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给胡锦涛的投诉状,投诉人是父母居住上海的香港居民沈婷。沈婷在投诉状中指出,“上海首富”周正毅以在香港注册的“佳运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上海市静安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是这一合同从开始就是十足的骗局,因为所谓的“佳运投资有限公司”并不存在。沈婷在香港对 “佳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由香港政府商业登记署开具的证明材料指出,没有记录与所提供的资料(佳运投资有限公司 Fine Time Investments Limited,这是周正毅与上海静安区政府签订合同的公司资料)绝对相符。沈婷根据周正毅与上海静安区政府签订合同中所写的地址,查找了合同中“佳运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的法定地址,即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801室,发现这一合同登记中所写的办公室所在的整层办公楼,自1997年以来都是一家阿拉伯银行在租用,周正毅在2002年与静安区政府签订合同中所写地址完全是谎言。沈婷还同时调查了香港所有以中文“佳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的公司,发现以此中文注册的公司十多年来共有4家,但是这4家公司的英文名字与周正毅合同上所写完全不同,其中2家已告解散,所以周正毅与上海静安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完全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合同诈欺的罪行。
知情人士转述沈婷的推测说,上海静安区政府无偿出让给周正毅的土地,是上海市黄金地段的17万平方米的巨大资源,将这至少价值数亿元的使用权无偿出让周正毅,而且对这个稍做调查即可戳穿的骗子公司一无调查,除了官商勾结鲸吞瓜分这巨额财富外是无法解释的。由于代替丢失住房的父母上访北京,以及为被诬陷入狱的郑恩宠律师鸣冤叫屈,香港居民沈婷已经被深圳海关无端收缴了回乡证,所以她目前无法前往中国大陆提出控诉。沈婷因此以公开信的形式致函中国领导人胡温,强烈要求胡温兑现“权为民所用”的承诺,彻底调查这起明显官商勾结抢劫数千上海民众居住权利的经济大案。
沈婷调查周正毅所谓的“佳运投资有限公司”,是受目前关押在上海监狱的郑恩宠律师委讬。郑恩宠律师由于帮助沈婷在内的500户以上的被拆迁户打官司,并且将“上海首富”周正毅告上上海法庭,因而成为上海权势集团所仇视的对象,并被进而以“泄露国家机密”的莫须有罪名判刑3年。但是郑恩宠即使在监狱内饱受迫害,依然没有放弃依法为被拆迁户维权,以及调查追究周正毅等官商勾结罪行的努力。郑恩宠在狱中通过对周正毅全案的追忆分析,断定周正毅等人所谓的公司及合同中有诈欺行为,所以在他的妻子蒋美丽到狱中探视时,趁监视警察没注意的空当要求转告沈婷展开调查。
沈婷在致胡温的公开信中提出了4项具体要求:
1,一定要对如此明显的罪行立案调查,彻底追究此案中官商勾结的经济罪责和刑事罪责。
2,对静安区东八块强制拆迁中遭到经济侵害和人身侵害的被拆迁户,予以公平的、协商双方认可的经济赔偿和其他依法赔偿。
3,郑恩宠凭律师的良心维护被拆迁户的权益,维护中国的法律尊严和切实贯彻,对社会对民众对法制都是有功的,必须撤销对他的枉法判决;在撤销对郑恩宠的错误判决之前,首先必须保证郑恩宠在狱中的安全和健康。为此,应该立即将郑恩宠从上海政府管辖下的监狱调往其他省市的监狱,以免郑恩宠遭受到打击报复的迫害。
4,严肃追究上海涉案官员的责任,尤其是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责任,因为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就是周正毅开发静安区的合伙人。
中国人权呼吁胡温政府高度重视沈婷公开信揭发的问题,这不仅仅涉及严重的经济犯罪,更是涉及了严重的人权剥夺和侵犯。中国人权尤为关注被关押狱中的郑恩宠律师,完全支持沈婷公开信中提出的要求:撤销对郑恩宠的错误判决,撤销之前首先将郑恩宠调离上海辖区内的监狱。
附沈婷公开信如下:
胡锦涛主席
温家宝总理
我是香港居民沈婷。我根据亲自调查取证的香港政府资料(见所附证据),揭露所谓“上海首富”周正毅合同诈欺,而这一合同诈欺必然是他与政府官员官商勾结的结果。所以我强烈要求你们下令彻底调查此案,要求你们还我们这些因诈欺而遭受侵害的上海居民一个公道,还帮助我们维护权益的郑恩宠律师一个公道。
自2003 年4月30日我父母在上海的住房被强拆之后,我和其他东八块地区被强制拆迁的居民,多次上访北京寻求中央政府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因为我们被官商勾结的势力暴虐摧毁住房,过程中还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侵害。但是我们的上访不仅毫无结果,而且屡屡遭到进一步的迫害,例如我和其他人被多次无端抓捕拘禁,一些人因为上访而被劳动教养,警察加黑社会绑架我母亲并扬言要杀她,还让深圳海关无理没收了我的回乡证等等。最为严重的是将郑恩宠律师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3年,就是因为郑恩宠律师依法维护我们这些横遭凌虐的被拆迁户的权益。
一方是我们这些横遭凌虐的弱势民众,另一方则是无所不为的官商勾结的势力。这股势力不仅如我上面所言,肆意对我们这些民众侵犯迫害剥夺,而且明目张胆地鲸吞社会财产。上海静安区政府将17万平方米的黄金地段,这至少价值数亿元的土地一分不要地无偿转让给周正毅,而周正毅签订合同的所谓的公司根本不存在,这难道可能没有黑幕下的肮脏交易吗?无论如何这种不合基本常识的现象,都是必须依法调查追究原因的。胡锦涛总书记说“权为民所用”,我请求你们为民对此立案调查,并具体要求如下:
1,一定要对如此明显的罪行立案调查,彻底追究此案中官商勾结的经济罪责和刑事罪责。
2,对静安区东八块强制拆迁中遭到经济侵害和人身侵害的被拆迁户,予以公平的、协商双方认可的经济赔偿和其他依法赔偿。
3,郑恩宠凭律师的良心维护被拆迁户的权益,维护中国的法律尊严和切实贯彻,对社会对民众对法制都是有功的,必须撤销对他的枉法判决;在撤销郑恩宠的错误判决之前,首先必须保证郑恩宠在狱中的安全健康。为此,应该立即将郑恩宠调离由上海政府管辖的监狱。
4,严肃追究上海涉案官员的责任,尤其是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责任,因为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就是周正毅开发静安区的合伙人。
香港居民 沈婷
200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