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请章子怡主演涉及日本国粹的《艺伎回忆录》,应该就是这样一件事情。按照好莱坞的意愿,越过所有的日本女明星,请章子怡和另外两名华人女星出演,是给了中国人极大的面子,他们看中的,是中国巨大的市场。此外,好莱坞和美国许多电影观众实在喜欢章子怡和她的演技。可是,好莱坞忽略了两点,一是《艺伎回忆录》的男主角选了日本人;二是他们不懂中文的“伎”与“妓”笔画很接近。也许好莱坞至今没搞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不能接受他们借《艺伎回忆录》给日本带去莫大“委屈”的章子怡。
最近,据媒体报道,阿迪达斯公司推出“黄色系列”收藏运动鞋,在鞋舌上印有一个亚裔人形象的漫画,鞋后帮上还印着一个“Fong”字,即中文“冯”。这一系列的运动鞋在全球遭到亚洲人的强烈抗议,其罪名是阿迪达斯丑化亚裔人。国内媒体上,也有不少对阿迪达斯声讨、谴责之文,其中,4月13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的评论《阿迪达斯丑化亚裔折射西方的傲慢与偏见》一文,值得一提。
《阿迪达斯丑化亚裔折射西方的傲慢与偏见》一文在纵向上提到:“1784年,一艘名叫‘中国女皇’号的货船成为美国第一艘前往中国进行易货贸易的美国商船。美国的商人和传教士感受到的种种政治和文化上的差异,从一开始就左右着美国人对东方人的看法。”在横向上,还引述“在国际最知名的体育品牌‘耐克’的广告片里,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用杂耍般的动作,击退了云鬓高髻的东方美女,又摆脱了一位形似中国老人的武林高手,篮球入筐后反弹,将老人击倒在地。”因此,该文作者得出结论:“以上产品及阿迪达斯新鞋等以广告形式来丑化亚裔的行为,折射出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傲慢与偏见。这种偏见固执地存在于西方主流文化之中。”
不可否认,至今在西方,仍有人对东方存在傲慢和偏见,但从个别商业广告和阿迪达斯的收藏运动鞋等个别“事件”,就追溯到几百年前的历史事件,并“宣判”西方主流文化的整体偏见和傲慢,却是值得商榷的论述。在我看来,这其实是西方人没有搞懂东方文化的另一个例子。首先,西方的漫画都没有把人画得好看的,再者,西方人认为如今东方人已不是从前的弱者,应该有较大的承受能力。在商业推销上,广告商都追求独特和轰动效应。如果耐克公司知道,中国武林高手打败NBA球星更能在中国促销的话,耐克公司是可以让布朗·詹姆斯倒地不起的。
几年前,姚明来美国后不久,美国苹果电脑曾经请姚明拍了一个电视广告,并在观众收视率最高的超级杯美式足球节目上播出。姚明为苹果电脑所拍广告的情节是这样的:姚明正乘飞机,邻座的是一位身高1米左右的美国人,该角色由好莱坞一著名的矮人演员扮演,那位美国矮人用眼睛盯着头上的行李舱,并且面露难色,姚明似乎心领神会,站起身来,头顶住机舱的天花板,轻松地打开行李舱,取下一台苹果手提电脑,递给那位美国矮人,在镜头里,2米多的姚明完全是居高临下的俯视,而1米高的美国矮人却是从下向上的仰视。
美国人是不是也觉得自己的代表被中国人姚明的宏伟气势所压倒?为什么美国人没有找来同是2米多的巨人奥尼尔与姚明来个双塔对阵、势均力敌?是不是美国观众不喜欢这个中国巨人VS美国矮子的电视广告?相反,美国人并不反感这样的广告,也没有抗议选用美国矮人是对他们的歧视,这一高一低、对比鲜明的电视广告达到了给观众深刻印象的效果。美国人没有抗议这个广告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那种弱者心态,因此,电视广告中的美国矮人也就不能使他们有被“欺负”的感觉。
同样,我们也应该知道,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根本不是中国功夫高手的对手。我难以相信,阿迪达斯会如此愚笨,要以这幅漫画冒犯亚裔这一人数最大的顾客群,在我看来,亚裔人士的抗议倒有可能因为争议而帮助阿迪达斯促销,因此我的建议是,对于阿迪达斯运动鞋以及勒布朗·詹姆斯打败中国武林高手这样的商业促销,最好是不以弱者心态、反以强者之心冷静地对待、大度地包容,也没有必要将这样的商业事件上升到种族矛盾和文化歧视的高度。
如今,中国人已经不再是从前那样的弱者,没有必要总以被歧视的弱者心态去面对西方无意或者有意的文化误读。姚明曾遭受奥尼尔低级和恶意的嘲弄,姚明却以强者之心海涵了奥尼尔,更以场上竞技,让打赌姚明不能过20分的前球星巴克利亲吻了驴屁股。姚明的大度胸怀和强者之心使他将精力集中在自己的奋斗目标上,而不是浪费在去计较奥尼尔的无理轻狂这样的事上,姚明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代表了强者心态,中国最需要做的事情是打造出自己的知名品牌,而不必要在许多抗议中浪费时间和精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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