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17日早晨,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件举报线索,反映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殷愿清涉嫌经济犯罪。对此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立刻投入此案的初查工作。
承办殷愿清案的张春雷检察官介绍说:殷愿清被“请”到检察院后,只承认自己违反纪律“要”过1000美元随后就死不开口,但是单凭这一句“口供”是不足以将他送上法庭的。侦查人员决定从外围调查撬开殷愿清的嘴。
检察官随后对殷愿清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这次搜查让检查人员瞠目结舌:殷愿清的办公室里数以百计、堆积如山的名贵烟酒,昂贵的纪念币、工艺品、玉器、瓷器等物品相继呈现于人们眼前;名贵手表、金条等物也相继被起获。与此同时在相关场所也查获了殷愿清美元存单6.7万元、人民币存单33万元。而放于床下柜顶的几百条香烟有的已经发干、发霉。在搜查中起获的一枚千禧金条也正是夹放在一提袋中华香烟中的,而且好像根本没有人动过。
国有公司成了“殷家大院”
1949年,殷愿清出生在河南省商水县一个农民家中。在这个兄妹众多的家庭中,殷愿清凭借他个人的顽强执着,成为六个兄妹中唯一读完高中的孩子。 1969年初殷愿清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历任班长、排长、参谋、连长、营长、某军区管理局处长、某著名集团军陆军团长,转业到地方后,1995年被任命为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殷愿清初到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时的确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之上。而殷愿清的蜕变很大程度上起因于扭曲的亲情。
殷愿清担任房地产公司老总后,老家的亲属们便纷纷进京,向这位老总叔叔和舅舅靠拢。而殷愿清也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完全用在了对亲友的施恩庇荫上。随着亲友们的不断加盟,金鼎公司很快变成了“殷家大院”,他的几个亲戚俨然成了公司的“编外中层干部”。工程想给谁就给谁,几个造价近100万元的管线工程,殷愿清不和公司其他任何领导打招呼,就直接交给了他的侄子承建。公司办公楼内装修,楼顶防水,小区绿化工程,由另一个侄子承建,工程造价260 万元。某住宅小区至金鼎公司一段200米左右的路,殷愿清不但交给他的侄子施工,而且还在完工后派三个侄子看护,每人每月支付工资750元。而当时金鼎公司高级工程师每月的工资才900元。
“公司就是我说了算”
“金鼎公司就是我说了算。”这是殷愿清在遇见不同意见时常说的一句话。按规定,超过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进行公开招投标。但此时这些法规在殷愿清的眼里只是一纸空文。
直接把殷愿清拉下水的王旭东,原是一家房地产公司项目开发部负责人。在一次酒桌上吃饭时,王旭东认识了殷愿清。一次王旭东所在的房地产公司把一个价值在 7000万元的项目交给他做,王旭东隐约意识到自己发财的机会到了。他从抽屉底下翻出了殷总的名片,拿起了电话。尽管王旭东和殷愿清以前并不很熟,但是王旭东暗示给殷愿清的“合作前景”,很快使两人缩短了距离。
1998年9月22日到1999年2月9日间,殷愿清利用其担任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王旭东以签订虚假的房屋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的形式把215.67万元打往唐山的“中介”公司,然后再由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左某分数次将钱提出送回北京,交由殷、王二人。
之后二人你知我知地分掉了这笔不义之财。聪明的王旭东在钱到手后很快便切断了和金鼎房地产公司以及殷总的所有联系,换掉了所有先前使用过的手机、寻呼机、电话,从单位辞职,隐身于京城浩瀚的人海车流中了。
在查办殷愿清案中,经侦查员多次前往河北省石家庄等数地排查后,终于在河北省的一个小县城寻找到了重要证人左某;与此同时躲藏多日的王旭东也被缉拿归案。殷愿清伙同王旭东作案的案情真相大白。
2001年12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殷愿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判处王旭东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