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被“追查国际”追查的中共官员一览表

发表:2005-01-2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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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被“追查国际”追查的中共官员一览表

(2005年1月19日)

“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

李岚清: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原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罗干: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丁关根: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贾春旺: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国家安全部部长、公安部部长。

许永跃: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现任国家安全部部长。

王茂林: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共中央宣传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2000至200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2年至2003年)。

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王茂林:中央610办公室主任(见上)

刘京: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9月至2002年底)。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原云南省副省长(1996),海关总署副署长(1998)。

袁隐: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2001)。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副局长(1997至1998),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局长(1999至2000)。

李东生: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2001至2002)。CCTV副台长,党委书记。

王晓翔: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月)。原中央国家机关青联主席(1999年10月)。

董聚法:中央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巡视员(2001)

高晓东:中央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局长(2003)

刘云山:中央宣传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中央文明办主任。原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主管全国有关镇压法轮功的宣传工作。李东生为其助手。

“天安门自焚”伪案涉案人

公安部:贾春旺(原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部长)、刘京(原公安部副部长) 、赵世强(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案件侦查处处长)

北京市公安局:刘德(原局长、党委书记),马振川(局长)

天安门分局:武顺发(局长) ,李丙恒(处长),执勤民警:警号051835(男),警号051656(男),警号051724(男)

天安门地区分局中山公园派出所、文化宫派出所、故宫派出所、地铁分局天安门东站派出所

中央电视台:罗明副(台长)、张长明(副台长)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摄制组:
陈虻 柏杨(制片人),李玉强、 余伟利(编辑),翟树杰(节目主持人)钟实 、张雪峰(摄像),孙宏(节目统筹),李长胜(责任编辑),杜莲英 、姬雨、 马玉燕、 陈浩海(技术制作);杨涛洲 、肖静(合成),李挺、 张宝安(监制),罗明(节目总监)女采访人(采访过刘葆荣、刘云芳)

新华社:周锡生(网络中心主任)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吴达审(董事长),庞健(总经理)

北京市急救中心:罗怡(急救科主任)

北京积水潭医院:蔺锡候(院长)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李迟(副主任) 、海秀芳(护士)

伪案中的“自焚未遂者”:刘葆荣

伪案中的“自焚未遂者”:刘云芳(河南开封)

伪案中的“自焚未遂者”:“王进东”

伪案中的“自焚”死亡者陈果的四姨崔丽

伪案中的“自焚”死亡者陈果母亲的好友郭清连

伪案中的手持灭火器对向刘春玲的三名警察

伪案中的走过穿军大衣的武警

伪案中将刘思影抬上急救车的数人,其中有两名穿红坎肩白衣裤的女性

“天安门自焚”伪案涉案人第二批取证人名单

1、《天安门自焚者王前进东的女儿王娟专访》撰写人新华社记者江亚平、陆大生及报导中提到的"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妻子”何海华;

2、《天安门自焚事件参与者王进东的控诉》撰写人新华社记者王恒涛、 翟伟、责任编辑李东帅及文中提到的何海华的妹妹何金菊;

3、《在梦魇般的日子里--原"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一家的追忆》撰写人《光明日报》记者王光荣;

4、《天安门广场自焚者王进东、薛红军追述荒唐事》撰写人中新社记者潘旭临、编辑齐彬及报道中提到的郑州监狱负责人;

5、《"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撰写人(姓名待查,中国官方未予公布)、为此文配图之新华社摄影记者晓宇;

6、《王进东一家摆脱"法轮功”邪教控制前后》撰写人《中国青年报》记者王海洲、《人民网》责任编辑臧文丽及报道中提到的王娟的男朋友王洋、日语辅导老师林奎成;

7、《天安门武警官兵:自焚事件"导演”之说污蔑政府》撰写人《解放军报》记者岳双喜、张建军及报道中提到的武警天安门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强、原三中队六班长、现已退伍之商建国、三中队指导员羊泉松、支队政委李风格;

8、《春风化雨融坚冰--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王进东的妻子和女儿转化纪实》撰写者新华社记者彭红、王恒涛、李丽静及文中提到的河南省女子劳教所第三大队干警、四大队大队长王淑兰、管教刘宝兰、原"法轮功”练习者姚佩敏、秦银泮和常素真;

9、《为了天安门的安宁--处置法轮功痴迷者自焚纪实》撰写者《北京晚报》记者杨昊及文中提到的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99届毕业生小王、民警小杨、小孔、北京二警校99届毕业生小袁;

10、BBC新闻《中国安排采访法轮功自焚者》撰写者。

“浙江乞丐被杀案”栽脏案

公安部:周永康(部长)

苍南县公安局长:陈玉民(原在龙港镇)

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

浙江法庭

苍南县刑侦大队长:陈学超(原为龙港分局教导员)

中央电视台:李玉强(记者)
新华社:张奇志(原记者,浙江分社采访室副主任) ,张和平(温州支社社长),邬焕庆(记者)

