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的忏悔 愤怒的控诉
——现身说法揭露中共以“反革命罪”屠杀千万同胞的秘辛
(2) 毛泽东的发明专利——“群众专政”
“革命”是一个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可怕辞汇,自清末以来,在长期稀里糊涂的流传下,变成了一个“笼罩着五彩光环的褒义词”,人们从不考究它的原始意义,只知道“革命”光荣,“不革命”可耻,“反革命”有罪。于是,人们纷纷参加以“革命”为名义的队伍;于是,“革命队伍”壮大起来。
“革命”队伍的人来自五湖四海,其中有许多“理想主义者”,混入了一些“机会主义者”,还有数量庞大“被欺骗的群氓”。当“理想主义者”抛头颅、洒热血,成百上千万群氓用白骨堆砌成通向权力的台阶,最终登上权力的宝座和享用革命胜利筵席的,必定是玩弄权术、惯耍阴谋诡计的机会主义头子。——这是革命的铁的规律。
良知尚未完全泯灭、学问多得昏了头的人,是无法坐稳“革命领袖”宝座的,陈独秀、瞿秋白等便是明证。只有那些熟稔改朝换代历史规律,深入社会底层在“黑社会”运作中游刃有余的小知识份子,如“泗水亭长”刘邦、“流浪汉”赵匡胤和“皇觉寺的小和尚”朱元璋之流,才能掌控错综复杂的农民起义大方向,扫平群雄,变无序为有序。于是,“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毛泽东晚年自省,一辈子祗做了所谓“建政”和“文革”两件大事。有识之士指出,毛泽东一辈子实际上只做了一件大事:为他自己夺权、掌权、登基,做不戴皇冠的现代皇帝以及消灭党内、外政敌,巩固皇权直至寿终正寝。
这种从一开始就目标十分明确的枭雄,头脑特别清晰,他的思维与众不同,总是独树一帜,一切行动都服从这一终极目标。例如,1927年毛泽东掀起“湖南农民运动”,搅得天昏地暗,鬼哭狼嚎,血流成河,意在乱中夺权。由于主、客观条件不成熟失败了,但积累了经验,懂得了“抓枪杆子”的重要性。又例如,抗日初始,彭德怀等中共将领纷纷要求上前线打日本,毛泽东却发出一连串指示,暗中制止八路军当“抗日英雄”,千方百计回避日军锋芒,让蒋介石和日本人打得两败俱伤后,再去摘取胜利果实——夺得全国政权。于是,在毛泽东的掌控下,1936年汇集陕北的各路红军人马两、三万,到“八年抗战”结束的1945年,发展到拥有两、三百万军队,扩大一百多倍,积蓄了与蒋介石逐鹿中原的本钱……
夺得政权,分享胜利果实的中共其他领导人,无不钦佩这种“领导革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远见卓识”,自愧弗如,只能衷心拥戴。
于是,“解放”后又按照毛泽东的“远见卓识”开展一系列运动,构建新的社会基础,打造“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桶江山。
“解放”后的第一场运动是“清匪反霸”。从1946年开始,中共每“解放”一个地方,便留下一支相当数量的武装力量和文宣人员,结合地下党,组织当地贫苦农民 “清匪反霸”。“清匪反霸”是战争的继续。在“清匪反霸”过程中,消灭持枪的敌人,杀戮“暗藏的反革命”,“以杀树威”建立地方政权。1949年中共建立全国政权后,立即开展“土地改革”,紧接着进行“镇反”、“三反五反”、“取缔反动会道门”和“肃反”等一个个血腥运动,目的都是肃清前政权的社会基础,建立和巩固新政权的社会基础。这一时期,中共重点打击和消灭的是“历史反革命”。所谓“历史反革命”是为前政权服务过的人员、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等。在上述运动中杀戮的“历史反革命”没有统计数字,估计是大几百万。[注2]
毛泽东清晰地认识到,无业游民、流动人口是颠覆政权、改朝换代的最大力量源泉。[注3]为巩固共产党(实际是他个人)的统治,坚决消灭游民阶层这一隐患。于是,他设计和实施了一整套用法律的、制度的、行政的手段锁定人的方法。其具体做法是:用严格的户籍制度、基本生活物资(粮、油、布等)配给制、遍布城乡密如蛛网的党支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里弄居委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以及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制度等,把每一个人(包括执行者)牢牢地捆绑在一个固定位置上,老老实实干活,为中共奉献剩余价值……任何人都无法离开这个赖以生存的系统,一旦离开,无钱无粮,乞讨无门,只有死路一条。建政后一系列运动消灭了富人,每一个人的劳动收入,在省吃俭用的前提下勉强维持家庭生活,没有什么积蓄,避免了有钱人用大笔资金支持造反起义。除必要的获得批准的(如干部调动、投亲、招工、参军)之外,将人口自由流动率降到零,并不准乞丐存在。这样,就从根本上堵死了境内起义造反的门路。——这种“画地为牢”的制度创新,比前朝“保、甲连坐制”更有效,确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对于“消灭乞丐”,50年代初报刊杂志总是歌颂“新社会制度好”。到60年代,饿死4000多万农民仍不准饥民逃荒,不惜代价地在城乡交界处设卡围追堵截,抓捕成千上万的饥民遣送回原籍活活饿死,一再逃荒者和聚众闹事者,送劳教、劳改。一般认为这是避免到处出现乞丐,损坏了党的“光辉形象”,给社会主义“抹黑”。殊不知“伟大领袖”的深意:如果听任农民逃荒,只要松一点口子,由成百上千很快发展到成千上万,数十万,数百万……遮天蔽日如蝗灾般的饥民形成滚滚洪流,所到之处扫荡一空,必然有“陈胜吴广”站出来加以利用,形势发展到那一步就由不得你共产党了……所以当年来自中央的死命令是:发现逃荒的,不管饿死不饿死,无论男女老幼,见一个抓一个,坚决遣送回原籍!
