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熊详述绝食原因和停止绝食条件

发表:2006-02-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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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为抗议广东警方违法软禁的郭飞熊(杨茂东)对记者详细说明了自己此次绝食抗议的原因,和结束抗议的条件:

广州警方对我下手太重,不准我上网,一上网吧,便关掉我所用的电脑;不准我打的,我上车他们便拉住车门;不准我会友,两次会友,两次诬陷我撞伤警察,要我赔药费。对我的儿女拍照,在派出所殴打我,已众所周知。还派居委会查我家的计划生育,查出租房,在学校查我女儿的户口。尤为恶劣的是,一直跟踪我太太,为的是让她无法上班,(为避)免牵连所在单位,她实际上已陷入失业。现在再对陈光诚那样于广州警方对我实行软禁,在没有出具法律文书情况下,剥夺我的出行权利,我决定从现在开始绝食。

长期软禁我,已不是一般打压,而是要让我一家无法生存下去。我不过为太石、汕尾、大学城农民说了几句话,向来对事不对人。前面对我如此过分,为全国所罕见,我都尽力忍耐。此次长期软禁不可接受。否则全国维权的法律人士都可能遭此待遇。我此次抗争为的是反击这个长期持续非法软禁守法公民的惯例。多冲几次,它必将动摇。我向只为普遍权利而大动,此次核心在司法行动而不在绝食。只要警方出具实施软禁的法律文书,即停止绝食,诉求非常有限。

郭飞熊说,在他绝食的过程中,一个国保人员在他座位下面塞了一个面包,然后拼命拍照。


《观察》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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