处,他表示,“在成都这种房屋拆迁是较普遍的问题,纯粹是政府的超权行为,老百姓铺天盖地的呼唤,到处都是,太黑暗了。”
拆迁户陈先生表示,他对中强公司了解多一些, 2001年成立的本土中强公司,一会变成澳门的洋公司,一会儿又由本土王永生法人变成福建的法人代表林新团,其后又由林新团变成了福建商会会长的儿子陈冬,并带上了外商投资的桂冠,一个骗一个。
在这个案件中,显然有市政府个别高层领导也参与到此事中。利用这个商业地产项目来达到他们洗钱的目的,十数亿国有土地资产就这样在空壳公司的掩护下被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