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周刊》近日报道: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近日发表评论:大陆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大陆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并非只是评价企业道德高下的标准,而且也是进入国际市场实实在在的门槛。大陆企业刚刚走上国际化之路,就遭遇到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检验标准,并由此决定是否允许中国企业进入其市场。由企业社会责任形成的市场门槛,不能归于国际贸易摩擦的一般内容,而是具有进一步更严格的贸易禁止含义。即使到发展中国家去投资设厂、进行经济贸易活动,也会受到当地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的严密监督,不负社会责任也照样名声不佳,甚至被逐出市场。可以看到,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化潮流。
现在,大陆正在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企业的努力至关重要。因为,企业不仅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有效配置经济资源的市场主体,而且也是社会经济组织。企业的活动不仅影响社会利益分配格局,而且也影响着社会政治、文化变革,影响着人们的道德价值取向,还特别影响到自然生态环境变好还是变坏。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是要求企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平等地保障各方相关利益。也就是说,企业要确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做一个“遵法纪,重伦理,行公益”的好公民,尽早完成由“经济人”向“道德人”的转换。我们高兴地看到,大陆已涌现出一大批遵守法律、坚守道德、注重公益的企业和企业家。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大陆企业不负社会责任的现象还相当严重。据安监局李毅中局长透露,中国由于生产安全问题每天死亡320人,而一些矿难完全是黑心矿主与地方官员相勾结,无视矿工死活、非法开采所酿成的恶果。其它如苏丹红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农民工欠薪事件等企业社会责任事件也时有发生;还有些跨国公司以本土化为名漠视社会责任,去年就有33家在华跨国公司被环保部门列入了水污染黑名单。
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执法不严,成了非法生产企业的保护伞。而消费者不成熟,也是一些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在顾客就是上帝的市场经济社会,消费者的意见和选择是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日本就有“绿色消费者”群体,他们只购买对社会负责企业的产品。因此,推动中国企业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培养和形成一个成熟、文明的消费者群体就显得非常重要。
另外,要形成一种社会道德舆论,对不负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谴责,对勇于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赞扬、鼓励。但仅有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对违反法律和社会责任的企业严厉惩罚,否则就是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不公正。道德和法律,自觉和强制,相互作用并行不悖。但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大陆企业和企业家践行美德伦理,自觉自愿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说的好,“凡是能促进社会进步与繁荣的也都能增强企业实力,带给企业繁荣与利润”。我提议,为了人类生活得更美好,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
成思危副委员长此文,可谓高屋建瓴,切中时弊!大陆经济发展到今天,是到了必须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不解决这个问题,大陆的经济发展就会失去方向,因为发展的结果不仅不能增加社会的总福利,还会损害社会的总福利。
遏止“资本无道德”,需要多方面的合力。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舆论的监督,法制的完善,政府对科学发展观的认知和坚决贯彻,也都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至少还有三种力量应该加入到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列中来,即劳动者、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资本无道德”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虐待劳工。具体表现为超时劳动,超低工资,劳动条件恶劣,不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保障等。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劳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同时能够真正建立属于自己的工会,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劳工和资本的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劳工权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劳工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落实。
消费者在遏止“资本无道德”方面的作用,也非常关键。这些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当“上帝”的感觉,现在则需要引入“消费者责任”的概念。什么是消费者责任呢?简单点说,就是消费者必须对自己消费的社会后果负责,必须替子孙后代多作考虑。如果一个企业虽然向市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它却同时虐待劳工、污染环境、浪费资源,那么消费者就应该认识到,如果继续购买它的商品,就是对它缺德行为的一种怂恿。拒绝购买它的商品,虽然会使个人的生活暂时受到影响,但却会增加社会的总福利,由于个人也是社会不可分割的一分子,所以在宏观上讲,这也就等于维护了自己的福利。
当然,个别人的抵制是没有效果的,消费者责任运动必须像消费者权利运动那样,成为一个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运动,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各地的消费者协会不仅应是一个维权组织,更应是一个责任组织。另外,无道德企业的受害者的外延也十分广泛。比如在企业周边受到噪声、烟雾危害的居民、生活在排污企业下游的居民以及生活在煤矿塌陷区的居民等等,都属于企业利益的受害者,他们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和社会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毫无疑问,他们也是遏止“资本无道德”的重要力量。
这些年来,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热的强烈驱动下,对企业的缺德行为基本上采取了一种默许、怂恿乃至保护的态度,大陆的企业因此像一匹自由惯了的、靠糟蹋庄稼以自肥的野马般放荡不羁,想给它套上笼头是很难的。成思危副委员长的文章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现在需要的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驯服它。但是,切实有效的方案是什么?如何实施呢?是指望企业主们自律吗?还是“良心”发现?我想,它们现在只能是嫌从全社会攫取的太少,而不是太多,会主动停止对工人的盘剥和对资源的占有吗?那么,我们大家对它们发出强烈呼吁吧,希望它们能够改正,从而“变好”,但很有可能是与虎谋皮,一厢情愿。可以想像,强大的企业主居高临下面对正在“苦苦哀求”的一盘散沙般地大众时,会露出轻蔑和鄙视的微笑。在发达的民主国家,企业的大老板们赚的钱很多,但同时慈善事业办的也很多,而且还比着看谁搞得大。所有,在他们的社会里,不存在什么仇富心理,真正做到了富而不骄,贫而无怨。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和价值体系,它的建立者当然就是由普遍民意产生的行政主体——政府,由它发挥强大的管理职能,合理引导,行之有效,整个社会的运行从而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所以,“资本无道德”在西方国家就算是有,也属于个别情况,根本无需动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声讨,一经发现,自有法律制裁。而在我们大陆则相反,“资本无道德”以及为富不仁等现象比比皆是,已经到了全民快要麻木的程度了。一些黑心企业主的后台就是官居“一、二品”的“大员”,名为私营的买卖其实就是“老爷”们的洗钱工具!这种情况在大陆相当普遍,已经渗透到了共匪体制的每一个角落,“天下乌鸦一般黑”。所以,政府管理部门并无兴趣责成企业必须要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只希望浑水摸鱼,老百姓少知道一些才好呢。
综上所述,企业老板发横财,底层人民当奴隶,全社会为他“凑份子”,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资本无道德”根源在于政府无道德,共匪邪恶政权就像附着在祖国母亲身体上的一个毒瘤,在不断地侵蚀着她那健康、富饶的机体。因此,十三亿人民要想过上好日子,必须将它尽快铲除干净!
我们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