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成立12年来“落马官员”大盘点

发表:2005-01-16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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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04年的中国证券市场,至今仍然是一桩悬案的“王小石事件”当属最具影响力的财经新闻之一。

  事实上,根据《财经》记者的追踪调查,2004年11月4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带走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处副处长王小石,其实只是中国证监会机关(不含派出机构)第3名被逮捕的官员,此外还曾有多人涉讼。由此看来,王小石案掀起的轩然大波,与其说是案件本身的性质所致,不如说是市场对于缺乏公信力的监管部门的一个激烈反应。

  岁末年初,《财经》重新梳理了中国证监会成立12年来涉案官员的相关资料,以求有所警戒。

  王小石被检察机关带走的原因之一,与凤竹纺织“过会”的发审委员名单有关

  1鲁晓龙

  1995年春节前后,山东泰安市先后有七八名厅局级干部、20多名处级干部被逮捕,原因都是泰山石油(000554)在1993年上市时引发的行贿受贿案件,其中一个受贿对象便是鲁晓龙。

  鲁晓龙在1995年案发前担任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

  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底,从1993年开始进行发行审查。当时的证券发行还实行额度制,每年的发行额度都是固定的,这些额度被分配到各省、各部委,由各省和各部委安排和推荐上市企业。因为人为的额度控制,上市资源显得非常稀缺,上市企业的原始股或者内部职工股往往能够在上市时翻上几倍甚至几十倍。事实上,当时证监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批公司的上市,而这也成为证监会最大的权力。

  因为发行审查任务繁重,中国证监会内的发行部和上市部就进行了合署办公,一起负责企业发行上市材料的初审。

  1993年12月,泰山石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的名称叫鲁石化A,为了运作上市事宜,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曾经贿赂了很多官员。为此,徐洪波被以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维民亦被判刑。

  鲁晓龙在中国证监会内非常知名,原因是其母在香港拥有庞大的家族产业,一直希望他去香港继承家业,但鲁本人则不愿意,一直勤勤恳恳地在证监会工作。与他共事的人对他的评价很高:“他工作很勤奋,给人的印象非常好。”

  鲁晓龙夫妻感情不太好,鲁因此与中央电视台的一名女主持人关系密切,日常开销很大,据称鲁正是因此放松了自我约束,接受了泰山石油徐洪波的贿赂。

  当时泰山石油正在筹划上市,徐洪波花了20多万元为鲁晓龙买了一辆车,当时能够开上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汽车,对公务员来说是件非常风光的事情,鲁晓龙就收下了。

  案发后,鲁晓龙被判入狱13年。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曾对此事作过很长的一段批示,要求证监机构加强教育,严防行贿受贿行为。

  2钟志伟

  鲁晓龙案发后不久,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处长钟志伟又被逮捕,原因是接受了湖北一家上市企业的贿赂。

  钟志伟是证监会上市部的一名副处长,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发行上市企业的材料进行预审,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为终审做准备。据业内人士称,钟志伟对工作比较积极,性格也非常爽直。

  当时,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新设的副部级直属部委,上面还有证券委负责大政方针的规划与决策,证监会唯一的权力就来自于上市资格审批。

  30岁出头的钟志伟很快为权力所腐蚀。当湖北一家企业提出要给他一部分原始股时,他就接受了。当时的行贿手法是,受贿人提供身份证号,由拟上市企业为其办理原始股凭证,上市后再抛出,把差价部分转入受贿人账户。

  钟志伟接受了大约40000股原始股,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钟志伟案发后,朱镕基大发雷霆,口头指示说:“如果证监会再出一个,主席马上下台。”

  3高良玉

 钟志伟案后,中国证监会内部气氛一度十分紧张,纪检部门不断开会要求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但到1995年下半年,证监会纪检部门又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通知,时年30岁的发行部副处长高良玉涉嫌受贿。

  按照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高良玉的涉案缘由与钟志伟如出一辙,都是向拟上市企业购买原始股,上市之后卖出,赚取差价。

