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强暴 重庆丈夫100元人民币私了

发表:2006-03-1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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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名男子,在知道自己的妻子被人强暴后,不但没有向警方报案,反而找到对方私了,经双方协商,男子向对方收取人民币一百元赔偿金,签书面协定和解。

重庆时报今天报导,这名男子的兄弟知道此事后,向警方报案,日前涉嫌强暴的嫌犯已被重庆忠县警方刑拘。

报导说,重庆市忠县一名五十三岁的王姓女子,在去年八月的某一天,她的丈夫周某一大早就上坡干活,王女因为身体不舒服卧床在家休息,同村的吴兴华见王女一个人在家睡觉且衣着单薄,顿起邪念,趁机强暴王女。

这名丈夫向警方表示,他在得知妻子被强暴一事后心情十分复杂,感到很气愤却又不敢表露出来,他害怕事情传出去后,自己没有脸面。

他表示,去年十月初,他到吴兴华家,吴兴华承认强暴他妻子的事实,第二天,经协商吴兴华给他一百元现金,并保证不将此事传出去,他瞒着妻子答应此事,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双方还在一份协定书上签字。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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