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是中国一个庞大的强迫犯人进行劳动改造的制度,是毛泽东时代的产物,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是中国国家专政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劳改包括中国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所有关押犯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中国政府虽然出于国际形象的考虑,现在已经停止使用“劳改”这个词,但是劳动改造的机制仍然存在。据设在美国的人权组织“劳改基金会”的网站上所说,中国劳改制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把囚犯作为政府的无偿劳动力资源,二是通过强迫劳动来“改造”犯人的思想。
美国国会众议员,弗吉尼亚州共和党人法兰克-沃尔夫是这个劳改决议案的发起人之一。他在接受本台记者方雷克的采访时,说到他提出这个决议案的初衷:
“从中国出口到国际市场的一些产品,是由劳改系统中营养不良和遭受虐待的囚犯制造的。这是一种疯狂的做法,我们就想应该采取的措施。”
中国的监狱大多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某某监狱,某某劳教所等等,另一个名字则是橡胶厂,煤矿等企业的名字。被关在里面的囚犯什么都做,从胶鞋、塑料花到开矿、挖煤,他们制造的很多产品都出口。美国国会很多议员都认为,使用监狱劳工制造产品不仅违背了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劳工准则,而且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手段。
美国国会谴责中国劳改制度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政府利用这个制度打击政治异见人士、宗教人士等。国会议员沃尔夫接着说:
“中国现在镇压争取宗教自由的人士,天主教人士、佛教人士、穆斯林。他们还专门买卖死囚的器官做器官移植。花上五万多美元,再测测你的血型,他们就到监狱里找到一个死刑犯,枪毙之后,你就会得到一个肾脏可以移植了。”
中国的劳改制度之所以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得到重视,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劳改基金会”及其负责人吴弘达所做的工作。吴弘达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说,只要有劳改制度在中国存在,中国就不会有民主。
其实美国与中国在1992年已经就监狱劳工问题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后来又有了1994年的双边协定,禁止中国监狱劳工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但是事实上,中国的监狱产品仍然源源不断地进入美国。吴弘达说,一个原因是中国政府不允许美国方面到中国进行产品来源的调查,另一方面,吴弘达也表示美国方面也没有积极执行这个法律。
在这次的劳改决议案中,除了谴责中国的劳改制度外,也要求美国政府完善法律以及重新检视现存的法律,杜绝劳改产品输入美国。
这个议案的通过是吴弘达期待已久的事情,他认为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昭示天下人劳改制度的不合法。
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这个决议案后,参议院也有可能采取类似的行动,但是目前还不确定。这个决议案道义上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决议案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