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超过千万美元的中国企业有过捐赠行为的比例仅为1%。
·2000年至2004年美国50名最大慈善家捐款总额650亿美元,平均每年130亿美元。比尔·盖茨更是将240亿美元纳入慈善基金。
·“盖茨的钱即使不捐掉,也很难给他的孩子留下太多的东西。”——在美国,如果你的财产少于200万美元,你完全可以以非常低的税率甚至免税留给你的下一代。但200万美元以上,就要交很高的税。像比尔·盖茨,他的遗产税可能要超过50%,所以,富有的家族通常会建立一些信托基金,并交由家庭成员掌管。
·在美国,钱绝不会像在中国农村一样被藏在瓦罐里再埋到地下,它们一定会被拿去投资,但这些钱仍不能留给孩子,于是,慈善就会大行其道,全球的大慈善家也就大都出于美国。
·一位年收入10万美元的硅谷开发人员,按美国法律最多可买20%的养老金(在美国养老金可以免税),剩下8万美元,交纳50%所得税后拿到4万美元。如向慈善机构捐赠3万美元,纳数基数变成5万美元,所得税交纳比例变成30%,最终收入3.5万美元。一个是4万美元的实际所得,一个是3.5万美元的实际收入加3万美元的捐赠,捐与不捐,选哪一个?
·该教育慈善基金明文规定:任何基金捐赠人都享有对自己所捐赠数额的80%的话语权,如果你最终捐出10万美元,就可指定其中8万美元的使用,这样就可以对中国的外甥给予支持。不过,这种方式曾被一些企业使用来润滑与中国某些政府官员的关系,但从法律上来说却不会有行贿或受贿的嫌疑。
·在中国,很多人做慈善往往追求的是名誉、企业的形象及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甚至为了避嫌,把捐赠活动与商业活动完全分隔开来,不掺杂一点商业的目的,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达致企业关乎良心的高端形象。事实上,企业在一掷千金之后,除了能够追求一点支离破碎的社会效益或形象广告的意义之外,很少再有其他的经济效益。
麦肯锡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慈善捐款的80%以上来自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中华慈善总会公布的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其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中国港台地区,国内富豪捐赠的还不到15% 。资产总额超过千万美元的中国企业有过捐赠行为的比例仅为1%。而2000年至2004年美国50名最大的慈善家捐款总额650亿美元,平均每年约130亿美元。而比尔·盖茨更是将240亿美元纳入慈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