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熊谈在江西的近况

发表:2006-03-1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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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参预民间维权活动一再遭到警察非法干涉的郭飞熊先生,3月16日由湖北省公安押到江西南昌市。对郭飞熊先生在南昌期间的活动情况,中国信息中心在江西的记者进行了采访。

记者:郭飞熊先生你好!你知道国际国内很多人在关注着你的安危,能说说你到南昌后的遭遇吗?

郭飞熊:他们如此明目张胆地违法限制一个合法公民的行动自由,这是不可容忍的。我必须捍卫行动自由!行政诉讼法11条第2款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应该向检察院控告。我在车上对他们说,要到南昌市检察院控告他们。南昌市国保号称拉我到市检察院,结果车子开到荒郊野外,就把我给抛下了。我只得步行进南昌市。17日下午2点多,我用手机向南昌市和江西省两级检察院控告,但他们跟南昌检察院打了招呼,省检、市检两级公布的举报电话都不接我的电话了。

所谓释放只是获得有限的行动自由,下车后我就被江西国保死死盯上了,五辆车十几个人跟着,其中只有几名正式警察,还有些估计是临时人员,可能是私营企业的保安。住宾馆时,这些人强行要跟我一起住,要在我所开房间的对面开房。我被迫打110报警,这些人的无理行动才有所收敛,说明他们害怕法律行动。

记者问:原来不是有消息称湖北公安要强迫你在襄樊军分区住一段时间的吗?怎么放你走呢?

郭飞熊:是的。他们公开对我讲,要我在襄樊住一段时间。我以绝食来表示坚决反抗。大概他们感到很难办,很麻烦,就采取礼送出境的办法,让我去了南昌。

记者:你到南昌干什么呢?

郭飞熊:原准备到南昌拜访几位朋友的,担心会给朋友带去麻烦,不想去了。

通过这些天的亲身经历,我感到,现在中国的人权法治大倒退,黑白勾结,已在整个中国扩散。为了制止这种恶劣趋势,只要有了有限的行动自由,下一步,我的行动还是到中国维权第一线。


《观察》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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