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对于林志玲来说,这句话可能要反着说了。由于林志玲同时代言两种瘦身产品的广告,被指有“劈腿”嫌疑,更可能因此成为被告。盛传“老东家”唐安麒一怒之下将会再找另一个明星代替她的位置,或者将其酬劳减半,林志玲“肉价暴跌”!
“一女二嫁”惹官司
不久前有媒体爆料,本身已是香港唐安麒美容中心代言人的名模林志玲,又出任了内地某瘦身产品代言人,此举令香港客户感到十分不满,更打算对簿公堂,索赔1000万元。
林志玲在内地接下了一个瘦身食品纤体粥的广告,与香港客户旗下的纤体粥属同类型产品。据悉,这次林志玲的酬劳高达500万元,由于酬劳太吸引人,除了林志玲可以赚大钱,模特儿公司方面也可以得到可观的佣金,因此冒险接下该广告,但此举让香港的美容中心极度不满,更表明立场绝不会放人。为了公司利益着想,唐安麒美容中心已找了律师商议有关赔偿问题,并表示,如要采取法律行动,他们至少可获1000万元的赔偿。香港某美容中心的公关部门接受访问时表示:“我们和林志玲签的合约定明在港台地区以及内地,不得接拍任何与丰胸瘦身相关产品的广告。”林志玲所属的经纪公司方面则表示:“志玲接拍的那个其实是甜品广告,那食品吃后不会丰胸瘦身,因此没有违约。”
代言人地位岌岌可危
在林志玲“双重代言身份”被揭发后,唐安麒相当愤怒,因此盛传唐安麒将会再找另一位明星代替其位置,或将其酬劳减半。唐安麒瘦身美容公司公关接受访问时也表示,他们一定会找香港代言人,言下之意,来自台湾的“过江龙”林志玲地位岌岌可危。
12日,林志玲为唐安麒宣传产品,到台湾的电视购物台当购物专家,短短一个小时就卖出了相当好的成绩。但是,唐安麒在过后却绝口不提林志玲的“功劳”,反而大赞另一个自己亲手提拔而走红的代言人林嘉绮,并得意地表示林嘉绮在香港的广告一直在播出,人气直升,上个星期几乎全港的杂志都有她的版面。并透露接下来会带上林嘉绮和林志玲一起到香港宣传。言语之间对林嘉绮的期望甚高,更寄望她成为林志玲的“强劲对手”。网友评论:哈哈哈!林大美人也有今天呀,就说啦,啥都没有突然这么红,真叫人吃不消。
生意转淡顺势“落价”
过去几年,香港的纤体热潮一度席卷全城,令许多爱美但懒得做运动的女士纷纷参加纤体公司的疗程,很多商家更看好这块肥田,因此多家纤体公司迅速崛起,且每间都赚得盆满钵满。但是,因为近年纤体公司数目激增,但香港人口有限,需要减肥的人来来去去还是那一群,故生意已大不如前。代言人的代言费用也江河日下,不少女星更是创新低价接广告,业界更掀起暗涌。据闻已有多间纤体公司有意向代言人开刀,可能大幅度减酬劳或是弃用,以减低开支,有业界人士称:“反正大家看大明星穿三点式都已经看得麻木了,不如找些价钱便宜又令人有新鲜感的小明星。”
而林志玲一直是以300万的高身价任代言人,这笔开支对生意日渐萧条的纤体公司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如今她闹出了官司,唐安麒很有可能顺水推舟“落价”,甚至把她代言人的身份“清”掉。
“成也纤体,败也纤体”
林志玲以30岁“高龄”走红娱乐圈,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有人分析了当初她迅速走红的秘诀,其中一步就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预见到纤体将掀起热潮,于是以瘦身广告作为自己上位的一大利器。
2002年,慧眼识珠的唐安麒品牌将林志玲选为旗下美体瘦身产品的广告代言人。这一签就是3年。林志玲在其中一辑平面广告中,以一袭银色比基尼出镜,该广告一经上市,即刻引发眼球效应。2004年,林志玲正式返回台湾地区发展,广告身价已经暴涨10倍,但唐安麒照例续约,并花费天价大力宣传。之后,林志玲脱颖而出,不只是“纤体公司代言人”,而是成为了“台湾第一名模”,广告、剪彩、走台……自此身价只有涨没有跌,工作也一直没有停过
但是,最终林志玲还是栽在了“纤体”上。在娱乐圈,身价代表的是身份和人气,跌价的话,就证明明星的人气已经不行,因此很多明星宁愿推掉工作也不愿自己“掉价”。如今唐安麒却要拿她的身价“开刀”,减少她一半的酬劳,这恐怕也会给她的其他工作带来冲击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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