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7-02 16:30:00作者:
四川省最近查出一起徇私枉法大案。一名成都籍“香港商人”因贿赂四川一批政法高官,在犯案被捕时竟获承诺“判了就放”,疑犯果然在判刑后获释并随即离境出国。
此案涉及的政法系统官员不仅级别高,而且范围包括公、检、法、司等单位。
香港成报今天报导,成都商人刘平昌、刘建昌兄弟以金钱诱惑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司法厅副厅长、成都副检察长、成都高新区政法委书记、成都青羊区法院副院长、成都公安局副处长等人,并为其所用,刘氏兄弟人脉可谓遍及全省公检法系统。
2002年,刘平昌因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被司法机关查办。2003年6月1日,刘被法院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但竟于6月3日出境。由预订出国机票需提前日证明刘在看守所里就已订妥机票。
全案近经四川高院调查后水落石出,原来刘某案发后,获时任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副院长李宝成、公安局经济侦查处等高官协助才得以离狱出国。
报导说,刘氏兄弟出生于成都,1993年成为香港居民。案发前在成都经商,与政法界诸多高官来往甚密,连座车也悬挂武警警卫牌照,还有携枪武警为其充当保镖。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