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孙连东于2005年8月初失踪,两个多月年仅23岁的儿子竟然死在了延吉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看守所的金大夫说:“是心猝死所致。”我儿子平时健康无病,怎么到了看守所就有病了?儿子尸体的双手、双腿及左胸部有大量伤痕,嘴里有大量的白色泡沫溢出,鼻腔也有粉红色的液体流出。更令人生疑的是:尸体检验尚无结果的11月14日延吉市看守所就下达了强行火化尸体的通知书,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下达的通知,条文我看了,一看就是非曲解文意,愚弄百姓。
我认为孙连东的死因是不难查明的,看守所有监控录像,也还有同监室被关押的其它人员可做旁证。但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中的一个生活在贫困线上农民是没有能力对以上进行调查取证的。因此,我请求上级领导为我做主,让我死去的儿子能闭上他不能瞑目的双眼。还我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道!!”
尊敬的李新德记者:
我叫孙广学,男,54岁,汉族,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龙井市老头沟太阳村村民,是个残疾人。
我的儿孙连东于2005年8月初失踪,家人一直焦急得寻找没有结果。
10月中旬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一位孙警官打来的电话称:“你儿孙连东被拘留。”这位警官要求我给儿子送伙食费和医疗费,当我问孙连东有何病时,孙警官答:“腿疼,不厉害。”
孙连东入所时的健康检查显示:思维正常、谈话清晰、行走自如
然而,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十几天后,我那身强力壮、年仅23岁的儿子竟然死在了延吉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这这突然传来的噩耗,对我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我儿子他可是我家唯一的壮劳力呀!我妻子和我女儿都有智力障碍,我左眼因伤失明,右眼也看不清东西了。我儿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们一家人本已贫困的生活再也无法维持下去。
看守所出具的火化通知书。
处方(1)
死亡证明书和殡葬证
医生检查记录
诊断证明书
我儿子孙连东为何被关进拘留所?看守所给我的答复是:他借用了别人的一个价值3000元的手机长时间不归还,被认为是诈骗罪。此事孙连东纵是否涉嫌犯罪姑且不说,就是有千错万错也要经过法律的审判,即使手机的确是被他占有了,这也罪不致死呀?对于我儿子孙连东的死因,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在尸体检验未出结论时就对我肯定的答复说:是属于自然死亡,他们不负任何责任。看守所的金大夫说:“是心猝死所致。”对此我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1、我儿子孙连东从小身体强壮,没有任何疾病。在8月25日延吉市看守所的《健康检查笔录》中也明确记载了:经查该人思维正常,说话清楚,行走自如,左手腕处有伤痕,右腕处有陈旧伤疤。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他就无疾而亡了?
2、在11月5日我见到儿子尸体时,发现他双手、双腿及左胸部有大量伤痕,可见他生前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当我问到伤痕是因何造成的?看守所的金大夫答复: “是他在所里不配合治疗造成的。”我儿子平时健康无病,怎么到了看守所就有病了?我认为就是被他们打的。从看守所的病例的用药中也能看出孙连东的病情早已加重,他们没有对他进行积极的救治,而是继续对他进行折磨。看守所对他进行的腹部穿刺,说明他们怀疑被击打胸腹部后是否造成腹腔内的大出血?对他进行的所谓的针灸疗法的强刺激,就是给他高电压大电流的电刑,最后造成他心脏骤停猝死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3、我还看到我儿子孙连东死后嘴里有大量的白色泡沫溢出,鼻腔也有粉红色的液体流出。经咨询认为:不能排除强行喂食灌水造成死亡的可能。
4、更令人生疑的是:尸体检验尚无结果的11月14日延吉市看守所就下达了强行火化尸体的通知书,通知书上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下达的通知,条文我看了,一看就是非曲解文意,愚弄百姓。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更说明他们心里有鬼,他们根本是借法律的名义达到他们毁灭证据的目的。我认为孙连东的死因是不难查明的,看守所有监控录像,也还有同监室被关押的其它人员可做旁证。但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中的一个生活在贫困线上农民是没有能力对以上进行调查取证的。因此,我请求上级领导为我做主,让我死去的儿子能闭上他不能瞑目的双眼。还我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道!!
一个走投无路的父亲:孙广学
2005年11月21日
附: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先后找过延边自治州和延吉市两级政府、人大、检查院、法院、公安局、司法部门、信访部门等,以及省级相关部门,这些部门的个别领导和办事员都推来推去,根本置死者家属于不顾。向亲戚、朋友借的10000多块钱却花个精光。这对一贫如洗的死者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死者家属也曾想采取一些过急的行为,但又怕给社会主义社会抹黑。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时有好心人向死者家属介绍了李新德记者的事迹,这使他们在绝望中又看到了希望。因此才请我代他们冒寐向贵网站求救,请您伸出您正义的双手救救这家可怜的人吧。
要想采访此案,请与张女士联系。 手机:135625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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