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1-28 02:45:00作者:
昨日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许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西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
许宗林,男,195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住西安市新城区爱民路19号,系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经调查,1996年至2004年7月,许宗林利用职权,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先后从公司控股的西安翠宝首饰实业集团、西安珍宝首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达尔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款”往来款名义转往犯罪嫌疑人李晓明控制的深圳市慧达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慧明泰贸易有限公司、珠海市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计人民币4.83亿余元,其中3.34亿余元转回西安达尔曼实业公司,1.49亿元又按许宗林的指示转入深圳10余家公司。许宗林、李晓明将其兑换成美元,且将其1000万美元转入许宗林和其妻和立红在加拿大私人账户,据为己有。
2004年11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提请西安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宗林。2004年12月1日,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许应依法逮捕。
由于在审查过程中,疑犯许宗林在逃,2005年1月12日,西安警方向检察院通报了许的人大代表身份。西安市检察院于1月1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许采取强制措施。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