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9日,我的儿子许小慧(男20岁)在兰州大学就读,当天晚上,在学生宿舍里,在自己的睡床上,竟活生生地给兰州大学的保卫人员派出所的指导员吴敏晓开枪杀死。天啊!儿子被杀了!被杀儿子的父母,被杀儿子的亲人,被杀儿子的同学、朋友,被杀儿子的所有教过的小学、中学、大学的老师们,谁不以泪洗脸,谁不痛断肝肠。奶奶、爷爷、外公、外婆老泪纵横痛不欲生。为什么要杀我们的小孩?!为什么?!
我们父母在兰州大学等了二十多天,本想政府有关部门会正确,公正地处理这起高校罕见惨案,但万万想不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有作案现场有人证、物证,在证据确实的情况下,名牌大学的校园里,在法制中国的国度里,在三讲五讲的运动里,在正在开展的学习中央三个代表的同时,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检察院的某些人及兰州大学的某些领导,他们互相勾结,为了保住兰州大学的声誉,为了保住兰大校长李发伸的宝座。为了死保凶手吴敏晓,他的一伙人顶风口弄手段,伪造现场,哄吓学生,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检察院一伙人认定杀人凶手指导员吴敏晓是执行公务,开枪杀大学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真是天没有眼了,天理给狼吃了,上帝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人类有良心的人们都不会放过他们的!我们父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一年来,我们的上诉,申诉、控告、自诉状,寄上访材料,向有关部门打电话、传真材料,在兰州市当地请了律师起诉,曾经与兰州市的,甘肃省的,北京的,海南的各种电视、电台、大报、小报、新闻媒体,中央领导人,新华社内参,中国法制日报,广州南方周末等等,通信、通电,花费之大,扩大面之广,但是象石沉大海,豪无音信,本案有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检察院已作出的《调查意见通知书》了,谁还能动他们?!
明明白白知道是一份冤案,明明知道是一场骗局,但是我们父母去哪里讲话?有谁给我们作主?按理说,我们家长不服要上诉的话,其一必须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兰州市的检察院已作出决定,他怎么还能帮我们提起公诉?其二,如果是刑事自诉的话,我们已直接自诉法院了,但法院说没有检察院的公诉,法院不受理此案。真是荒唐到了极点。这样的话,我们是没办法起诉了。假的要你去起诉,实际上是法院不理。太冤太绝了,我们一点活的机会都没有。其三,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的话,又有谁来帮我们打这场官司,我请的律师(已交律师费)。在律师取证期间,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检察院屡屡阻拦原始材料不给律师看。暗中给律师施加压力。最后把律师吓跑了。兰州市检察院这个鬼门关,认为可以卡死我们了。他们一伙人利用共产党所给他们的权力,横行霸道,判杀无辜,近年来,多少冤案,错案,多少生灵,死在他们一伙人的手中。现在是老天开眼了,我誓死要告倒他们。他们的尾巴不会很长了。我虽然不懂法律法规,但是我相信讲法的地方应该有的,我相信法律是威严的神圣的。
一年来,我们的心在不停地流血,每天过着极端痛苦的日子。敬爱的江主席,要您还回我们的小孩,是您的下属杀了我们的小孩。要全天下的父母来评,您该不该欠这笔帐。您该不该给我们的小孩讨回个公道。中国讲法制,中国讲人权,世界全人类也在讲人权,现在不是反对美国霸权主义,强权政策吗?可是我们的人权呢?!你们所讲的所谓的人权在哪昵?!
敬爱的江主席,您一定十分理解,一旦年老的父母失去唯一的爱子,一旦孩子失去了依靠的父母,这将意味着什么?!这样的人间惨剧已经降到我们的头上了。你能知道我们的痛苦吗?!凶手吴敏晓怎能下手抢杀我的小孩。他没有小孩吗?!写到这里禁不住的泪水又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孩子遭遇不幸而悲痛!我为某些人的良知人性泯灭现时悲哀!我要向您讨个公道还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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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亲曾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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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