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8日上午,记者以家人需要换肾为由,来到网上报告涉及的郑州某医院。在肾脏科,一个姓史的年轻医生告知,“要来就得赶紧来,这两个星期肾源比较多”。史解释说,原定的四五月的“严打”推迟到了六月。记者问使用死刑犯的器官,有无法律纠纷,史很警觉,说这个你不要管。
下午,记者又抵达网上报告提及的河南许昌市某医院。在5楼肾内科,该科主任医师孙力(化名)透露说,许昌新近处决一批犯人,“产生四个肾”,但自己所在的医院“关系不够铁,一个也没有拿到。”
孙介绍说,郑州市肾移植实力雄厚,该市有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郑州市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空军医院等几家医院可做肾移植手术。孙很热心地给记者写了一封介绍信,建议记者去郑州,找一位叫彭明(化名)的肾移植专家。
6月9日。记者在郑州市一家市属医院的泌尿科,找到彭明。彭是该科主任,其名片显示,他还是郑州某肾脏移植机构的副主任医师。
彭先拿出一个本子,上面写着众多需要换肾的患者名单。随后,他又从办公桌右侧第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黑皮本子,写得密密麻麻。彭说,这是被一审宣判死刑的部分死刑犯,“打钩的都是被用过的”。
记者看到本子的每一页上,写着11个左右死刑犯的相关信息,他们分别来自焦作、三门峡、安阳等地。记者注意到一个叫杜X的名字后面,注明了“小三阳”、“三门峡”等字样。彭解释说,杜被三门峡法院宣判死刑,但还未处决。2004年8月27日,该医院一个姓杨的医生对其抽血配型,发现杜患有乙肝,“有传染病的,不能用。”
事后,《凤凰周刊》记者致电三门峡法院,核实确有一个叫杜X的待决死刑犯。
彭介绍说,这些记在本子上的死刑犯都没有超过30岁,“供体够用,那我就挑着用。”
彭把本子放回抽屉,压低嗓门说,“这是不能让人看到的。”不过,他又安慰说,死刑犯家属是不可能知道的。
彭称,去年,该院先后为140多名肾病患者施行换肾手术。
报告指出据知情者说,受利益驱动,1984年版《《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设置的某种状态下,对死刑犯摘取器官开的“小口子”不断被人为突破、扭曲。
“这也是一种无奈罢。” 知情者还说,器官供体的指标要求之高与器官来源之窄,驱使相关操作者不断打“擦边球”,越界“行驶”。
记者说:死刑犯中多是一些罪大恶极犯罪人员,其家属往往因道德压力而心生羞耻,“无人收殓或拒绝收殓”的死刑犯尸体占相当数量。此外,一些地方法院处决犯人,往往以安全执行为由,拒绝事先通知家属行刑日期。如此,死囚若被处决,家属不可能马上收尸,其尸体便无人收殓。“这类死刑犯的器官,往往就以‘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为由,纳入可用之列。”
还有反对者认为,死刑犯在等待执行期间,多是重镣在身,少有人身自由。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死刑犯容易被诱导或逼迫签下“自愿”。而依照1984年版的《暂行规定》,只要具备“自愿”前提即可,并未深究“自愿”的形成过程。
这几年没有听说中国大陆发生那么多重大的恶性事件,又怎么会产生那么多罪大恶极的犯罪人员呢?而且死刑犯都没有超过30岁,犯的什么大罪要被活取器官?
资料来源:http://www.hbver.com/Article/gyhjqt/gyz/200507/4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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