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马桂臣在担任市政府车队队长时,妄图用暴力征服被“统治”的司机,遭到一顿强有力的反击,然而,住院医疗后却因祸得福,92年从市政府调入新华房管所担任所长。
马桂臣自从担任沧州市房管所所长在任职期间挥霍公款购买三辆轿车,他刚愎自用、唯我独尊、不学无术暴露无遗;暴戾、乖张,并经常的辱骂职工,甚至在小区内竟敢与警察相互勾结,将因房产纠纷引起口角的人拘留;利欲熏心、狂征暴敛,任职期间先后更换三辆轿车;将下岗待业的一双儿女调入工商局和房管局;又利用手中的权力顶风作案,分别为自己、儿子和弟弟窃取三套公有商品楼房,其中马桂臣现在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七号楼(商品楼)302,早已出售给了原沧州地区金属公司的总经理孙晓波;原告的弟弟现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五号楼(商品楼)601以前已出售给了沧县百货总公司杨经理的儿子;马桂臣利用职权将下岗的儿子调入房管局,并在荷花池小区为儿子窃取八号楼四楼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楼房;马桂臣在任职期间恨不得一手遮天,他私自出售商品房,随心所欲地哄抬和降低商品楼房的价格,甚至于违反售房规定,指使或亲自填写虚假的售房协议书,即近十万元的楼房,仅填写三万二万,狂征暴敛,大发不义之财,仅在出售商品楼办理房产证,偷漏国家税收,给国家直接造成的损失就高达数十万元。
由于我在出售单位国有商品楼房期间,曾经坚决的抵制过马桂臣将已出售的两套商品楼房窃为已有的违法乱纪行为,对我怀恨在心,借与我发生了几句口角之机,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歇斯底里的狂叫:“快给公安局打电话,将郭起真抓起来!”沧州新华公安分局少数警察如同得了圣旨,立即赶到单位,将我抓到公安局,接踵而至的就将我收审、逮捕、开除公职。
沧州市反贪局处董处长,在接到我的举报和认真仔细的查看了我举报马桂臣违法犯罪的罪证之后,颇有感触的说:“我这里接到很多举报马桂臣的材料和犯罪证据,他在居住的小区与警察勾结非法拘禁客户;他曾在警察监视你居住期间,将他自己居住的一套信心楼房,赠送给公安局的宋某(现担任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等。我已将你们的举报材料反映给了市委(当时担任沧州市市委书记的是薄绍铨,因买官卖官和贪污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你放心,你要相信组织,任何人触犯了国法,都将受到严惩!”
正是因为董处长对马桂臣对马桂臣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才引起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调查,马桂臣也才不得不有所收敛,他和他儿子立即退出了居住在荷花池小区七号楼(商品楼)302,和他儿子居住在荷花池小区为儿子窃取八号楼四楼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楼房;沧州市公安局的宋某也不得不退出与马桂臣楼上楼下的楼房;一位曾作证,在购买15万元的商品楼房,却只收到开具的9万元收据的客户,受到警察的威胁,不得不将装修一新的住房低价卖掉,来逃避无休无止的骚扰……。
而这位执法如山的反贪局处长,却也因此被调离了反贪局,被贬到一个商场担任挂职书记。
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这位处长,他向我表示:因坚持向上级反映马桂臣的犯罪行为,遭到排挤,为使马桂臣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正在向上级部门反映。
时隔不久,就传来这位秉公执法的反贪局处长,在上班途中,因车祸死亡的噩耗!
我没有介入这起朴朔迷离的车祸事件,我也没有机会出车祸现场,更没有深入、仔细的调查这起非常值得推敲和深思的离奇车祸,当然,就不能将反贪局长的死与马桂臣联系起来。
但是,凭我的直觉;凭我曾多次在公路上,在一触即发的车祸当中死里逃生,是不是有一个更为巨大的阴谋和罪恶,还在被黑暗所掩盖,一个更大的罪恶正在制造当中。虽然不能确定这场车祸的罪魁祸首就是马桂臣,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只要马桂臣还逍遥法外,只要我还没有像董处长那样死于非命,只要我还没有停止向全世界控诉马桂臣对我的迫害,只要我还没有被逼的再次到沧州市公安局院内的电视塔上抗议,(2005年10月26日我从20多米处不慎摔落,导致大腿骨折不久,即拆除)而摔的粉身碎骨,他就一定还会制造一个个新的罪恶,来妄图掩盖另一个罪恶!
因此,也许只有等到马桂臣像袁宝景被判处死刑的法庭上,才会绝望的喊出:“我不服,我要举报!”也许马桂臣只有被绳之以法,才能告慰九泉之下的董处长。
2006年4月21日于河北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