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货航空公司数名高管涉嫌巨额受贿

发表:2006-09-08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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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下称“中货航”)近日曝出数位高管受贿事件,据传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

据悉,中货航四位高管王强、吴森、于龙江和肖奇贤在一个月前已被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带走。该案共涉及中货航内部共27人。

《第一财经日报》在长宁区检察院证实了该消息。一位东航内部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东航8月30日的会议提到了此事,并对此宣布了“三不原则”的纪律,即“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记者昨日致电中货航党工部求证,该部门负责人称此事不便表态,并立即挂断了电话。

据悉,本次受贿事件是中货航几位高管将公司的货运舱位低价包租给某些货运代理公司,并从货运代理公司收取巨额佣金回扣。该事件首先在中货航山东分公司浮出水面,中货航在随后的自查中发现总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

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货运代理费按最高不超过运费总价4%的规定收取,客运代理费不超过票面价值的3%。

一家大型航空公司财务人员向记者介绍,这只是一个账面数据,是由航空公司财务打到代理公司银行账户的数额。而在实际运作中,航空公司往往对代理人采用“4+X”和“3+X”的政策,即在规定给予公司的代理费基础上,再给予具体代理人额外的奖励。

而这部分“X”并不入账,部分代理人从中直接返佣金给航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据一位从事海运的货运代理公司人士坦言,他们80%的业务都分别给货主和船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回扣,一般给货主一方的佣金是利润的30%,给船运公司一方的为5%。

中货航是东方航空股份公司(0670.HK,600115.SH,下称“东航”)和中远集团共同出资的专营货邮业务的航空公司,其中东航占70%股权。在东航刚刚公布的半年报中,中货航报亏3.7亿元,占东航总亏损额的18.03%。

业界人士分析,本次中货航高管被捕事件隐约说明东航内控能力较弱,或与业绩巨亏有一定关联,此前东航主要将之归结为航油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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