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说是为了大力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公安部出台了《中国公安廉政宣言》。其具体内容是:国旗在上,警察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金色的盾牌。宪法在上,警察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后面是誓词。
中国的公安是干什么的?中国的公安首先是党的工具。有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政法系统,就是政治法律的意思。光从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系统是为政治服务的。这个系统在中央一级包括了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司法部、国家安全部、武警,分别属于国务院(公安、司法、国安)、全国人大(理论上最高检察院和法院对人大负责)和中央军委(武警,原属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双重管理,现交给公安部管理)。不过这只是做样子的,真正的太上皇是中共。中共中央有个政法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这个系统,以确保其不偏离党的政治路线。公安部部长就是这个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副书记。
由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是首要任务,公安部门就成了为党"干脏活"的主要部门。比如说,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民主国家,都没有管理宗教信仰的政府部门。而在中国,党内有个统战部,政府有个宗教事物管理局,确保宗教团体听党的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两个部门主要是起领导作用,具体是有公安部门来管理的。公安部门,当然不会像统战部宗教局那么咬文嚼字,基本上是直来直去的。
2003年5月26 日,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公安局政保科在审问被他们抓捕的家庭教会成员时问:"你知不知道信神是犯法的?" 2003年 1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大队长在审讯基督教传道人对其中一位女信徒边掴耳光边吼道:"我们对那些罪犯都可以不打,就专打你们这些信神的,打死没事!" 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某警察一边给法轮功学员用刑,一边说:"你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吃喝嫖赌没人管你,炼法轮功就不行! "2000年,司法部组织全国各地司法劳教部门领导到部属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经验"。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学习回去介绍说,马三家的经验就是一条,用电棍电。
这就是党对中国公安的要求。一个专职用于消灭在人类社会中唯一起道德教化作用的宗教信仰的部门,怎么可能维持自己的道德水平?
就是从廉政宣言本身来看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廉政宣言说了三个在上,三个决不。三个在上,按照顺序排列,是党在上,法其次,民为下。国旗,红底表示"烈士的鲜血",一颗大五星表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五星表示各民主党派臣服于中共(一说各族人民);宪法虽然号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又是中共一手制定多次修改的,但因为没有体现党的直接领导,所以只能居其次;至于人民吗就只好对不起了。况且还可以随时把不听话的划出人民的范围,成为人民的敌人而加以消灭。
如果宪法法律和党的利益有冲突,公安站在哪一边?答案一目了然。公安部1999年7 月22日发布的6条通告,根本就是违反宪法法律的。最近跨省抓捕高智晟律师是公安部干的,整个过程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公安部尚且如此,要基层警察守法岂不是痴人说梦!
公安的另一个任务是维护各种权势利益集团的利益。这个例子太多了。大家都熟悉的就有广东汕尾对民众开枪事件。据大纪元记者冯长乐报导,广西来宾地区为了保护地方税收及各糖厂的利益,动用公、检、法三部门干警将销往外地的甘蔗一律没收罚款以保证本地甘蔗的低价收购(比土匪厉害吧!)。本人是退伍军人的蔗农张祖安在往外地糖厂运送甘蔗时,在月黑风高之夜遭无牌照警车拦截。他以为是劫匪,没有停车(当然不是劫匪,是官匪嘛)。当时遭到公安开枪打中头部。开枪的警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就评对了)。
至于誓词更是荒唐的不能看。"中国警察,与各种犯罪活动进行永无休止的斗争,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稳定压倒一切"喊了十几年,平安建设和谐社会也搞了几年了,怎么说出"永无休止""最后一滴血"这么绝望的话来!还有什么"为了神圣的使命,为了牺牲的战友",也不知道和"牺牲的战友"有什么关系。警察不就是一份工作吗,说的那么悲壮!还有什么"中国警察,宁愿清贫,永不贪赃 "。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区乡十品以下芝麻官,大到几十亿小到几十万的贪,说警察不贪,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卖傻。全国不都小康了吗?还有高薪养廉什么的,为什么警察反倒清贫了呢?最后,如果真如誓词所言"从警一日,清廉终生",让全国大小官吏都去当一天警察如何?还免去了中纪委整天"双规"侵犯贪官人权。
公安部好歹也是国务院最有权势的部门之一,怎么搞出这么个没水平的《廉政宣言》,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出的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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