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1-10 20:41:00作者:
重庆小伙王翰林(化名)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姑娘珍尼(化名)结婚一周后,妻子便离开丈夫回了美国。两年多来,因夫妻双方都不愿去对方国家生活,两人一直未再见面。后来,王翰林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一纸离婚诉状递上法庭,近日,江北区法院判决,准予王翰林与珍尼离婚。
2002 年的春天即将来临之际,重庆26岁的小伙王翰林认识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姑娘珍尼,两人一见钟情,堕入爱河。王翰林在重庆某国际化大公司任职,珍尼是则是一位美容美发师。经过半年的热恋,2002年7月17日在重庆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然而仅仅过了一星期,珍尼就提出回美国生活。珍尼走后,王翰林和她多次商量,但由于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去对方国家生活,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两年来,他们从未见过一面。王翰林感到这样的婚姻已无实际意义,遂向法庭提交了离婚诉状。开庭时,珍尼没有到庭,只是通过书面答辩表示同意离婚。近日,江北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判决准予二人离婚。