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四年外逃贪官二千三百五十人
近日,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在二OO五年新年的第一时间,通报了有关党政机关,公安、司法、国家事业单位、国企干部涉嫌经济、金融犯罪分子外逃、潜逃、失踪、自杀的情况。
该通报披露至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二时,各省(区)、直辖市上报的数字并初步核实,外逃、潜逃,在境外、外国离队未归的干部、工作人员,共有二千三百五十人,初步核实涉及金额超三百亿人民币及二十五亿美元外汇。
外逃贪官的级别
该通报披露:在外逃、潜逃,公干外派离队未归人员中,副省部一级干部,十二名,地厅级(包括副地厅级)干部,二百四十六名,县处级(包括副县处级)干部,一千二百二十名。部门结伙外逃,二百七十多宗,企图外逃、潜逃未遂被捕的干部,有四百五十多人。
外逃、潜逃出境的主要口岸、空港是:北京、上海、广州航空港,罗湖、蛇口、文锦渡、拱北等口岸。
贪官外逃潜逃的主要途径
该通报披露,贪官外逃、潜逃的主要途径有:政府公派或随团出境、出国公干,考察公务或举办经贸、文化等活动;持公务护照到港澳再转到外国;外派中资或驻外机构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返国述职中途外逃离队;借探亲、治病为由,证实不归。
外逃贪官所属部门机购
该通报披露,外逃、潜逃及在境外、外国离队未归的干部,所属的主要部门、机构:金融、证券界;公安、司法界;国土和交通、建设部门;工商、税务和海关部门,驻港澳和驻美、欧、日等西方国家经贸机构的高层,大型国企和事业单位的高层。
外逃贪官的去向
外逃、潜逃及在境外、外国离队的贪官主要去的国家,十多年来没有变化:级别高的,去美国、加拿大、西欧、北欧等国家;级别中等的,去澳洲、新西兰、南非等国,一般的去日本、东南亚、南韩、东欧。一般都逃往与中国没有签订有关涉嫌罪犯引渡条约的国家。
近二、三年,中共对贪官外逃、潜逃,设防较严,查堵和突击在机场、口岸检查较为频密,但每年外逃、潜逃仍然高企,每年都在二千名至三千名之间。
贪官失踪、自杀情况
该通报还披露:上报失踪、去向不明(半年以上)者,有二千二百四十多名;畏罪自杀或拒捕自杀身亡者,有一百四十二名;己发出通缉令,列入名单者,有九百二十六名,二OO四年已被引渡返国或移交的经济罪犯一 百O七名。
卷携外币外逃被查获、截留二亿一千七百万美元、四千三百二十万元人民币;白金、黄金共一O七点五公斤;名贵字画,八十六幅(卷);文物,七百六十件。
贪官外逃最严重的若干地区
该通报披露,贪官外逃、潜逃最严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省四百四十七名,福建省二百八十一名;山东省一百七十五名;江苏省一百三十名;湖北省一百二十七名;辽宁省一百一十六名;湖南省一百O四名;黑龙江省八十九名;上海市七十一名;河南省六十五名……
(转载自动向1月份,岳山的文章,原题为:去年二千多贪官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