法制日报:李新会(记者)

“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当众强暴案”

重庆市政府、

重庆市沙坪坝区610政委:虞斌
重庆市沙坪坝区610队长:刘伟

沙坪坝区“610办公室”

重庆大学校长:李晓红
副校长:唐一科、陈德敏、孙才新、罗国源、张四平
重庆大学党委书记:祝家麟
副书记:赵修渝、郑平生
重大研究生院院长:方祯云
副院长:郑小林、刘 东、刘清才
电气工程学院:袁XX
保卫处处长:王XX
保卫处工作人员:梅XX

天津市

宋平顺(公安局长), 张立昌(市委书记), 房凤友(市委副书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胜玉(市委副书记),刘峰岩(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盛霖(党的十五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戴相龙(市长), 孙海麟(分管公安), 武长顺(公安局局长), 刘广炬(司法局局长兼监狱局第一政委), 张柏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南省省委及省政府官员

李克强:现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

陈奎元:原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范钦臣:1995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第六届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副书记。2001年2月任第八届河南省政协副主席。2003年1月在政协河南省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河南省政协主席。

王全书:河南省委副书记。

李清林: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世军:现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志斌:1994年10月~2003年1月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国红:前省公安厅厅长、河南省司法厅厅长。

秦玉海: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原焦作市市长,市委副书记。

刘宗豪:河南省劳教局副局长。是2003年4月开始在全省劳教系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教育转化集中攻坚行动”的主要执行人。

李道民:1996年2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

李学斌: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任省委委员、省民营经济维权发展促进会会长。

孔玉芳: 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李成玉: 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副书记。2003年1月任河南省省长。

河南省610办公室(河南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张国臣: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省综治办主任,省政法委副书记。

李承先: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建中: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原省公安厅12处处长。

广东省610系统

张圣钦:广东省委610办公室主任(2001-4,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政法委秘书长。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

吕晓:广东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2003-2,原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

梁础石:广东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省直机关党工委负责人。

绑架江西万安县法轮功学员黄雄的不法份子

江西省公安厅、上海市国安局、上海市公安局、江西省万安县公安局、吉安市看守所等列为重点追查对象立案追查。

福州儒江劳教所

胡波(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队长) 、五中队队长、九中队队长(警号:35111号),二大队二中队,李XX(专管队),吴XX(医务室副科长), 狱警李某、郑某、陈某、林璋(副队长)

原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

毕华(所长,由于迫害法轮功,现升任山东省劳教局副局长)、代剑波(劳教处处长)、黄家森(副所长)、绍清河(山东省劳教所三分所政委)、孙继银(副所长)、王××(劳教处处长)、王加永(所长)、肖培民(副所长)赵惠民(副所长)
一分所:所长:夏吉晶,于志蒂
二分所:所长:辛秀忠,高存瑞
三分所:所长:王加永(男,约五十二、三岁。淄博王村镇大尚村人。原为王村铝土矿职工,后调入劳教所,现任三分所所长。)
四分所:所长:王勇,张振国

淄博王村劳教所改组后,成立的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所长)孙即银、(副所长)辛秀忠、(政委)王加永、(副政委)李建维、张英民、张振国、王毅等十来人,(九大队队长)靖绪盛、(副大队长)孙丰俊、(教导员) 彭绪标。恶警按邪恶程度排列依次是:张涛、刘国伟、高成伟、刘永刚、刘宋浩、王新江、宋男、曹成涛、王力, 孟宪常

