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捕后搜 师涛遭判10年突显官方违法

发表:2005-05-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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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 湖南省原《当代商报》编辑师涛被判刑10年,罪名是“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但是中国官方从来没有说明其中详情。纽约的《中国人权》日前得到了师涛一案的上诉状和辩护词,披露了警方侦办程序完全违法。

因所谓泄密罪被判刑十年的原湖南《当代商报》记者师涛提出上诉后,他的辩护词首次公开,其中披露了警方侦察程序严重违法。

师涛去年十一月被秘密抓捕后,引起舆论传媒很大的关注,但是该案被中国国家的安全部门警察严密封锁消息,人们对于其中的真实情况难以知道具体细节详情。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星期五公布了师涛亲自传写的一些内情。

据称,5月4日师涛在狱中传写的刑事上诉状以及辩护词中表示,对他进行的所谓侦查程序严重违法。师涛说,2004年11月23日中午,他在离家不远的街头,突然被人套上黑头罩,其后未屡行任何法律手续就被非法从山西太原市押解到数千里外的湖南长沙市。

同样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两省警察闯入师涛在太原家中非法查抄,拿走了他的笔记本和其他物证。而对师涛定罪,判刑十年所采信的证据链条就是这些非法过程中录取的口供、搜集的物证。

师涛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法庭不能采信。所以对他的判决是违背程序、不公正的。密切关注师涛案件的湖北独立异议人士杜导斌先生认同师涛的这一论段。

杜导斌:他们在逮补师涛之前并没有什么证据在手,是通过先逮补,然后搜集证据,最后再来定刑。取证的程序上面,他是一种错误的。那么来自于一种不正当的程序获得的证据都是没用的、无效的证据。

国家安全局和湖南法院认定师涛的所为罪行,是他将自己所写的报社例行编前会的一份笔记传给了境外的民主通讯发表。

杜导斌对此认为-

杜导斌:假设这个成立,那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既然你这文件是解密或者机密,那么你为何发给一个非党员呢?是不是?师涛是非党员。这文件在你发给师涛的过程中就已经是解密了,那么师涛不是接受了这个机密文件的有效犯,是别人给他的,是他们给的,不是他收买的。第三点,这样一种国家机密之类的,他必须对国家安全或者什么造成重大的危害,那么师涛这份文件泄露出去了造成什么危害呢?你法庭没有直接来对应、来进行认证。

对此,《中国人权》认为,湖南省高级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宣布师涛无罪。

星期五师涛的母亲对记者表示-

师老太太:师涛是孝子、乖儿子,我认为他没泄密。他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非常好的。他是个爱国青年,他如果不爱国,他惹这些麻烦干嘛?他并没有说要和政府对抗的意思,他仅仅是在建议,想改善一个关系,这样对国家更好一些、促使国家进步。

师老太太接听电话前,刚刚探视了师涛,她说母子俩人见面的时间只有5分钟。

师老太太:我们不能交谈,我就把我要说的话用毛笔写在字条上,他能看到一点。我就是鼓励他,坚强的面对现实。他不能写,他只能看我,他的手举牌子,比如说:放心、回家注意安全这些话。他那边给牌子,我这边用毛笔给他写字条,他能看到几个,5分钟就过去了。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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