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5-24 18:36:00作者:
27岁的李立坤被控虚构高级干部子弟的背景,诈骗600多万元,今天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李立坤是北京房山人,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长相清秀。他在法庭上否认了全部指控,表示被控诈骗的钱都是正常的经营投入和借款,并非诈骗。检察官开始讯问后,李立坤直截了当承认了自己是一名同性恋。在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他曾在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工作,而实际上他长期被有钱人包养。后来李立坤通过一名包养者认识了晋某,还购得了雍和家园的一处房产。
起诉书指控,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间,李立坤自称是航空公司职员,虚构了高级干部子弟的背景,伪造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同北京金凤航空服务公司的《航空器材租赁合同》、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北亚分公司同北京金凤宏信贸易有限公司的《航空器材租赁合同》及财务收据、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文件和部分房产证,对晋姓兄弟两人以借款做生意给高额利息为诱饵,连续进行诈骗,造成二人损失人民币426万余元;2003年12月,李立坤谎称其爷爷是原公安部领导能搞到一批走私宝马汽车,提取需要部分现金为由,以借款名义骗得韩某人民币6万元;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李立坤隐瞒了他在雍和家园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将房产转卖,骗取110万元。
2003年1月,李立坤故伎重施,以办航空杂志、成立公司缺资金等理由,承诺签借款合同的形式,并许诺给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曾某78万元;2003年8月,李立坤与北京万兴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消费信贷合同,购买宝马轿车一辆,汽车价款人民币58.5万元,其首付款28.5万元,余款30万元向银行贷款,后李立坤只偿还贷款本息2.2万余元。2004年年初,李立坤在未告知银行与北京万兴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将宝马车以22万元卖掉,所得款个人占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