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国民要求废除一党专政,那么"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或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迫害就随时可能扣到他的头上。同时连那些维权人士,其基本要求不过是就某些个案呼吁司法公正,也同样在劫难逃。只要他坚持正义要求,那么有关的官场黑恶势力,就紧追不放,时时刻刻用监禁、拘留、取保候审、威胁、恐吓以及生活上的苦难将他包围起来。那些法律上明明白白写着的规定,在官场黑恶势力的眼里,分文不值,更不要说人类公认的道德原则了。
河北沧州的维权勇士郭起真先生,就是一例。前天和昨天,他和他的爱人回娘家的路上,都遭到数名男人的近距离跟踪。虽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但非常的让人担心。为什么让人担心呢?因为中国大陆的官场由于腐败官员和黑社会已经经常联手,以暴力对待那些不屈服的维权勇士,先例很多。
那么郭起真做了什么,这样让警方、官场中的黑恶势力如此嫉恨,时时围追堵截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十几年来一贯坚持正义立场,为冤枉者鸣叫不平,和他以前的工作单位的黑老大针锋相对,结果便大大得罪了地方腐败势力和黑恶势力,出于要保护既得利益,那些腐黑恶势力,就联手对他施加长期的政治迫害。用文明社会的准则衡量,十几年来沧州地方腐黑恶势力对郭起真先生的侵权,令人发指。
今年九月十日他遭到区委十几人以给我办理低保和解决冤案为名,而实际上是阻止他到当天上午公安系统举行的"阳光工程"现场去示威,对他实行非法拘禁,使他非常的愤慨,他真的想从楼上跳下去,以此来抗议。上午八点左右区政法委书记来询问有什么条件和口头承诺解决低保和无偿的安装暖气。(因他十几年内没有交任何的费用,今年小区内暖气改装后,没有给他改装暖气。)
他毕竟是为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向各界呼吁才引火焚身,而不管他遭受多大的迫害,这毕竟避免了一起类似佘祥林样的冤案吧。如果说他仅仅因为得罪了领导遭到报复也就罢了,可他为民请命,从而避免了一起更大的悲剧发生,这样一起人命关天的大案,为什么各级政府就是熟视无睹、袖手旁观呢?况且像他在<血祭黑河>与沧州两起特大杀人案(在大纪元获奖)这篇文章里提到了"杀人犯",至今还关押在阴暗潮湿的死牢里呀,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吗?
在他遭受长达十几年迫害打击期间,他几十次的进京上访,耗资达十几万元,曾给胡在网上发表了五封公开信,却杳无音信。说心里话以死来抗议他们对他的迫害和抗议政府的麻木不仁、装聋作哑,以死来向世界控诉败类们的念头,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思绪。但是每当浮起这种念头,他又总是想起大牢里关押的备受残酷迫害的政治犯,想到这样的离去不仅正中了迫害人的下怀,也冷了大力的支持和关心他的善良之人的心,所以他一次次的在死神当中挣脱出来,他要用更大的行动来与邪恶势力抗争!
维权勇士郭起真先生,1958年出生于沧州。自学语言文学专业和书法专业。94年因与单位所长马桂臣(担任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发生口角,随即被抓到新华公安分局,不久被非法收审。94年7 月28日取保释放,释放时办案人员扣押了释放证明。仅仅因为和单位的头头口角,员警就立即出动,可见头头们的人权是多少重要,而草民的人权就可以随意侵犯!