王村劳教所,博山秋谷劳教所, 青岛大山看守所,青岛市台西派出所,青岛大山拘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所第九大队郑万辛、绍正华章丘劳教所/山东省第一劳教所, 岳楼看守所,齐都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石广庆, 山东省第二女劳教所(即淄博王村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王永红(三大队副大队长)、李爱文(三大队正大队长)、李英(宋静的带班队长)及劳教人员刘晓燕、周中叶、张芳、徐立云、史伟琪、王兰香、曲彩霞、杨通, 岱岳区山口镇派出所、泰安市看守所, 山东济南钢铁总厂不法警察, 古岘派出所、即墨移风派出所, 云山镇信访办郭青林、云山镇政府与派出所高慧鹏、岳书记,蟠桃洗脑班代玉刚, 昌乐劳教所、潍坊610办公室、潍坊电业局、不法警察王乐泉, 山东临邑“610”办公室、临邑看守所, 王村劳教所张波(十一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平、王利、临朐“610”办公室,劳教犯人姜宁、王凤肖、郭洪亮, 临沂市兰山区水利工程公司, 即墨市610办公室人员、孙为彬(楼子疃书记), 沂南县看守所, 邢台市610不法警察刘XX、李XX(610骨干)、冠县不法警察王勇,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穆村镇公安, 山东省即墨市灵山镇政府董全启(副镇长)、王显宏(副镇长)、林禄年、刘德军;灵山镇派出所鲁友臻、崔元章, 寿光看守所, 昌乐劳教所,济南女子劳教所,莱钢新兴大厦洗脑班, 山东济南刘长山劳教所三大队、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山东省胜利油田(现油田物质供应处检验所),龙口市610,东江派出所,李树强、王仁干、王琦、邹林, 王村劳教所张**(主任)、韩**(科长), 王村劳教所(济南官庄)十一大队, 莱芜市看守所,钢城区潘西煤矿王德灵, 潍坊昌乐劳教所恶警邹锦田、朱伟乐、刘建光, 丁桂华, 郑万新(干警)、李勤富(干警)、李公明(干警)、王新江(干警), 孙圣银(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所长)、梁俊业(九大队长)、单伟业(十大队长)、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王惠丽(二大队大队长)、李悦(二大队干警)、黄博(二大队干警)、房秀珍(二大队干警)、张春霞(二大队干警)、石伟(二大队干警)、王银(二大队干警), 山东省济宁市“610”、济宁市看守所, 济宁市精神病医院, 蓬莱看守所,岳林镇(狱警)、杨澎(狱警), 周格庄派出所,莱西拘留所,青岛劳教所,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 十大队的郑万新(大队长)和十一大队的赵永明(大队长), 文登看守所, 青岛李村劳教所, 山东济南劳教所,山东省610洗脑班, 稻庄镇610、通州市610,山东省滕州市八一矿办的洗脑班,滕州公安局610燕开全, 北京团河劳教,油气集输公司洗脑班, 莱州市洗脑班, 济南章丘(劳教所名称不详,原王村劳教所迁移过去一部分), 山东华能德州市发电厂

北京女子劳教所

所长:李静
三大队大队长:焦学先
三大队副大队长:槐春红
三大队干警:杨洁、杜敬彬
四大队大队长:李继荣
四大队干警:李子平 、国丽娜、徐燕玲
五大队大队长:陈秀华
五大队副大队长:杨静芳
调遣处女队队长:沙雪梅
管理科副科长:孙国强
干警:刘廷鹅、张秋霞、苏向荣、鲁凤英、聂某某、吴清雅、宋丽丽、王宇、李秀英、霍秀云、刘雅君、杨胜海(已退休) 、李子萍、李继荣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所长:马捷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队长:李小芳、张然、张素敏
原新安劳教所二队副队长:韩秀英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三大队队长:张瑞明
五大队干警:魏秀红、林翠琼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大队队长:程翠娥、程莉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七大队长:王兆凤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管教科科长:申永盛、孙惠、赵丹、张清

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罗金凤、刘凤芹、段惠芝、严玉清、张速、黄萍、姚明明、王诗煜、黄霞、张翠芬

北京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程××、副大队长刘丽萍), 柴国红("集训队”大队长)、李秀英(副大队长)、赵丽君、张冬梅、吴清雅、丁秀琴、张倩、金秀,

吸毒犯何玉华,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文化部官员

孙家正: 中国文化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主席(2003至2004年)。兼任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任
徐文伯: 文化部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原文化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
赵进军: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大使(2003年7月至今),曾任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公使(1999至2002),外交部部长助理(2002年至2003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副主席(2003至2004年)
吴建民: 外交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外委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今),原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1998年至2003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2003年至2004年)
李 冰: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张佑才: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9年12月至2002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中国石化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广博会组委会副主席,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张 茅:北京市副市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王仲伟: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名誉主任
郝铁川: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副主任

中国“反邪教协会”主要成员

庄逢甘:理事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

王渝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馆馆长

傅铁山:副理事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

圣 辉: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龚育之: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何祚庥: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潘家铮: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道德委员会主任

王家福: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曾任法学所所长。

郭正谊: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王大珩,王绶棺,邹承鲁,张光斗,张 维,胡亚美,钱令希,梁守盘,梁思礼、司马南

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官员

苏树林:1999年1月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10月被聘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树平:1997-2000年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大庆市委副书记。2000-2001年2月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大庆市委副书记。2001年2月起任省政协副主席。

曾玉康: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3月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唐振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四厂纪检书记、大庆法制教育学校副校长。

邓福平: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六厂副矿长、大庆法制教育学校教务处长。

张国军:大庆石油管理局610办公室副主任、大庆法制教育学校校长。

李庚成:大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书记。

王贵忠:大庆石油管理局培训中心主任。

周丽勇:大庆石油管理局物质装备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培训中心党委书记。

王屹立:大庆石油管理局培训中心610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观政:大庆石油管理局物资装备总公司团委书记。

胡国军:大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德祥:大庆采油十厂供水大队大队长。原任采油十厂二矿矿长,在职期间威胁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民:大庆采油十厂政保科干事。

古锋林:大庆采油十厂农工商书记。

大庆石油管理局“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常设办事机构“局615办公室”之主要工作任务为负责中共中央、黑龙江省委和局党委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系实际执行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单位。其主要成员,组长:于宝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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