  不过与钟志伟结局不同,据称“由于情节较轻”,最终检察机关同意中国证监会自行处理此案,但提出要求:高良玉绝不能在中国证监会继续工作。

  但中国证监会最终没有按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处理。高良玉继续在证监会工作,直至后来进入南方基金。网易“基金频道”所提供的高良玉英文简历显示,高良玉在证监会的工作时间为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而从1998年3月进入南方基金管理公司。高在南方基金最初任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

  按照当时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调出或者离开证监会的,在12个月内不得在被监管单位任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的除外。高良玉的任职资格很快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4刘明

  刘明,1994年进入中国证监会任发行部副主任,曾在国家科委火炬办工作。

  “刘明给人的感觉就是自来熟,跟谁都可以称兄道弟,江湖气息很重。”曾与刘明共事的证监会人士评价说。

  1999年下半年,时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员办主任的刘明,被要求接受中纪委调查。

  经过一年调查,中国证监会传达了中纪委最终的调查结果,湖北省一批上市企业都与刘明案有关,这些企业也采用向当事人或亲属行贿原始股的办法,从而获得最终的上市资格。调查结果显示,刘明本人没有收受贿赂,但刘的两名刘姓亲属的账户上分别有1000多万元和700多万元不明来源的现金,两个账户已被冻结,两名刘姓亲属则逃到国外。

  当时中纪委的询问笔录上,刘明是这样交代的:“两人在洗手间见面,对方对我说,是刘某吗(刘明的刘姓亲属)?我点点头,两人意会。”

  中纪委给中国证监会的处理意见是:建议刘明离开证监会,留党察看。中国证监会经讨论,最后给出结论:“解除公职,开除党籍”。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这两个账户仍被冻结,而刘明也离开了证券业。

  5高勇

  连同王小石,中国证监会成立12年来共有3名干部被逮捕,而其派出机构也有数人被捕,其中最大的案件就是2004年发生的高勇案。

  2004年8月24日,新华社报道了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的消息。

  今年刚满40岁的高勇,谈吐清晰,颇有学者之风,他先后任四川省计经委科员、副科长、科长,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副处长、处长、正处级秘书,四川省委常委办正处级秘书,凉山州副州长,1999年任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00年11月任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并兼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副局长。

  高勇的落马是因为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发,但与刘案并无关联。有些阴差阳错的是,向刘方仁儿媳易阳行贿的刘志远为求立功赎罪,举报高勇在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期间向其索贿120万元,经调查属实,高勇便在仕途如日中天时突然“陨落”。刘志远检举高勇后没几天,高勇便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逮捕。

  据成都市一位区委书记透露,“省检察机关从他家里搜出了1000多万元的支票、现金、有价证券等。”

  6段素珍

  2001年7月,太原市杏花岭检察院将收受贿赂,为他人乱批营业执照的中国证监会期货处副处长、太原证券监管特派员段素珍正式批捕。

  段素珍曾留学日本,当时年仅4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1997年以来,段素珍先后为山西某信息咨询公司及广西北海中天期货有限公司非法办理营业执照,共收受好处费52.7万元。

  7王小石

  2004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检察机关带走。11月18日,以涉嫌受贿罪名为由,反贪检察官将相关法律文书递交批捕部门,对他正式提请批准逮捕。

  据了解,早在2004年七八月份,北京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就接到匿名举报称,王小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根据举报线索,反贪检察官走访相关单位、调阅有关材料,确认“王小石确有受贿嫌疑”。

  11月3日下午,反贪人员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纪检部门负责同志以“工作需要为由”,通知在市委党校学习的王小石回单位,但王因有事未归。翌日上午9时,反贪人员直接来到党校,将正在学习的王小石传唤后带走。5日下午,王被正式拘留。

  11月底,中国证监会内部召开了关于“王小石事件”的通报会议,首次对王小石案件的事发原因做了较详细的披露。据了解,王小石被检察机关带走的原因之一是,在2003年凤竹纺织(600493)“过会”(即通过发审会审核)的过程中出卖发审委员名单,另一原因是在深圳某上市公司发可转债的过程中参与公关、介绍受贿。

  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发行部主任姚刚还通报了发行部内部自查的情况,他表示:“王小石事件是其个人行为,与中国证监会其他人员没有关系。”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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