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发生校园命案 校方称只有丁点责任

作者:启靖 发表:2007-02-0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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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牟长贵



 

江津第四中学学校大门


1月7日晚上案件发生过后,江津第四中学校在贺松死亡后不但没有主动打电话通知死者家属,反而阻止其他人通知死者家属。家属得知此情况还是与死者同校的初一学生(死者的弟弟)打电话通知了贺松的父亲贺兵。

贺兵得知道事情后马上和妻子赶往学校,但是没有见着贺松。后来死者家属前往江津看儿子贺松的尸体,只看到一眼 很是瞬间的一眼就被跟随的人员们强制带走了。案发那段时间不管死者家属到那里都有人跟着他们。

在解决此事件的过程中江津市教委王主任和王科长当着死者家属的面说“同命不同价,因为死者是农村户口,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话可以得到20几万的赔偿款,因为居民一年的收入是上万,农民只有几千块钱。只能赔12万元。“赔偿的款目是 6个月的精神赔偿6万多。学校的资助赔偿4万左右。因为学校一直声称”我们只有一丁点责任“。并且赔偿还是按照交通事故来赔偿的,请问刑事案件可以这么来办么?

教委王主任和王科长还说”我们处理过很多这类事情,你们还是赔偿的高的,其他的4万元就能解决了。

江津四中的校长牟长贵对死者家属说“你们要想要保险赔偿就要看你们的表现。参与解决此事的官员对死者家属说了无数次这句话, 案发后有人打了中央台的电话,但是中央台的记者到达学校后被贾嗣镇派出所请了进去。后中央台的记者什么也没报道便开车走了。当地群众也纷纷支持死者家属很多人打《重庆晨报》《重庆晚报》〈〈天天630〉〉可以说能联系上的本地媒体都联系了,但是无济于事。据死者家属贺兵说有人打电话到〈〈天天630〉〉但记者说“我们知道但是你们当地政府不让我们采访,他们同意我们来我们就来”。人山人海的群众们准备游街示威要求政府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因为遭到当地派出所的恐吓而没能游行。

死者父亲贺兵说连江津处理此案的公安人员都说不合理,但怕得罪政府也不好说话。出事后在解决事情的过程中学校请死者的亲戚朋友吃饭,把死者的亲戚们安排在一家很差的饭馆吃饭,而校方和当官的在一家很好的“万鸿酒店”就餐,死者的亲戚们准备到“万鸿酒店”要说法,但官员们指使“万鸿酒店”的服务员阻止大家入内。校长牟长贵说“如果你们不按照我们的意思解决,我们是不会安排你们的吃住问题的,因为我们只有一点责任。就连死者的家属们吃了90几元的 馒头稀饭 ,都相当不满!

因为死者贺松这孩子在学校很听话不淘气所以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很好,在他死后埋葬的那一天同学们准备去送送贺松,看望一下贺松的母亲。但是学校和老师们禁止学生前去看望。

今天上午我去了一趟贺松的家,家里不是一般的贫苦连件象样的家具都没有,本来想申诉但是没有钱请律师又有什么办法呢?贺松的奶奶80几岁的年纪了站都站不稳了还抱着我痛苦。我也哭了,不知道那些官官相互的腐败分子们面对如此的情景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虽然重庆国保的高队长在前段时间对我说过说我是犯罪嫌疑人了,并要逮捕我。但是我并不怕因为这是正义的。也请你们来亲眼看看。。。。

死者的家属只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也不懂法有没有背景只有任由校方戏弄。凶手叫钟万宇,他的父亲叫钟文其,母亲代明秀都是很有钱的人,据说在江津的房产都是好几套,还有一重要的亲人在公安局担任要职。并且钟文其和江津四中的校长牟长贵不是一般的关系。。而牟长贵的关系网更是遍布整个重庆市(在杀死贺松的前一段时间凶手钟万宇还杀过一个人,但是没有死,现在正在江津接受治疗)。

我希望世界各地的华人,各民主党派,人权组织能够关注并声援死者家属。什么“同命不同价”难道家里有钱就可以随便杀人然后买通政府独霸一方。现在不是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还有“同命不同价的说法”?政府又把“法治”“德治”至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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