毛泽东十分清楚,实行“阶级斗争”高压政策,“历史反革命”杀戮得差不多了,又会冒出“新生的反革命份子”和“反革命小集团”。为巩固政权,绝对不能让各地的反抗力量联合起来拧成一股绳,务必各个击破,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键在于掌握和控制社会基层,设置一种“自动识别的报警机制”去发现这些刚刚冒头的反对势力并及时扑灭,不让他们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
于是,“阶级斗争”大师毛泽东又展现他的创新天才,发明和实施了“群众专政”。
毛泽东设计、实施的社会制度和结构,真值得后人好好研究。这种制度除了按“条条”划分,如从上至下的党、政、军、工业、农业、财贸……“一竿子插到底”的系统之外,同时按“块块”分割,将“保卫无产阶级专政”的责任层层落实,直达基层。城市最终落实到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农村最终落实到生产队。
城市的具体做法是:将家庭妇女、居家老人组织起来,成立“居民委员会”。居委会除设置主任外,还设置治安、宣传、卫生、劳动、青年、妇女……等委员,按院落、里弄设置居民小组,指定或选出组长,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那些婆婆姥姥,斗大的字认不得几个,一辈子被人瞧不起,现在“解放”了,不管官职怎么小,好歹有顶“乌纱帽”,便特别起劲。然后对这些人不断宣传,长期洗脑,报纸电台,大会小会,天天宣讲“党和毛主席”“伟大、光荣、正确”,人们不知不觉便接受了,在头脑中形成先入为主的概念。其次,大力鼓吹“社会认同”,上述主任、委员、组长等芝麻官,都是“出身好”或“出身比较好”的,开会或个别谈话,党员干部反复说“你们是可靠的”,“党是信任你们的”,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之后,拉一派打一派,谁都想靠近主流社会,谁都不愿意划入“阶级敌人”范畴。第三是树立对立面,筛选出一批家庭出身“不好”或有其他问题的人,戴上“四类份子”帽子,交群众管制、监督,成为看得见的“阶级敌人活靶子”,经常召开大会小会,批判斗争,人人都可以唾駡他们。最后是经济实惠,‘升学招工招干征兵’指标下来,优先安排这些人的子女;上面拨下来的各种慰问款、补助款、奖金或某些劳务收入,或明或暗分配给这些积极分子……洗脑就是消灭良心,利诱就是违心的动力,于是,‘党叫干啥就干啥’,这些小脚老太太、白须白发老大爷,布满街头巷尾,以“维护治安”、防止“阶级敌人破坏”为藉口,睁着一双双警惕的眼睛,不知不觉地成为中共的告密者和帮凶。由于1950年代初,50岁以上的家庭妇女许多人缠过脚,便荣膺了一个戏谑称号:“小脚侦缉队”。
这种罗网致密的社会结构,不容许街坊邻里眼中的陌生男性青年频繁进出。你敲开朋友的家门走进去,一次、两次不以为然,次数多了,便有人关注;一句牢骚、半句怪话,落到婆婆姥姥竖起的耳朵里,就是线索。“密报”经治安委员或街道党支部,汇报到派出所,便有人跟踪到你的住处,再通过当地派出所了解你的出身、经历,人际交往情况,分析你到朋友家访问的目的。如果出身“不好”的家庭出出进进的人次较多,就升级为公安局严密监控的对象了……这样,只要有反对共产党的思想萌芽,只要酝酿组织“反革命小集团”开展最初几次联络活动,很快就会被当局发现。——这种严密监控一切人言行的基层社会,把监管“阶级敌人”的权力交给了群众,所以叫做“群众专政”。
毛泽东将法西斯统治发展到了人类有史以来最缜密、最精细的地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庞大、最完善、最有效的监视、告密系统,用以巩固他的独裁统治。“群众专政”的实质是,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少“全民皆特(务)”——全体大陆人民沦为共产党的特务或线人,以捍卫毛泽东的权力为头等大事和光荣任务。(待续)
[注2]: “几百万”的“几”,可以是1至9,“大几百万”的“大几”,则不是1、2,甚至不是3,而是一个更大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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