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些人安葬了李大钊,在过去人们常回避不谈,因为这些人不属于“革命阵营”。其实,即使是后来革命处于“低潮”时,仍有许多并非“革命同志”--烈士生前的同事或友人--参与了对烈士的营葬。
记得“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我从北京的首都博物馆的一次展览上看到一张清单,那是李大钊牺牲六年之后为其营葬的捐款名单,读之不禁大吃一惊:当时李大钊遗孀赵纫兰携子女从故乡返回北平,她的心病是丈夫尚未入土,靠自己又无法了却这个心愿,于是只好求见烈士生前友好也是北大同人的胡适、蒋梦麟、沈尹默、周作人等,哀求彼请求北大代为办理安葬事宜,时任校长的蒋梦麟慨然允诺。
当时的葬礼分为三种:国葬、公葬和民葬,国民党统治的时代对李大钊的葬事当然谈不到给予“国葬”,民葬,李家又无力承担,只得公葬(又分为厚葬和贫葬两种)。
北大同事感李大钊之事迹,相与发起厚葬,这发起者的13人中,有蒋梦麟、胡适、沈尹默、周作人、傅斯年、刘半农、钱玄同、马裕藻、马衡、沈兼士、何基鸿、王烈、樊际昌等,每人捐20元,后梁漱溟等各捐50元、马叙伦等各捐20元、李四光等各捐10元,外地故友闻讯捐助者,上海如鲁迅,捐了50元,国民党一些派系的要人也出钱捐助,如汪精卫一人就捐了1000元,陈公博300元,戴季陶100元,他们或与烈士生前系“同志”(陈公博曾是中共“一大”的代表、戴季陶则曾参与了中共的创建),或曾是“盟友”(汪精卫则是国共合作时的国民党“左派”领袖),这些善款都由北大会计科代收。如果用我们久已被灌输成习惯思维的历史观,这就是很难认同的历史的事实了。
李大钊后来安葬在北京的万安公墓,那是蒋梦麟校长出面购置的墓地(并为烈士的夫人预购了穴地),墓碑则是刘半农撰写的。
1933年4月22日公祭举行时,参加者中还有教育部长的李书华、农矿部长的易培基、国民党中央监委的黄少谷(都曾与李大钊于“三一八”后遭北洋军阀通缉)等,以及烈士生前的北大同事胡适、周作人、马裕藻等。
(文中“守常”即李大钊。--编者注)
(文汇读书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