94年9月9日被新华公安分局非法逮捕,1995年1 月23日取保候审,办案人员再次扣押了取保释放证。95年5 月17日沧州市新华法院非法判处我缓刑一年,并扣押上诉状。96年被马桂臣以被法院判处缓刑为由开除公职。
98年1 月23日他用挂号信向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单位寄出沧州发生的特大杀人案,真凶逍遥法外,员警却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数万字详细情况汇报。(受害人99年先后被无罪释放),从而避免了一起类似佘祥林式的冤案。为此,同年中旬,去天安门广场请愿示威被谴送回沧州。
98年北京召开两会期间,新华公安分局对他实行非法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人尾追他至亲属家里,威胁他说:" 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与他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再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马上恢复你的工作!"正是这个督察大队长欲盖弥彰的不打自招,将马桂臣与公安机关的少数员警对他一系列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01年(北京召开两期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他的家门,对他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他的电脑和七张软碟等物品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以 "颠复国家政权罪"对他实行刑拘后,于3月14日在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却又第三次扣押取保释放证的情况下释放。电脑和所扣东西至今未归还。
2002年11月6 日(北京召开十六大前两天)又故伎重演,再一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他关押(并查扣了两台电脑,十二张软碟,二十八本日记,以及八十多页写给江泽民的的手写信件等物品。)于2002年12月22日第四次以取保释放,却扣押取保的释放证。
在这次关押时办案人员借询问时直言不讳的说" 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办案人员所指的是:98 年他曾为无辜的百姓被打成杀人犯,关入死牢近三年的情况,向上级反映。)
为此,他在2003年向沧州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并在沧州市市委、市政府门前示威和散发强烈抗议书;2004年向河北省公安厅提出游行示威申请书,并在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示威和散发<告全省人民书--游行示威申请书>。
另外他还在境内外网站上发表了大量的抗议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文章,和一些遭受迫害联想的文章,有<张志新,我们怀念你>、<总统和科长>、<国内国外什么多>、<南京投毒案是真是假>、<谁为层出不穷的杀人冤案和和自杀的员警"买单">、<血祭黑河>与沧州发生的两起特大杀人案的启示(大纪元获奖作品)、<一个非常值得推敲的杀人案>、<从佘、聂案再看沧州的特大杀人案>、<一个非常值得分析推敲的杀人案>、<一个人的道德大厦更值得骄傲和自豪吗?><斩断倭寇的魔掌>作品等。
由此可见,新华公安分局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最为主要的原因可确定为以下,一、马桂臣利用与公安的少数人关系,对他实行打击报复;二、公安局少数人在马桂臣的淫威之下,又不得不借我曾为沧州两名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名,再一次的实施更加残酷的打击报复。总之,办案人员98年的为虎作伥和2002年的欲盖弥彰,将他们的险恶用心暴露无遗。
从94年的第一次关押至今,郭起真遭到了十几年残酷的打击迫害,但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一个公道,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别是为打入死牢的无辜百姓讨还清白,四十四次进京上访,耗资十几万,四次在网上卖肾。95年正式向省公安厅提起强烈抗议马桂臣与执法部门相互勾结对他一系列的打击迫害游行示威申请书,并多次到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游行示威,散发<告全省人民书--游行示威申请书>,在网上五次公开给胡绵涛总书记和布希总统去信请求关注。
这样的良心国民,坚持正义,舍己为人,不辞劳苦,不畏磨难,维护人权,本来是民族珍宝,可是直到今天,不但没受到这个国家一点保护和奖励,相反受到的全是迫害,动辄就将剥夺他人身自由。那个对他说了实话的警官,一语道破了这个国家很多司法机构的实际面目。"监视居住期间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人尾追他至亲属家里,威胁他说:'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与他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再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马上恢复你的工作!' "上诉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可是在那个大队长的司法实践中,则是你上诉,我就可以随便变更法律判决,如此看来,这个国家的法律不是橡皮筋是什么?掌权的人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和随时实施法律,它的严肃性除了在打压良心国民的时候,可以严肃到恐怖的程度,而对掌权者自己,则没有丝毫的约束力量。同时那个大队长坦率地撕破了这个国家法律的真实面目,他说他与你郭起真单位的头头关系不错,郭只要不再举报,他就能够恢复郭的工作。这里还能看到法律的作用吗?这里正是人们看到的权力与私利在操纵国家法律的运行。
中国大陆很多司法机构的无法无天,在沧州一个办案人员的口中,述说无余。那位办案人员曾经直言不讳对郭起真说过:" 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这个办案人员,说的实话。那就是在这个国家,人权不值钱,只有官权值钱,人权可以任意践踏,而不受惩罚。但是这个办案人员的错误在于他心灵上认可这样的事实,对这样公然违背文明准则、人权公约与国家法律的败坏现象,不但没有任何非议,反而认可其为合理现象。这就是中国社会问题的结症,即很多人心坏了。人心不能接受公理,反而认可反人权的、反文明的、反法律的现象,有这样人心的人,能够依法执法吗?能够尊重人权吗?当一个社会的执法者,可以公然藐视法律与道德时,那么那个社会再多再好的法律条文,也等于空话。
郭起真先生,和我们一样,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在对待人权与民权时,法律条文不过是空话。而掌握着执法权的人,往往与权力人物、物质利益结成同盟,全心全意地打压良心国民,直到动用黑道暴力。
现在我们为郭起真先生担心,担心拘留、监禁、传唤之外,还会有人用黑道力量危害他。我们提醒中共内部的正直人士,制止这样恶性事件的发生;我们也呼吁更多的朋友,一起来关注郭先生的安危。
于南京东山
2005年9月22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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