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12-19 01:15:00作者:
一场于十二月十六日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秘密进行的官司,证明了中国著名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的“清白”之身。但见诸报端的相关报道却表明:该案疑窦丛生,极度疑似曹雪芹笔下的“葫芦案”,清白二字不得不暂时戴上引号。
今日凌晨,网上援引《生活报》报道称:“在十月举行的十运会上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而陷入尴尬处境的中国著名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于本月十六日在五大连池市秘密打赢了一场官司,从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药‘强力补’乃他人陷害。”
今日凌晨,网上援引《生活报》报道称:“在十月举行的十运会上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而陷入尴尬处境的中国著名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于本月十六日在五大连池市秘密打赢了一场官司,从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药‘强力补’乃他人陷害。”
依据《生活报》报道内容,孙英杰吃了什么禁药?怎么吃的禁药?谁给她吃的禁药?为什么给她吃禁药?禁药从哪里来?……一系列的疑问似乎于一夜之间天下大白。但就其中的相关情节内容细细咀嚼,一个个疑窦又逐步浮出水面。
首当其冲的疑窦当属禁药“强力补”的来源。据当事人于海江在法庭上诉说,“强力补”乃是他在北京一厕所内拣到所得。先且不论禁药来源的真实性,但说于海江能轻易服用厕所内拾得之药,并将该药倒入正在参加十运会的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服用的饮料中,就有悖普通人的行为准则。
“陷害”孙英杰的当事人于海江与孙英杰师徒二人关系也颇为蹊跷。据介绍,于海江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南泉村人,是王德显弟弟王德明执教的青海省体工队运动员。而在南京期间,王德显曾表示,整个事件的一个疑点就是,比赛前孙英杰在场地进行热身活动,有穿着“制服”的人索要签名后递上一瓶水,孙英杰没考虑过多就喝了。“我认为出入就在这,疑点也就是在这儿。”王德显当时说道。五十余天过后,“陷害”人竟然从穿着“制服”的陌生人一下子变成了老熟人于海江。
于海江承认的“陷害”动机就更令人费解。他在庭审中辩称,“陷害”动机是出于想帮孙英杰。“我就是出于想帮她,因为孙英杰是我心中的偶像。可以说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我的心,我对她特别痴迷,特别崇拜。”于海江说道。于海江是青海省体工队运动员,想必有一定参加体育赛事的经验,应该知道运动员在大赛期间不能乱服药,尤其是能够提高成绩、消除疲劳的“特效药”。难道仅仅因为崇拜、痴迷,于海江就轻而易举地忘记了这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