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具有斧、凿、锛、锯、刀、槌、纺轮、铲、镰等。从实物考察,少数铲和某些小刀有使用痕迹,纺轮和一部分小刻刀也有实用意义:至于斧、凿、锛及某些小刀,制作精致,大概都是:象征性工具。例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斧,长方扁圆体,弧刃,长方形内,一穿。身两面琢精细的兽面纹,侯家庄1001号大墓盗:坑出土的两件残玉斧,均刻有文字。
刀的形式较多,大致可分边刃和端刃两大类:边刃刀主要有:凹背短柄和梯形及半月形3种,如妇好墓出土的两件凹背短柄;刀,成对,背部雕出薄棱,刀身两面各琢S形纹和方目纹,梯:形刀刃长于背,靠背处有两孔,身两面雕倒置的兽面纹,端刃刻;刀均为斜刃,柄端大多雕成各种动物形象,如夔(ku{)、鸟、壁虎;(图9)、鱼等。柄端多有小孔,可佩带。
(四)用具有研磨朱砂的臼、杵,调色的盘以及梳、耳勺,匕等,皆为实用之器。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调色盘,盘后端两面.雕鹦鹉形纹,有纽可悬挂。盘底满染朱砂;梳的背部雕双鹦鹉纹:或兽面纹,具有装饰意义:耳勺的柄端雕成鱼形或蝉形,小巧精致:玉匕较少,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呈长条形,柄部一面饰蝉纹,另一面饰夔纹、蝉纹、目雷纹和三角形纹,花纹瑰丽谐调。
(五)装饰品数量最多,总数达千件以上,品种也较齐全,计有:佩带和镶嵌饰物,头饰和冠饰,腕饰,器物上和衣上的坠饰:佩戴的串珠,以及用途不甚清楚的饰品。其中不少作品雕琢得相当出色,堪称殷墟玉器中的精华。
1.佩带和镶嵌饰物题材多样,主要有人像、人头像以及各种写实性和神话性的动物。此外,还有柄形饰、牌状饰、牙璧、璜(huang)、玦等。对柄形饰和牙璧这里从略。
人像和人头像多系玉质。圆雕人像多作跽(ji)坐形,双手抚膝,表情各有特点,仅少数作其他姿态,浮雕人像多作侧视蹲踞形,双臂上举。仅一件作站立状,一面为男性,另一面为女性,有人称之为“阴阳人”。由人像和人头像可看出殷人的5种发式:(1)在右耳后侧梳或拧长辫一条,由头顶盘后脑一周,将辫梢压于辫根下,(2)在头顶梳短辫一条,垂于后脑;(3)在额头留短发一周;(4)在头上梳两个上翘的角状髻;(5)在后脑梳个下垂的发髻。能看出的冠式有5种:(1)作圆箍(gu)形,戴头部以束发;(2)在圆箍前加一横置的筒状饰:(3)戴高低有别的平顶冠;(4)筒状高冠;(5)冠上中部竖立一倒置的鱼尾装饰。可看出衣裳的形式有3种:(1)交领长袖,腰束宽带,衣上有蛇纹、目纹和云纹,颇气派;(2)一件石人,纹样为大开领右衽,腰束宽带下身着裙,长似过膝,胫扎裹腿,足穿翘尖鞋,衣及腰带似有刺绣的花边,甚讲究;(3)后领较高,长袖,衣下缘似及小腿,衣上饰蛇纹和云纹,胸部有兽面纹,或许是文身的标志。此外,还有一件石人,腹部仅悬一长条形“蔽膝”,无衣纹。这些不同衣着、装束的人像,有的可能属于不同阶级的人物,有的可能是性别或年龄的区别,它们对探究殷人的社会生活及纺织工艺等问题都有一定的意义。
写实性的动物形象,种类繁多,计有虎、象、熊、鹿、猴、马、牛、狗、兔、羊头、蝙蝠、鸟、鹤、鹰、鸱鴞、鹦鹉,雁、鸽、燕雏、鸬鹚、鹅、鸭、鱼、蛙、龟、鳖、螳螂、蚱蜢、蝉、蚕和螺蛳等31种。大多为单件,形象逼真;个别的雕成双鹦鹉、尾相连,极富情趣。有些兽畜、两两分别成对,如妇好墓出土的对马、对象、对鹅等。这些发现,反映出琢玉艺人对动物的精细观察;也是研究殷代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的珍贵资料。
神话性动物主要有龙、凤、怪鸟兽和鸟负龙升天等以龙为多见,大多工艺精湛。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圆雕蟠龙(M5:408),方形头,张口露齿,双角后伏,质优纹美,凤仅一见,作侧身回首形,尖喙圆眼,阳纹浅浮雕,工艺难度较大:一件浮雕怪鸟负龙升天玉雕,构思新颖别致,呈现出怪鸟踩云升天的画面,极富想像;怪鸟兽多为兽角鸟身,纹样精细,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牌形饰仅一见。正面雕上下相对的兽面纹,两侧有扉,上端有孔,可佩带。
璜的数量较多,主要有龙形、鱼形和素面3种。以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大型璜最奇特,两面分别雕琢人面鸟身纹和戴冠的侧身人面纹,有可能是冠饰。
玦的数量少于璜,有龙形、虺(hui)形和素面3种。龙形和虺形殃质地厚重,纹样精细,大概是一种佩带饰物。
2.头饰和冠饰主要有笄(ji),其中不乏精细者,但多为单件。而小屯M331出土的一编“编珠鹰鱼饰”为由1枚雕鹰玉笄、17条玉鱼和181颗绿松石所组成,在其中一条玉鱼上琢有“大示它”3字,殷墟仅此一例。
(六)艺术品数量甚少,其上皆无孔眼和短榫(sun),不能佩带或镶嵌,但都质优形佳纹美。如妇好墓出土两件圆雕玉虎,其中一件张口露齿,头长两个龙角,作奔跑状,是上等的观赏作品。
(七)杂器数量不多,但内涵庞杂,可识别的有玉韘(she)、玉马嚼、玉策、含玉等。除含玉外,都较少见。玉韘今称扳指,形似半截壶嘴,背面有一条凹槽,可纳弓弦。正面雕兽面纹,有两个小穿孔。射时套于拇指上,作钩弦之用。这是目前所知我国最早的扳指。
上述玉器,大部分年代清楚,按殷墟文化的分期序列,大致可分早、晚两期:早期以妇好墓玉器为代表,约相当于武丁至祖甲;晚期以殷墟西区墓玉器为代表,约相当于廪辛至帝辛。早期玉器的禽鸟和鹦鹉多作站立状,兽、畜、鸟的主纹大部采用双线勾彻手法,晚期的少见鹦鹉,禽鸟多作伏状,纹样多用单线阴刻,早期某些器物(如刀、浮雕玉人)的相应部位琢成扉棱状,晚期的则少见扉棱;早期玉戈形制较大,晚期则较小:早期个别玉器具有“俏色’’倾向,但不典型;晚期“俏色”作品已较成熟。玉器分期、断代的初步判定,使我们有了一个较可信的尺度,用以检验以往非科学发掘出土的玉器(传世品),从而加强了断代的准确性。
殷墟玉器是商代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殷代琢玉手工业者的辉煌业绩,其艺术意义不亚于殷代青铜器。以往因发现数量不多,并没有引起世人的重视,近20多年来,随着殷墟发掘的开展与深入地研究,殷墟玉器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收藏家的普遍关注,这是非常值得庆幸的。我们应当发扬这一优秀文化传统,推陈出新,使我国玉雕工艺焕发出新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