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安门事件16周年当天,前中共驻澳洲外交官陈用林(Chen Yonglin,音译)因不满中共对异议人士“绑架,终身监禁和处决”的作法,经向澳洲政府申请政治庇护被拒后,声称因曾暗中帮助过法轮功学员,担忧遭到中共迫害,再次向难民公约签署国的澳洲提出保护签证的申请。
陈用林是继2004年7 月,中国法学家袁红冰及民运人士孙立勇出逃到澳洲后,第三位向澳洲政府寻求政治庇护的中国公民。
在相关的媒体报道中披露,陈用林被澳洲政府拒绝政治庇护的申请理由是怕对中澳之间的贸易谈判与往来产生巨大的影响,澳洲政府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据法新社报导,陈用林在4日当天发表谈话时指出,澳洲官员曾警告他,他的举动“将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冲击澳洲与中共的贸易关系。澳洲移民部长范斯东5日则说,陈用林寻求政治庇护,不会受到特殊待遇。
这让我们所有从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大陆背井离乡、侨居海外的中国人感到非常震惊。难道这就是以“人权、自由、尊严”为人类第一需要准则的西方主体国家、民选政府所发出的声音吗?难道为了能与中共做生意,而全然不顾他人的身家性命吗?如果陈被遣送回中共,那就成为是澳大利亚政府亲手把陈与陈的一家送上了断头台。
中共在处理叛徒的手法上是极其残酷的。如果澳大利亚政府出于贸易的考虑,而拒绝陈的申请,那在澳大利亚与中共的贸易往来中,必然渗透了陈的生命与血,陈的一家一生的苦难,特别是他年仅6岁的女儿... ...
4日陈用林冒着生命危险,出现在雪梨的六四天安门事件纪念队伍中,陈曾经参加1989年天安广场民主事件,之后接受所谓再教育后,1991年加入中共外交部工作。
周末澳洲人报报导,陈用林向该报表示,在过去四年,他负责监控包含法轮功在内的异议人士的活动,他表示他不是法轮功学员,但同情并曾暗中帮助过法轮功人士,法轮功人士目前在中国被大规模的迫害。
澳洲是难民公约的签署国,对符合联合国难民公约难民定义的人有提供保护的国际义务,自1921年国际联盟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难民问题的机构───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正式承认国际社会对解决难民问题负有责任。
之后,曾发生最悲惨的例子当属“圣路易”号轮船事件。当时为逃避纳粹德国的迫害和屠杀,犹太人曾试图逃往其他国家,但当时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同意接纳他们, 1939年,在欧洲的九百多名犹太人搭乘“圣路易”号轮船逃向美国,但美国移民局拒绝他们在美国靠岸,迫使他们乘原船返回欧洲,绝望地等待着被屠杀。
现在陈永林与妻子金萍(Jin Ping,音译)以及六岁女儿躲在澳洲,他声称有一千多名中共间谍在澳洲,觉得很不安全,所以寻求保护,他说如果他被绑架回到中国大陆,将遭到迫害。
我们作为远居在加拿大的海外中国人,强烈呼吁澳大利亚政府给予陈用林和他的妻子金萍与6岁的女儿人道主义援助,合法的留在澳洲并施与安全保护,我们也相信澳大利亚政府是有能力与义务做到此事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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