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么永远不回来,要么第二天就回来。”
张在玉,一个有些浪漫气质的、据说精神有点不正常的农村妇女,一下子名闻天下了。原因是因为她突然归乡。使一个已办成“铁案”的冤案大白于天下,背着十一年“杀妻”恶名的前夫佘祥林终于自由了,对张在玉的“死而复活”,佘祥林的感觉大约是复杂的,有怨恨也有感激。而那些当年的办案人员对张在玉这个平故添乱的人恐怕更多的是怨恨:如果在侦查阶段就回来,冤案就不会造成;如果一辈子带在山东不回乡,铁案永远是铁案,反正佘祥林也要刑满释放了。
偏偏她不早不晚这个时候出现,不是明明给有关部门难堪么?给有关人士增加压力么?
我的酒肉朋友兼风月对手石扉客昨天给《新京报》写了篇评论《无忏悔则无宽恕,无真相则无和解》。老实说文章写得不错,毕竟是在政法大学混过四年的,逻辑严明、说理清晰。不过对这位有法学背景的新闻人所谓:“当下佘案有可能开一先例:成为一宗每一个参与办案的司法官都以个体来拷问自己良心和主动承担不等责任的案件。”我不抱多大希望,在大的制度和大文化背景没有得到较大改观之前,靠个人的良心来维护公正是缘木求鱼。因为制度既然能一而再、再而三成为个人作恶的推手,那么那就自然会成为个人逃避责任的掩体。尤其在今天,“头上三尺有神明”的敬畏感都没有时,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因此他们强调张家的联名信带来的“民意压力”,强调当时司法制度等等,在我意料之中。他们更愿意相信张在玉这种“死人复活”是百年难遇的偶然性事件,只是他们运气不好,像中彩票一样碰上了。
我的另一位酒肉朋友兼风月帮手何帆就此事也写了篇文章《佘祥林杀妻冤案的标本意义》。拽那些法律名词我自叹不如。如果说佘祥林案是司法制度建设的一种标本,这个标本更让法律人关注;而我更关注张在玉的标本意义。--谁叫我们几人术业有专攻。
张在玉的标本意义在于:浪漫,对于穷人来说是种难以消费的奢侈品,有时甚至是一种“罪”。
当地公安机关派来调查采访张的记者时,三联新闻周刊的记者和司机目睹张在玉怒斥:“你有什么权力闯进我的家人盘问我的客人?”“你们有什么权力盘查干涉记者的采访?”司机随后感叹这个女人不简单。
这个女人最大的不简单,就是在某些人看来不太“安分”,农村里的女人,好好嫁人、干农活、生养孩子不就得了么?可她偏偏不满足这些,“我不可能像周围的女人那样生活,每天家长里短的唠叨。”她爱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爱写诗,爱幻想。诚如三联周刊的记者在文中所写的那样:“她高远而执着的内心,如果放在大城市,似乎更能合拍,而放在农村,就是格格不入的‘奇怪’和‘不合时宜’。”
因为张在玉的这份浪漫情怀,她嫁给了佘祥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佘祥林是第一个看到我内心的人。”她出嫁时可以不在乎佘祥林的穷,她要的是“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可一旦结婚生子,浪漫是不能当饭吃,在穷困的现实前是那么苍白。应了唐代元缜那句诗:“贫贱夫妻百事哀。”
张在玉和佘祥林的悲剧,初因便是她这种不合时宜的“浪漫”。怀春少女多有浪漫情怀,可一旦过着贫困而琐碎的生活时,浪漫让位于现实,她们大多把那份情怀留在少女时代。可张在玉不是这样,结婚多年后她依然怀着一份浪漫。
她的精神偶尔失常、她的出走,大约都源于这种性格特征。不安现状、想象力丰富的人,心理更脆弱,精神更容易出现问题。沈从文文中写道湘西那些 “落洞”女子(精神出现分裂,当地人认为是被洞神缠上了),大多美丽、聪慧、多情、爱幻想。出走往往成为这类性格的人,逃避现实、渴求未知世界的一种选择。《边城》中的翠翠,就经常幻想走得远远的,走到山外面去,让爷爷找不到。
农民,是这个社会的弱者,而农村妇女,更是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者,她们没有话语权,她们也很少有独立的经济权,从属于土地和丈夫。人们关注她们的,更多还停留在是否吃饱穿暖、是否能抚养孩子,是否遭受家庭暴力的层面。可是,她们都是女人,就如穷人家的女儿喜儿也喜欢红头绳,她们有精神上的追求,她们也有浪漫的情怀。但因为贫穷,似乎她们不配有精神层面的追求,老老实实干家务、带孩子才是她们的本分。
信许,某些办案人员不但不忏悔,而且在心中想:要不是这个疯女人有那么多疯念头,哪能惹出这么大的风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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