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4-13 19:18:00作者:
深圳女贪官安惠君档案照
原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女局长安惠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操控下属人员的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金1000元及两台电视机,安惠君被以涉嫌受贿罪正式提起公诉。
据南方日报报导,现年49岁安惠君的涉嫌犯罪事实都是发生在其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去年10月8日前后,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被正式“双规”。随后,近20名公安系统干部被纪检部门传讯,至少有7名被传讯者被“双规”。
安惠君被双规后,有关单位于同年10月28日进行查处,11月29日立案侦查。经调查安惠君1995年12月至2002年12月在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收受罗湖公安分局草埔派出所原所长宋明明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收受罗湖公安分局泰宁派出所原所长曾敏贿赂人民币12万元、港币3万元。
另外,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名有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32.8万元、港币19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同时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
据了解,在查处安惠君一案中,还查实了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收受贿赂的问题;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问题。
安惠君去年被双规时,深圳市检方人士透露,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在罗湖政法系统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英俊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理由是“有待磨练”。
多名知情者证实,该分局年轻英俊的一位警员与安惠君关系密切。而他从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处、正处,仅两年时间。此人今年10月也因涉案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